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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寿亚平、杨恒祥:培养选拔监所检察专业化人才的思考 |
| 【摘要】监所检察是检察机关的一项重要职能,是刑事诉讼法律监督的重要组成部分。监所检察职能广泛,其涵盖了各项检察业务,素有“小检察”之称。但是,监所检察部门在人员结构、人才培养等方面与其自身所承担的职能和社会公众的期待尚不匹配。培养选拔监所检察专业化人才是监所检察工作持续发展和人才建设的需要。当前,培养选拔监所检察专业化人才已具备了良好的内部和外部环境,应当根据监所检察业务的特点,积极探索培养选拔 |
| Time:2009-04-1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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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卞建林、田心则:行进中的中国刑事诉讼法学:关键词展开——2007年刑事诉讼法学研究述评 |
| 目 次 一、追求和谐:刑事诉讼法学研究的新使命 二、关照权利:刑事诉讼法学研究的基本命题 三、规范权力:实现刑事诉讼法学研究基本命题的最佳进路 四、创新理念:刑事诉讼法学研究发展的新动向 五、服务实践:刑事诉讼法学研究对立法修改的理论支持与贡献 内容摘要 我国刑事诉讼法学研究在中国当下社会的不断变革中而“日新月异”地行进着。“追求和谐、关照权利、规范权力、创新理念、服务实践”构成了2007年 |
| Time:2009-04-1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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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天津市北辰区人民检察院课题组:检察机关“提前介入”问题研究 |
| 【摘要】检察机关是依据我国宪法创设的法律监督机关,检察机关“提前介入”是强化与完善侦查监督,促进侦查程序法治化,理顺诉讼关系的重要手段之一,也是我国司法改革的研究方向之一。以检察机关在刑事案件侦查阶段提前介入为切入点,通过对国外检察机关侦查监督模式比较及法理分析,结合我国检察机关的宪法定位和当前侦查监督的现状,论证检察机关“提前介入”法律基础和现实必要性,并围绕“强化法律监督职能”,对检察机关 |
| Time:2009-04-1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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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许永俊、程晓璐:海淀区《检警关系指导规则(试行)》解读 |
| 关键词:人权保障/检警关系/检察职能内容提要:《检警关系指导规则(试行)》是以人权保障为视角,对当前检警关系的全面探讨和反思,对实践中常见多发问题的尝试性解决,为海淀区基层检警执法行为提供的指导性行为准则。《规则》是在现有法律框架内对检警工作方式、方法的制度化创新,包括规定了检察机关提前介入制度、细化了附条件批准逮捕制度、审查批捕阶段律师介入、退补程序确立了“慎延审、少退补”原则、未成年 |
| Time:2009-03-0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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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刘天响:人民检察院司法警察的性质定位和职权完善 |
| 【摘要】人民检察院司法警察是检察官履行检察权的必要辅助力量,性质定位上具有司法性与行政性、辅助性与制约性、武装性与强制性等特点。由于立法不完善及理论研究滞后。司法警察职能存在弱化的趋势。借鉴域外司法警察职权设置及国内司法警察改革探索的有益经验,在制定及修改相关法律时,应围绕保障检察官依法履行职责需要,将司法警察现有职能及权力提升到法律层面,同时赋予司法警察新的职权.这对提高司法效率、促进 |
| Time:2009-03-0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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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陶松、赵云:建立刑事被害人救助制度研究 |
| 摘要:刑事司法中,犯罪人和被害人相伴而生,过去,我们把过多的目光聚焦到了犯罪人的权利保护上,而对被害人的保护和救济有所疏忽。建立刑事被害人救助制度,标志着我国刑事立法和司法的重点从单纯的被告人权利保障转移到对被害人合法权益的同等保护,这既是刑事法社会保护价值诉求的具体直接体现,也是和谐社会刑事政策的必然要求。无论是从实然角度,还是应然角度而言,建立此制度都有其正当性,也有其建立的理论基础和重要 |
| Time:2009-03-0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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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赵云:检察机关自由裁量权视野下的刑事被害人救助问题 |
| 内容摘要:自由裁量权的行使乃是法治所必须,检察机关行使自由裁量权将会置刑事被害人权益保护失衡,在缺乏必要保障的情况下,社会关系将存在走向哪方的困惑,国家责任是不可推脱的,国家救助制度的建立也实为必要。 关键词:检察机关 自由裁量权 被害人 救助 一、检察机关自由裁量权的界定与适用 目前世界各国都赋予检察机关以自由裁量权,即在刑事诉讼中对具备起诉条件的案件裁量是否起诉的权力。这是一个由起诉法定主义 |
| Time:2009-03-0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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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周德锋、赖兴平:试论新《律师法》对公诉工作的影响及对策 |
| 2008年6月1日起实施的新《律师法》,对律师会见权、阅卷权、调查取证权和庭审言论豁免权作了一些新的规定,为律师更好地履行职责提供了法律保障。总体上看,此次律师法的修改更为强调案件的公开性,突出控辩双方的平等性和对抗性,使得控辩双方的关系走向真正意义上的平等。律师权力的扩张,也意味着检察机关公诉工作将面临一次重大的考验和全新的挑战,因此,如何更新观念,调整工作策略,充分认清这些挑战并提 |
| Time:2009-03-0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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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陈瑞华:刑事诉讼的私力合作模式 |
| 内容提要:中国近期出现的刑事和解制度,可以大体区分为加害方一被害方自行和解、司法调解和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等三种模式。这一新型司法程序满足了冲突双方的利益需求,使得公安司法机关可以获得一系列诉讼收益,并有助于社会关系的修复和社会的和谐。刑事和解制度的出现,提出了一种有别于传统对抗性司法的“私力合作模式”,将被告人一被害人关系置于刑事诉讼的中心,打破了刑事诉讼与民事诉讼、犯罪与侵权的界限,对传 |
| Time:2009-03-0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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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刘广三、李文伟:刑事诉讼中的图像电子证据初论 |
| 【摘要】在日常生活和刑事诉讼过程中,电子形式的图像证据已经较为常见。对这种与传统的图像证据截然不同的新型证据形态,需要从证据规则、证明过程等角度进行新的探索。图像电子证据的证明能力和证明力的认定,具有鲜明的技术特征,离不开刑事鉴定和法庭科学的支持。更重要的是,它为传统的证据规则和刑事证明理论提供了新鲜而又充满挑战的内容。 【关键词】图像电子证据的数据内容;表达内容;目的性冗余;功能性冗余 |
| Time:2009-03-1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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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卞建林、董超:和谐语境下的刑事诉讼法学研究——2008年刑事诉讼法学研究综述 |
| 文章来源:《人民检察》2009年第4期 作者:卞建林 董超* 内容提要: 2008年,刑事诉讼法学界在总结回顾改革开放三十年发展历程的基础上,立足于我国司法实际,以倡导和谐为主要目标,围绕着刑事诉讼法修改、新律师法的实施、刑事司法职权的优化配置、被害人权利保障、死刑复核程序的完善以及证据理论、制度等问题展开了具有针对性、实践性的研究。 关 键 词: 刑事诉讼 和谐 回顾 法学 |
| Time:2009-03-1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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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熊秋红:刑事司法职权的合理配置 |
| 【摘要】在我国,刑事司法职权的合理配置涉及对公检法三机关及其司法机构内部关系的调整,这种调整是司法体制改革的重要组成部分。从世界范围看,各国社会经济条件的差异,导致司法体制改革总体方向的不同;而司法体制背后的基本理念,则左右着司法改革的具体内容。处于社会转型期的中国,应当将构建中立、独立的法院作为司法体制改革的主要目标。在刑事诉讼中,公、检、法关系的重塑,关键在于建立以司法裁判为中心的刑事诉讼 |
| Time:2009-03-1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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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陈忠林:刑事案件简易审与陪审制相结合的几点设想 |
| 现代陪审制度最早起源于英国,在长期的演变、发展过程中,主要形成了英美法系和大陆法系两种类型的陪审制度。刑事案件的陪审制在大陆法系国家适用范围也非常广泛。在德国,州法院审理的所有案件都必须有陪审员参加,地方法院审理的绝大部分案件也必须有陪审员参加。在法国,所有法定刑为5年以上徒刑或苦役的重罪案件都必须适用陪审制。而我国的人民陪审员制度是国家司法机关吸收非司法人员作为陪审员参加案件审判的一种诉讼 |
| Time:2009-03-1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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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卞建林、田心则:刑事诉讼法再修改的热点与难点问题探析 |
| 根据全国人大的立法规划,目前我国刑事诉讼法的再修改工作已经进入关键阶段。作为国家重要的基本法律之一,在依法治国与构建和谐社会的背景下,刑事诉讼法的再修改必须以加强诉讼民主、强化人权保障、促进社会和谐为目标。而在具体修改议题即改革热点的关注上,则要秉持一定的“问题意识”,坚持一切从实际出发,着重解决现行立法和司法实践中突出存在的问题。具体来谈,主要有以下几点。 首先,刑事诉讼法的再修改要确立 |
| Time:2009-03-1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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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顾永忠:检察人员出席二审法庭应遵循的原则 |
| 笔者在《维护法律的正确实施——二审出庭检察人员诉讼职能定位》(载《检察日报》2008年4月28日)一文中,对二审出庭检察人员的诉讼职能定位于“维护法律的正确实施”。那么,检察人员在二审出庭活动中如何维护法律的正确实施就成为随之需要回答的问题。笔者认为,由于二审程序本身的特殊性以及检察人员在二审程序中的特殊地位,二审出庭检察人员维护法律的正确实施应当依法进行,也就是在法律关于二审程序及相关问题所做 |
| Time:2009-02-0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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