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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少青:刑民交叉实体问题的解决路径——“法律效果论”之展开 |
内容提要:刑民交叉实体问题的最终落脚点是,刑民规范的适用是否相互影响以及在何种范围内相互影响。或者因为民事违法概念的体系定位与适用缺陷,或者因为会导致法秩序统一性原则的形骸化,处理刑民交叉实体问题的“违法论”路径欠缺合理性。刑民交叉的连接点不是违法性,真正的连接点是法律效果;以评价对象为主线,刑民交叉实体问题的解决路径应从“违法论”转向“法律效果论”。只有当刑法和民法评价的法律事实具有同一性时 |
Time:2020-12-1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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冯晶:支持理论下民事诉讼当事人法律意识的实证研究 |
内容提要:传统研究重视“法的供给”视角,致力于创设“良法良制”。通过转向“对法的需求”视角,本研究基于支持理论和法律意识理论,访谈了142名四类常见民事诉讼案件的当事人。本研究发现,当事人对司法的信赖分为“特定支持”和“普遍支持”两个维度。负面的诉讼经历仅会降低当事人对主审法官(法院)的评价(特定支持),尚未削弱他们对法院系统及司法制度的评价(普遍支持)。此外,当事人可以被进一步分为“门外汉”和 |
Time:2020-12-1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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巩固:环境民事公益诉讼性质定位省思 |
内容提要:民事公益诉讼是为弥补行政执法在社会公益保障方面的不足而创制的一种特殊司法机制,不是传统意义上的民事诉讼,不能照搬传统民事诉讼规则。从国外一般经验来看,环境民事公益诉讼具有严格依法实施、类型化发展、有限适用、行政分权担责、法院有限能动、普通公众参与等特性。在我国,环境民事公益诉讼被定位为侵权诉讼之一种,主要依据司法解释运行,具有法律依据不足、混同“代位执法”诉讼与损害填补诉讼、适用泛化 |
Time:2020-12-1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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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华:司法更需要何种指导性案例——以指导案例60号为分析对象 |
摘要:由于明确了食品标签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判断方法,提供了明确的裁判指引,指导案例60号的被引频次大幅提升。与高被引频次并存的现象是指导案例的参照率畸低,实践效果并不显著。实证分析表明,参照指导案例60号须同时满足三项积极条件与两项消极条件,这些条件存在着判断标准模糊、对原始表述删减过度、隐藏核心规则等问题,拉低了指导性案例的参照率,同时指导案例60号还存在着裁判规则适用范围过窄等问题,对参照 |
Time:2020-12-1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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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金钊:民法典意义的法理诠释 |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以下简称《民法典》)是新中国第一部以法典命名的法律。应新时代而生的民法典,既是对当代中国改革成果的法律确认,也是我国法治现代化建设的标志性成果。习近平总书记指出:“民法典系统整合了新中国成立七十多年来长期实践形成的民事法律规范,汲取了中华民族五千多年优秀法律文化,借鉴了人类法治文明建设有益成果,是一部体现我国社会主义性质、符合人民利益和愿望、顺应时代发展要求的民法典 |
Time:2021-01-3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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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程远: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之中性行为 |
为避免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因判断能力不足而受到自己所为的法律行为的损害,我国《民法通则》第12至13条规定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的民事行为原则上应由法定代理人代理或经其同意。法律同时也承认在特定情形下,限制行为能力人的民事行为无须法定代理人同意即可生效,如《民法通则》第12条规定的与未成年人年龄、智力相适应的民事活动,以及《合同法》47条第1款规定的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订立“纯获利益”的合同。此外 |
Time:2021-03-0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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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少青:刑民界分视野下诈骗罪成立范围的实质认定 |
一、思考路径与问题意识 在日常生活中,当事人利用双方的信息不对称,对交易事实进行一定程度的虚构、夸大或隐瞒,乃是一种较为普遍的现象。其中,有些欺骗处在法律容许的范围之内,例如,商人为了售卖商品虚高定价(以方便讨价还价),或者些许夸张的广告宣传,属于现实中的正常状况;有些欺骗成立民事欺诈,需要通过协商或民事诉讼等途径进行处理;而有些欺骗成立刑事诈骗,构成诈骗罪。一直以来,如何在诸多的欺骗案件中筛选 |
Time:2021-03-3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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胡思博:民事程序类指导案例的构建与运用 |
【作者】胡思博(法学博士,中国政法大学诉讼法学研究院副教授) 【来源】《政法论坛》2021年第2期“评论”栏目。 摘要:成文民事诉讼规则具有对个案所适用的司法环境难以清晰表达、对当事人就程序性争议所秉持的诉讼态度和诉讼心理难以描述、对类型化的程序要素无法一一明细等固有局限。目前最高人民法院已公布的程序类指导案例数量较为匮乏、对个案诉讼场景的展示不充分、对程序价值理念的彰显和分析不足。为此,应加 |
Time:2021-05-2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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范伟:“法官不得拒绝裁判”原则的逻辑再造:从绝对性到相对性 |
【作者】范伟(法学博士,中国政法大学博士后研究人员,武汉大学环境法研究所研究员) 【来源】《政法论坛》2021年第1期“论文”栏目。 摘要:作为一项现代司法原则,“法官不得拒绝裁判”已然广泛运用于我国司法实践中。在回应实践发展的理论研究中,“法官不得拒绝裁判”原则的本质界定居于中心位置。实践中,当事人视角下的“唯满意论”解读和裁判者视角下的“唯制定法论”解读,使其陷入了绝对化的陷阱,尤其在司法 |
Time:2021-05-2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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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力:民事审限制度的异化及其矫正 |
【中文摘要】审限作为规范法院审判行为、提高诉讼效率的一项制度,在实践中发挥了一定的积极作用。然而,统一的审结期限之规定无法满足个案的具体需求,加之严格的审判绩效考核,导致民事审判实践中“隐性超审限”现象突出;当事人对法院随意变更审限无提出异议之权利,导致司法信任危机。强调当事人与法院的诉讼促进义务,给予当事人程序管理之参与权利,是解决诉讼迟延以及司法正当化的制度选择。 【中文关键字】审限 |
Time:2017-12-2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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胡学军:论共同诉讼与第三人参加诉讼制度的界分 |
【摘要】 在我国民事诉讼理论解释和司法实践中,作为多数人诉讼形式的共同诉讼与第三人参加诉讼制度之间区分模糊。这两种当事人制度其实各具不同的功能设置与本质规定性,同时在传统诉讼标的理论下具有适用于不同实体法律关系之别。不同诉讼模式对当事人制度形式的确定也具有重要影响。传统职权主义模式下可能存在忽视当事人的意愿之嫌,直接依职权“分配”当事人在诉讼中的角色;当事人主义模式则赋予当事人参加诉讼所处防御 |
Time:2018-07-0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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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卫平:民法典的实施与民事诉讼法的协调和对接 |
引言 2020年5月28日,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以下简称《民法典》)。《民法典》的颁布无疑是我国改革开放以来法治进步最大的立法事件。对于我国民事法治乃至整个法治建设具有里程碑意义,是推进全面依法治国、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大举措。 作为一项系统的、重大的立法工程,《民法典》的编纂已经完成,终于实现了新中国几代人的夙愿。但作为一部重要 |
Time:2020-10-2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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任重:论虚假诉讼:兼评我国第三人撤销诉讼实践 |
任 重:清华大学法学院 内容提要 虚假诉讼法律成因及对策分析不仅对确定《民事诉讼法》第56条第3款结果条件有决定意义,更对民事诉讼的体系结构调整有重要参考价值。以生效裁判对案外第三人合法权益构成的侵害为标准,法律意义上的虚假诉讼只存在于合同被撤销后虚假诉讼当事人回复所有权、协议不成时请求法院分割共有财产以及因虚假诉讼致使案外第三人无法另行诉讼三种情形。对民事裁判作用方式的误读、对另行起诉制度 |
Time:2020-12-1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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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卫平:重复诉讼规制研究:兼论“一事不再理” |
张卫平:清华大学法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 内容提要 如何应对重复诉讼是我国民事诉讼实践中经常遭遇的问题。从避免法院就同一诉讼标的的案件进行重复审理,防止可能作出相互矛盾的裁判,以及有效利用司法资源,实现诉讼经济等因素考量,原则上应当禁止重复诉讼。但对于如何界定重复诉讼,判断的标准以及相应的应对措施等问题理论界尚未有深入的探讨。应结合我国的情形和国外的相关理论研究,分析和阐述我国民事诉讼禁止重复 |
Time:2020-12-1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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傅郁林:新民事诉讼法中的程序性合意机制 |
文章来源:《人民法院报》2012年11月7日 新民事诉讼法(下称新法)在推进强化当事人诉讼主体地位方面的亮丽,很大程度上弥补了她诸多令人遗憾的遗漏和欠缺。特别是在当事人通过合意实现程序自治权方面,新法有多个维度的重要突破。一方面,新法在当事人选择司法管辖、审理程序、具体程序行为等方面大量引入了程序性合意机制,一定程度上缓解了我国诉讼模式转型过程中司法权配置在规范性与灵活性之间 |
Time:2012-12-1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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