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顾永忠、娄秋琴:程序性辩护的理论发展与实践展开 |
摘 要 我国刑诉理论界提出“程序性辩护”的概念已经20余年。20年来,理论界对于程序性辩护的关注、研究始终不断。但是,遗憾的是,关于程序性辩护的研究成果总体上并没有与时俱进。特别是2012年3月立法机关对刑事诉讼法进行第二次修改的有关规定为程序性辩护的理论研究和付诸实践提供了重要的法律依据以后,相关研究还基本停留在此次刑事诉讼法修改前的时空条件下,大部分对程序性辩护的研究还是局限在“狭义 |
Time:2020-10-2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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左卫民:员额法官遴选机制改革实证研究:以A省为样板 |
左卫民:四川大学法学院教授 一、问题、材料与方法 截至2017年初,我国法官任用从非员额制走向员额制的改革工作基本完成。2019年4月23日,全国人大常委会修订通过《法官法》,在法律层面确立法官员额制与法官遴选制度等,正式给这样一场规模宏大的法官任用机制改革划上句号。然而,改革之完成并非意味着理论研究的结束,相反留给我们更多值得深入探究的问题,譬如法官员额制改革的实情究竟怎样?相关改革有何利 |
Time:2020-10-2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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左卫民:量刑建议的实践机制:实证研究与理论反思 |
作者简介:左卫民,四川大学法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 编者按:本文原载《当代法学》2020年第4期,正式发表版有所删减,为阅读简明方便,编辑时删去了参考文献,如有需要请以正式发表版为准。本文责任编辑为杨波教授。 一、导论:问题、材料、方法2018 年《刑事诉讼法》修改后,一种新型量刑建议制度开始全面实施。新《刑事诉讼法》规定,对于认罪认罚案件,检察院应当就主刑、附加刑、是否适用缓刑等提出量刑建议 |
Time:2020-10-2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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卞建林、检察机关侦查权的部分保留及其规范运行 ——以国家监察体制改革与《刑事诉讼法》修改... |
摘 要:国家监察体制改革得到宪法、法律层面的肯认之后,需要《刑事诉讼法》修改调整检察机关的侦查职权,进而解决监察制度与刑事诉讼制度的衔接问题。2018年修改后的《刑事诉讼法》中保留的检察机关侦查权,其监督性得到显著强化,巩固了检察机关法律监督机关的宪法地位。当前需要从检察机关侦查权与监察机关调查权的协调、检察机关内部的分工与合作、检察机关侦查能力的培养与强化等方面着手,确保检察机关侦查权形成 |
Time:2020-10-2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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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贞会:罪错未成年人司法处遇制度完善 |
摘要:我国罪错未成年人司法处遇涵盖于一系列制度设计中,包括轻微罪行的非犯罪化处理、非刑罚化和量刑从宽、扩大适用非监禁刑罚执行方式、犯罪记录封存和免除前科报告义务、对未达刑事责任年龄未成年人的刑罚替代等。由于相关立法规定概括、松散而缺乏完整性、体系性,实践中在具体制度运行中仍然面临诸多困境。应当坚持儿童福利、国家亲权和恢复性司法理念;明确基于情节的罪错行为评价标准,完善未成年人轻微罪行的非犯罪化转 |
Time:2020-10-2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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罗维鹏:示意证据规则建构 |
一、导言 随着人工智能、区块链技术推动下的“智慧司法”建设、各种科技类证据的发展以及庭审实质化下控辩水平的提高,我国刑事庭审环境相应发生重大变化——高效庭审和实质庭审并进。此背景下,如何更好地发挥庭审效果,业已成为控、辩、审三方共同关注的问题。为此,控辩双方除了使用传统的语言方式描述证据之外,有时候还会展示关于证据或者现场的照片、图示、视频、模型等以加深法官的印象,譬如以下案例: 2018年3月 |
Time:2020-12-1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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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明涛:法律监督机关——宪法上人民检察院性质条款的规范意义 |
一、问题的提出 《宪法》134条规定,人民检察院是国家的“法律监督机关”。多年来,关于这一宪法定性的含义,理论界、实务界莫衷一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检察机关在制度渊源上受到前苏联检察体制的重要影响。然而,一方面,“八二宪法”所奠定的体制,比之于共和国建立之初,本就发生了重大变化,如何评估苏联理论与实践对当前宪制的影响是极为复杂和困难的工作;另一方面,“八二宪法”实施以来,我国检察机关的机构 |
Time:2020-12-1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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杜磊:认罪认罚从宽制度适用中的职权性逻辑和协商性逻辑 |
杜 磊:中国人民大学刑事法律科学研究中心助理教授 一、问题的提出 尽管可以把我国的认罪认罚从宽制度界定为刑事合意制度,但该制度在适用中呈现出两种逻辑的割裂,即职权性逻辑和协商性逻辑的割裂。其中,职权性逻辑把认罪认罚从宽作为检察机关主导的职权性诉讼活动看待,而协商性逻辑则是把认罪认罚从宽作为平等主体间协商解决纠纷的刑事合意活动或刑事协商活动看待。 职权性逻辑主要应用于审前阶段控辩双方合意的过程和合 |
Time:2020-12-1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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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新:审查逮捕听证程序研究 |
与西方国家逮捕与羁押相分离的制度不同,我国刑事诉讼中的逮捕包含针对被追诉人的强制到案和长期自由剥夺,此二者皆为对公民基本权利的重大干预。[1]正是基于逮捕这种“基本权利之侵犯”[2]的制度性质,其实施属于重大的国家行为,不能简单地由政府行使行政管理权单方面决定,而必须经司法官员批准。对“审前羁押”进行司法审查,既是人权保障的要求,也是世界各国的通例,我国立法亦循此路径。[3]我国宪法载有明文 |
Time:2020-12-1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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卞建林、谢 澍 :职权主义诉讼模式中的认罪认罚从宽 ——以中德刑事司法理论与实践为线索 |
【摘要】近年来,职权主义与当事人主义在具体制度的选择上,一定程度体现出趋同之走向,其中认罪协商即是典型,尽管这一制度与职权主义之间的矛盾和冲突始终是理论与实务的争论焦点。我国当前试点之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和德国刑事协商制度在参与主体、适用阶段、适用条件、协商范围、制度属性等方面既存在相同之处,也存在不同之处。对我国而言,职权主义传统下的德国刑事协商具有理论和制度层面之借鉴意义,可以在对其经验进行理论 |
Time:2018-07-0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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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本森:刑事速裁程序试点研究报告——基于18个试点城市的调查问卷分析 |
【摘要】 2014年6月,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授权最高人民法院和最高人民检察院在18个试点城市进行刑事速裁程序试点。刑事速裁程序试点对建立多元化的刑事诉讼程序和推进以审判为中心的刑事诉讼制度改革具有重大意义。速裁试点问卷调查结果显示,刑事速裁程序试点在保障司法公正的前提下提高了诉讼效率,得到参与试点的诉讼参与人的广泛认可。同时,问卷调查也显示刑事速裁程序的试点在案件适用范围、认罪程序、律师辩护 |
Time:2018-09-0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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姚 莉:监察案件的立案转化与“法法衔接” |
【摘要】 监察委员会权力来源的多元性以及集“党纪处分、行政监察与刑事调查”于一体的反腐工作模式,使得“法纪贯通”“法法衔接”成为理论界亟须解决的重大课题,而涉嫌职务犯罪的监察案件何时开始适用刑事诉讼法更是其中牵一发而动全身的核心问题。既不能以统一的监察立案作为适用刑事诉讼法的时间起点,也不能以监察委员会移送案件作为与刑事诉讼法衔接的时间标志,而应当考虑在监察委员会内部设置党纪政纪调查部与刑事 |
Time:2019-04-2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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程雷:刑事诉讼法与监察法的衔接难题与破解之道 |
程雷,中国人民大学刑事法律科学研究中心研究员、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副教授。本文转载自《中国法学》2019年02期。因篇幅所限,注释省略。 一、 问题的提出 2018年3月20日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以下简称《监察法》),作为“中国特色监察体制的体制创制”,从立法体例到立法内容都具有诸多创新之举。其中伴随着职务犯罪侦查权更名为职务犯罪调查权并统一由 |
Time:2019-08-2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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孙谦:刑事侦查与法律监督 |
【摘要】 侦查活动监督是防范侦查权滥用,推进严格公正司法的重要制度安排。在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新形势下,司法体制改革的决策部署、人民群众的法治期待、人权保障的时代要求、侦查办案的发展变化都对强化侦查权监督制约提出了新的要求。加强和改进侦查活动监督,确保侦查权在法治轨道上运行,是检察机关面临的重要课题。当下,应在遵循侦查活动监督基本原理和原则的基础上,进一步拓展监督途径,强化监督手段,完善监督方式 |
Time:2019-12-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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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卫东:涉案财产处置程序的完善——以审前程序为视角的分析 |
【作者】陈卫东(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 【来源】《法学杂志》2020年第3期“民营企业产权保护专题” 内容提要:近年来,中国司法同时步入扫黑除恶和企业产权保护的元年,针对审前程序中涉案财物处置乱象问题,有必要厘清与规范涉案财物处置相关的制度与程序,强化民营企业产权司法保护。应当正确界定涉案财产的概念与范围,合理把握涉案财物的处置方式和处置标准,在区分程序性处置和实体性处置的基础上 |
Time:2020-10-2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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