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叶 青: 主审法官依法独立行使审判权的羁绊与出路
文章来源:《政治与法律》2015年第1期 【内容提要】随着十八届三中全会拉开我国新一轮司法体制改革的序幕,主审法官成为了本次改革的核心词汇,也是贯穿于《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明确司法改革三大任务的突破口。现有的法律规定及制度设计无法实现主审法官依法独立行使审判权的目标,必须对审判权主体、审判权运行机制和审判权配套机制进行重新定位与设计。首先,作为审判权主体的主审法官应具有
Time:2015-03-03

卞建林 张 璐:“排除合理怀疑”之理解与适用
文章来源:《国家检察官学院学报》2015年第1期 【内容提要】“排除合理怀疑”是我国“证据确实、充分”标准在主观方面的解释与要求,有助于弥补传统证明标准抽象化与客观化的缺陷,实现从客观与主观的双重维度对刑事证明标准作出规范。正确理解“排除合理怀疑”需要对其具体内涵、与“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的一致性及其独特的价值追求予以充分的认识。“排除合理怀疑”不应孤立适用,应深入把握“排除合理怀疑
Time:2015-03-03

何家弘:诉讼制度的改良与刑事错案预防
    文章来源:《法律适用》2013年第9期 最近,“浙江张氏叔侄冤案”颇受社会关注,也使错案问题再次成为舆论焦点。在该案中,法院认定被告人有罪的证据明显不足,而且有非法证据之嫌。但是,这样一起事实不清证据不足的案件,为什么竟然一路绿灯地走完了刑事诉讼的全程?刑事司法系统的防错机制为何全部失效? 自2006年以来,中国人民大学的证据学研究所对刑事错案问题进行了一系列实证研究。⑴我们发现,中国
Time:2014-02-28

戴长林:非法证据排除规则司法适用疑难问题研究
    文章来源:《人民司法》2013年第9期      从立法的角度看,我国刑事诉讼法一直旗帜鲜明地反对非法取证行为,但直到2010年“两高三部”联合出台“两个证据规定”,才首次系统地构建了非法证据排除规则。由于“两个证据规定”重点关注死刑案件,且《关于办理刑事案件排除非法证据若干问题的规定》(以下简称《非法证据排除规定》)重点关注非法言词证据,因此在司法适用方面具有一定的局限性。2012年
Time:2014-03-31

魏晓娜:“排除合理怀疑”是一个更低的标准吗?
    文章来源:《中国刑事杂志》2013年第9期     【内容提要】“排除合理怀疑”证明标准的形成有其特定的价值基础和认识论基础。新刑事诉讼法引入“排除合理怀疑”来表述“证据确实、充分”的证明标准,代表着立法规范重点的转移,即改变过去一味强调“客观”真实,开始着眼于主观判断过程,为法官提供更现实的引导。“排除合理怀疑”的引入,是一个价值日益多元的社会里立法者博采众长的选择,并不意味着我国传统
Time:2014-03-31

杨宇冠 郭 旭:论提起公诉的证明标准
    文章来源:《人民检察》2013年第8期     【内容提要】世界主要法治国家和国际组织的刑事司法文件对提起公诉标准的规定说明,刑事诉讼证明标准具有层次性、主观与客观相统一的特点。刑事案件提起公诉的证明标准受到多种因素的影响。我国提起公诉的证明标准与有罪判决的证明标准在文字表述上均为“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但在实质上具有差异。由于证据掌握程度和排除合理怀疑主体和程序的不同,提起公诉
Time:2014-03-31

李建明、刘用军:继续羁押必要性审查研究
    文章来源:《人民检察》2013年第7期       【内容提要】修改后刑诉法设定了检察机关对逮捕后继续羁押的必要性进行审查的制度,表明逮捕以后变更羁押性强制措施不再仅限于当事人或者律师提出请求的情形,检察机关对判决前羁押状态的持续负有主动履行法律监督职责的法定义务。《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规则(试行)》在为继续羁押必要性审查提供具有可操作性的指引的同时,也存在着法律监督效力不足的问题,需要
Time:2014-04-14

陈国庆、王佳:“两个基本”与我国刑事诉讼的证明标准
  文章来源:《法制日报》2014年4月9日 多年来的司法实践表明,“两个基本”原则具有重要的指导意义,它对刑事诉讼法所规定的“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进行了更为具体的阐释,有效保障了诉讼顺利进行,尤其是在查办重大疑难案件中发挥了积极的作用。 需要特别指出的是,务必要杜绝司法实践中对“两个基本”的误读与滥用,将其等同于“事实基本清楚,基本证据确实、充分”,更不能借此对于那些与定罪量刑有关的事实
Time:2014-05-06

万 毅: “无解”的司法解释——评“两高”对“刑讯逼供等非法方法”的解释
        文章来源:《法学论坛》2014年第1期      【内容提要】我国司法解释的二元化体制,导致刑事诉讼法相关司法解释在关键术语上出现分歧。对于“刑讯逼供等非法方法”,最高人民法院的司法解释将“等非法方法”进行了不适当的限缩解释,并且对“刑讯逼供”设置了双重审查标准,因此不利于非法言词证据排除规则的实施,而最高人民检察院的司法解释则更为合理。最高人民法院及最高人民检察院的司法解释均
Time:2014-07-12

顾永忠:行政执法证据“在刑事诉讼中可以作为证据使用”解析
    文章来源:《法律适用》2014年第3期        【内容提要】行政违法行为与刑事犯罪行为在实体上存在内在联系,这决定了一些案件中的行政执法证据需要在刑事诉讼中使用。修改后刑事诉讼法规定行政执法证据在刑事诉讼中可以作为证据使用,解决了此前实践中存在的证据转换难题。行政执法证据可以作为刑事诉讼证据的内存根据,主要是因为在行政执法活动中收集、调取的部分证据,一旦在行政执法活动中被收集、调取
Time:2014-09-11

樊崇义、刘文化:加强“减假保”程序监督重塑司法公信与权威
     文章来源:《人民检察》2014年第3(下)期     【内容提要】纠正“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主要指保外就医)”程序司法腐败弊病,规范该程序良性健康发展的首要选择和当务之急是加强对该程序的监督,增强对违法执法人员的震慑和惩罚力度。加强对该程序监督的基本原则包括公开公示原则、全程同步监督原则和实质性原则。在监督手段上,重点是要充分发挥检察机关在该程序中的监督作用、确保该程序的公开
Time:2014-09-11

陈瑞华:关于证据法基本概念的一些思考
    文章来源:《中国刑事杂志》2013年第3期       【内容提要】证据转化为定案根据的条件,是证据法要解决的核心问题。与英美法中的“可采性”和“相关性”相比,大陆法的“证明力”和“证据能力”与中国证据制度具有更大的兼容性,并在近期的证据立法中得到确立。证明力是一个证据所具有的证明案件事实的能力,包括真实性和相关性两个基本侧面;证据能力是一个证据转化为定案根据的法律资格,包含取证主体
Time:2013-09-04

闵春雷、贾志强:刑事庭前会议制度探析
    文章来源:《中国刑事杂志》2013年第3期       【内容提要】庭前会议应定位于庭前准备程序,它位于公诉审查之后法庭开庭审理之前,是庭前准备程序的核心内容。庭前会议解决的问题不仅包括对程序性问题的汇总解决,而且包含案件部分实体问题的整理明晰,对于促进庭审程序的优质高效、实现诉讼公正意义重大。庭前会议可依控辩双方的诉权启动,也可由法庭依职权启动;其运行包含会议模式及听证模式,庭前会议
Time:2013-09-04

朱孝清:刑事辩护与检察
    文章来源:《人民检察》2013年第3期   一、刑事辩护的意义和必要性 律师制度是我国的一项重要制度,它对于维护公民合法权益,维护法律正确实施,维护社会公平正义,推进依法治国,都具有重要意义。可以说,没有律师制度,就不可能有真正的法治。而律师刑事辩护制度是律师制度最基础的部分;律师刑事辩护是律师最基本的业务,它更集中、更鲜明地体现了律师制度对于维护公民合法权益、维护法律正确实施、维护社会
Time:2013-09-16

陈卫东、程晓璐:当事人和解的公诉案件诉讼程序配套规定之评析与建议
     文章来源:《中国刑事杂志》2013年第7期     【内容提要】伴随着新刑诉法的生效,当事人和解的公诉案件诉讼程序也在实践中开始实施。由于立法审慎的态度,新刑诉法关于这一程序的设置非常单薄。尽管高检规则、高法解释和公安部规定一共用了30个条文对该程序的具体适用予以细化和规制,但关于适用条件的把握、和解的内容和方式、主持制作和解协议书的性质、和解的法律后果等问题在制度设计中依然存在缺漏
Time:2013-10-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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