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纵博:庭审实质化视野下的证据分析方法多元论
内容提要:庭审实质化改革要求证据分析方法应当多元化。印证方法是一种证据分析的基本方法,但无法满足以直接言词的审理、实质性证据调查、当庭裁判为核心的实质化庭审需求,因此必须有其它能够充分容纳经验法则的、控辩双方能够充分论辩的、可以及时处理动态证据信息的证据分析方法。故事方法和论证方法也是两种证据分析的基本方法,故事方法可以对被构建为故事的案件事实是否能够涵盖证据,故事情节从经验法则上看是否合理
Time:2020-10-20

王志强:论清代刑案诸证一致的证据标准——以同治四年郑庆年案为例
内容提要:清同治四年郑庆年斗杀人案,地方档案和中央档案的对比显示出地方官员们建构案件事实的过程,从初审时众说纷纭,经过逐步改造和剪裁,变为刑科题本中众口一词、高度一致的证据格局。与该案相印证,其他传世文献同样展现了当时刑案处理中以诸证一致为突出特点的证据标准。该项要求看似不合常理,却是当时中央书面复核的监管方式、地方官庞大权力和苛重职责共同作用的产物,其深层背景是集权式科层制司法权力结构。这
Time:2020-12-17

季卫东:人工智能时代的法律议论
内容提要:人工智能作为一种重要的技术手段,能够辅助法律议论,确保法律论证、推理、判断以及决定的客观性和中立性。但是,司法人工智能在提高同案同判水平和审判可预测性的同时,也容易导致法律议论流于形式,助长算法歧视。人工智能的深度学习离不开法律专家的介入和监督,智慧司法的系统构建应为法律解释和法律议论预留空间。为使人工智能真正有效地模拟法律议论,法律人需对法律背景知识体系进行梳理和电脑化处理,从一
Time:2020-12-17

熊晓彪:刑事证据标准与证明标准之异同
内容提要:证据标准用于对案件证据的审查判断,主要包括对证据能力、要件证据及必要附属证据的审查判断;证明标准是对案件事实的综合评价,主要涉及证据标准的审查,证据证明力强弱、要件事实融贯性证成与否以及案件整体论证强度的评估。证据标准虽属证明标准评价的第一项内容,但不能因此将二者等同。证据标准与证明标准在具体内容、是否依存于特定诉讼构造、审查判断主体和评价方式、功能及法律效果等方面都存在实质性区别。为
Time:2020-12-17

任重:释明变更诉讼请求的标准——兼论“证据规定”第35条第1款的规范目的
内容提要:我国既有释明变更诉讼请求的理论尚难以为司法实践提供明确标准。通过整理和分析最高人民法院相关裁判文书可以发现,释明变更诉讼请求除“证据规定”第35条第1款所包含的法律关系性质和民事行为效力的释明之外,相关释明实践还包括合同解除及其法律后果、增加请求数额、变更被告以及追加必要共同诉讼人的释明,若干裁判文书还向被告释明追加无独立请求权第三人。部分裁判文书突破了处分原则的底线,这源于
Time:2020-12-17

胡铭:电子数据在刑事证据体系中的定位与审查判断规则——基于网络假货犯罪案件裁判文书的分析
内容提要:互联网时代,电子数据在刑事审判中的重要性日益彰显。然而,在规则层面与审判实践层面,对电子数据的定位却呈现显著差异。通过对北大法意中国裁判文书库收录的2005-2015年网络假货犯罪案件裁判文书的分析发现,电子数据在刑事审判实践中存在定位泛化的问题,相关审查判断规则主要围绕电子数据的真实性展开,其关联性审查本质上也是真实性审查,其合法性审查亦主要是为了保障真实性。电子数据鉴定虽然被广泛
Time:2020-12-17

熊晓彪:“发生优势”:一种新证明力观——狭义证明力的概率认知与评价进路
摘要: 将似然率和贝叶斯定理引入证明领域,能够得出狭义证明力的似然率评价进路,继而获得其全新定义:即一项具有辨识度的证据在诉讼双方当事人提出相互独立假设下的“发生优势”。新定义基于概率评价体系具象化了证明力的真实面孔,揭示了证明力的两个决定性因素,道出了证据的实质价值并在此基础上创设出一套具体评价狭义证明力的科学思维范式。数字化证明力的概率评价进路面临帕斯卡式概率体系的诸多潜在危险,培根式概率
Time:2020-12-17

张保生:证据法的基本权利保障取向
【作者】张保生(法学博士,中国政法大学证据科学教育部重点实验室、司法文明协同创新中心教授,博士生导师) 【来源】《政法论坛》2021年第2期“论文”栏目。因篇幅较长,已略去原文注释。 图片 摘要:证据法的理性主义传统,既要求通过理性证明的方式去查明事实真相,而非诉诸神明和暴力;又不以追求真相为最高目的,而是将其视为实现正义的手段。这种理性传统,决定了法治国家证据制度具有求真、求善的双重功能,并将
Time:2021-05-27

林志毅:论我国非健全证人作证制度的转型
【作者】林志毅(法学博士,华南理工大学法学院副教授) 【来源】《政法论坛》2021年第1期“评论”栏目。 摘要:近些年,涉及儿童的犯罪案件越来越受到关注。这些案件涉及到儿童等非健全证人作证问题。从实质上而言,非健全证人作证主要涉及事实问题而不是价值问题。我国现行非健全证人作证制度的证据能力模式误将事实问题纳入价值问题的处理机制,从而导致该制度在实践中不仅实施案件量很少,而且实施效果难以令人满意
Time:2021-05-27

张建伟:“质证”的误解误用及其本义
文章来源:《检察日报》2012年11月1日     如今,法学文章和司法实践中习见习闻的“质证”被误解和误用得有些面目模糊了,有必要仔细审视这一词语,了解其构成和确切含义,使汉语的使用体现相应的科学精神,对于法律术语的使用来说,更应当讲求严谨,不能不求甚解,随意解释和胡乱使用。 对“质证”一词误解误用的两个表现 “质证”一词,在司法实践和法学研究中应用较多,仔细推敲,这却是一个被广泛误解和误用
Time:2017-12-07

万 毅:论无证据能力的证据——兼评我国的证据能力规则
【摘要】 “无证据能力的证据”这一概念在证据法学研究尤其是在关于证据能力问题的研究中显得分外重要,是研究证据能力问题时一道绕不过的“坎”。在我国证据法学研究体系中,提出并研究“无证据能力的证据”这一概念,还有着更强的现实意义和针对性。对于我国刑事诉讼法和司法解释中规定的“无证据能力的证据”,可以根据不同的角度和标准,将其区分为如下不同类型:完全无证据能力和受限制无证据能力的证据;全部无证据能力
Time:2017-12-07

王周户、李大勇:行政许可:技术支持与归责制度的创新
作者:王周户(西北政法大学)、李大勇(西北政法大学) 来源:《行政法学研究》2010年第2期 【摘要】行政许可是一种涉及知识性、规范性、专业性、政策性的综合性行政活动,技术规范、技术标准在许可决定作出过程中已经开始扮演着重要角色。对于掌握技术规范、标准的专业技术组织而言,其与行政许可机关的关系,法律地位、法律责任的归属不仅会影响到行政许可本身的公平正当,而且会对正确认识市场、社会、政府之间的关系
Time:2010-09-18

魏晓娜:非法言词证据认定路径的完善
【作者简介】魏晓娜,中国人民大学刑事法律科学研究中心教授。 【文章来源】《人民检察》2017年第18期。 【摘要】 英美国家以自白“自愿性”规则为核心,形成了“内省式”非法言词证据的认定路径。我国的非法言词证据认定路径以对非法取证行为的列举和规制为重点,形成所谓“外控式”非法言词证据的认定路径。这种路径的优点是具有明确性和可操作性,不足在于缺乏弹性,难以穷尽所有严重非法取证行为。未来我国应采取
Time:2018-03-13

刘品新:印证与概率:电子证据的客观化采信
【作者简介】 刘品新,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教授。 【文章来源】 《环球法律评论》2017年第4期。 【摘要】 大规模案例的统计分析表明,司法人员对电子证据的采信水平堪忧。这源于电子证据的专业性同自由心证原则之间的天然冲突。要破解该体制性障碍,应当构建客观化的采信机制。这一要求暗合我国强调印证证明模式的传统,但是必须着手理论再造,即通过创设关于电子证据的“孤证绝对否定”、“不同节点印证”、“属性痕迹
Time:2018-03-13

汪海燕:非法证据排除规则的解释学检视
【作者简介】汪海燕,中国政法大学刑事司法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  【文章来源】中国刑事法杂志,2018年第1期  【摘 要】相关解释在我国非法证据排除规则的建构和完善中扮演着重要角色。然而,一些解释不仅在形式上存在合法性问题,而且其中部分条款在内容上有与法律文本冲突之嫌。另外,解释文件之间还存在互相冲突、效力不明的 情形。此种状况不仅无益于非法证据排除规则的发展,同时还破坏了法制的统 一性和法
Time:2018-06-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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