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卞建林、田心则:刑事诉讼法再修改的热点与难点问题探析 |
根据全国人大的立法规划,目前我国刑事诉讼法的再修改工作已经进入关键阶段。作为国家重要的基本法律之一,在依法治国与构建和谐社会的背景下,刑事诉讼法的再修改必须以加强诉讼民主、强化人权保障、促进社会和谐为目标。而在具体修改议题即改革热点的关注上,则要秉持一定的“问题意识”,坚持一切从实际出发,着重解决现行立法和司法实践中突出存在的问题。具体来谈,主要有以下几点。 首先,刑事诉讼法的再修改要确立 |
Time:2009-03-1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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顾永忠:关于建立侦查讯问中律师在场制度的尝试与思考 |
在刑事侦查中,犯罪嫌疑人有权要求律师到场参加侦查人员对其进行的讯问活动,这在西方一些法治发达的国家,已是立法上或司法实践中制度化的安排。近年来,我国诉讼理论界不少人提出我国也应建立此项制度,并从多方面进行论证,阐述建立此项制度的意义。但对于中国来说,这毕竟是一项“破天荒”的事情,能否建立、怎样建立?侦查机关、侦查人员是否接受?社会如何看待、评价等等,这些都是悬念。 2002年7月—2003年4月 |
Time:2009-02-0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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顾永忠:从审判中的辩护走向侦查中的辩护——律师在侦查中的诉讼地位和作用考察分析 |
1996年3月,八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通过《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决定》,其中一项重要的修改受到世界的瞻目,即“犯罪嫌疑人在被侦查机关第一次讯问后或者采取强制措施之日起,可以聘请律师为其提供法律咨询、代理申诉、控告。犯罪嫌疑人被逮捕的,聘请的律师可以为其申请取保候审”,“受委托的律师有权向侦查机关了解犯罪嫌疑人涉嫌的罪名,可以会见在押的犯罪嫌疑人,向犯罪嫌疑人了解有关案件情况”。这 |
Time:2009-02-0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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顾永忠:刑诉法再修改:完善辩护制度势在必行 |
[摘要]我国刑事诉讼法再修改将于2007年10月由全国人大常委会议完成。鉴于此,这次修改的范围和内容应当是当前迫切需要解决的问题,完善辩护制度应是重点之一。其中应解决好以下问题:充分认识并确立辩护制度在刑事诉讼中的重要地位;切实保障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与辩护律师的会见权;明确到位地解决辩护律师查阅案卷材料的问题;扩大范围并提前介入时间,加强刑事法律援助制度以及其他有关问题。 [关键词]刑诉法 再 |
Time:2009-02-1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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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定》体现最高法慎用死刑的决心——访刑诉法专家卞建林教授[访谈] |
作者:刘岚 文章来源:人民法院报2009年2月9日 核心提示: 近日,就最高人民法院刚刚公布实施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停止执行死刑程序有关问题的规定》(以下简称《规定》),记者采访了中国政法大学诉讼法学研究院院长、诉讼法学博士研究生导师卞建林教授。 问:在您看来,这一《规定》发布意义何在?停止执行死刑程序看起来并不复杂,为何要以司法解释形式作特别规定? 答:死刑作为剥夺犯罪分子生命 |
Time:2009-02-1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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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贵翔:刑事证据开示的程序设计 |
【摘要】理论界对证据开示原则探讨较多,对证据开示运作的具体操作程序则缺乏精细的探讨。以对抗式审判为视角的刑事证据开示正当程序的逻辑推演是:刑事证据开示必要性的前提是被告人不认罪而需要进行证据调查;正当的开示过程是法官主持双方开示;发现新证据出现隐藏证据应启动特别开示程序。刑事证据开示程序简化的主要内容:一是刑事证据开示与法官预审结合运用,二是自行开示法官验收。在我国现行刑事诉讼法规定的框架内进行 |
Time:2009-02-2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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朱立恒:英国传闻证据规则例外的变迁及其启示 |
根据传闻证据规则的一般原理,传闻证据原则上不具备可采性,控辩双方不能以传闻证据作为证明己方诉讼主张的根据向法庭提交。但是,如果不允许传闻证据规则有任何例外,也未必合理。例如,将所有证人都传唤到法庭上亲自出庭作证,不仅不大可能得到实现,在许多情况下也没有那个必要。而且,在某些案件中,传闻证据是十分关键的证据,一旦将其排除,对查明案件事实很可能会产生重大障碍。因而,法治发达国家传闻证据规则都存在 |
Time:2009-02-2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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苟亿强:关于刑事诉讼证人作证制度立法问题的思考 |
关键词:证人/作证制内容提要:在刑事诉讼中,证人作证对于查明案件事实起了至关重要的作用,然而现实生活中普遍存在证人出庭作证难,出庭率低的问题,这就要求必须有科学合理的证人作证制度,然而我国目前的刑事证人作证制度尚未完善,达不到相应的司法效果,本文(仅就立法方面)试着分析中国现行法律有关证人作证制度的缺陷,借鉴其他有关立法,为逐步完善刑事证人作证制度,建立完善的保障机制提供意见。 一、证人 |
Time:2009-01-0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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元轶:取保候审制度与保释制度的比较法考察及其改良 |
如果把刑事诉讼法看作宪法的测震器,那么强制措施就是公民宪法权利的试金石,作为世界各国刑事诉讼中不可或缺的部分,强制措施承担了诉讼保障的角色,同时也是刑事司法程序所“必须承受之重”——对人身权利、自由的严重侵害。如何使这种侵害降到最低,在进行犯罪追诉的同时,最大限度的保障公民的宪法权利,一直是现代刑事司法研究积极寻找的黄金分割点。在中国,取保候审制度能否实现这一价值,在很大程度上取决于对现有 |
Time:2009-01-0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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龚佳禾:检察官客观义务研究(上) |
关键词:检察官/客观义务/确立/完善内容提要:检察官客观义务是检察制度与生俱来的内在要求,是司法公正得以现实化的基础。作为世界法治文明的重要内容之一,检察官客观义务具有重要的研究价值。由于检察机关是国家公权力的行使主体,并具有追诉犯罪的独特职能,因此,不论是大陆法系国家,还是英美法系国家,都非常强调检察官客观义务理念及其相应制度的构建。在我国,检察官客观义务在立法、司法等方面得到了一定的体现 |
Time:2009-01-0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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汪建成、何诗扬:刑事推定若干基本理论之研讨 |
【摘要】刑事推定制度是时下刑诉法学界讨论的热点话题之一,然而理论纷争中的几个重大理论问题并没有很好厘清,为此有必要提出并论证如下几个重要命题:推定不是诉讼证明,而是诉讼证明的替代方法;刑事推定与无罪推定、有利被告原则并不矛盾,而是这两项原则的例外;刑事推定不是首选规则,而是末位规则;刑事推定不会导致证明责任倒置,但会引起证明责任转移;刑事推定的目标是法律真实,而不是客观真实。 【关键词】刑事 |
Time:2009-01-0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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肖进成:对《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修正案(草案) 》的思考——兼论我国民事再审程序的完善 |
关键词:民事诉讼法/申诉/申请再审/完善内容提要:《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修正案(草案) 》对民事再审程序进行了修改, 但仍有一些内容值得商榷。应以民事诉讼的基本原理为指导, 结合司法实践中出现的问题, 从再审事由、申请再审的期限、审查方式以及再审案件的审理等方面进一步完善我国民事再审程序。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修正案(草案) 》(以下简称《草案》) 通过进一步将再审事由具体化、明确向上 |
Time:2009-01-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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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传伟:从刑讯逼供看刑事赔偿制度之缺陷与制度重构 |
【摘要】我国国家赔偿法存在损害赔偿范围过于狭窄、赔偿标准实行抚慰性标准过低、追偿制度不完善等缺陷。我国应将刑讯逼供赔偿范围适度扩大到精神损害赔偿,赔偿标准应由抚慰性标准改变为补偿性标准。建立侦查羁押分离制度,完善刑讯逼供国家赔偿的追偿机制。 【关键词】刑讯逼供 国家赔偿 追偿 On Defects Of Criminal Compensation System From Exacting |
Time:2009-01-1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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顾永忠:刑事辩护的国际标准与我国刑事辩护制度的修改完善 |
1998年10月,中国政府签署了联合国《公民权利和政治权利国际公约》(以下简称《公约》)。2004年10月,我国外交部发言人答记者表示,中国政府有关方面已经对中国批准加入《公约》问题展开研究。同年,全国人大常委会决定在本届人大任期内将对包括《刑事诉讼法》在内的若干部重要法律进行修改。无论是批准加入《公约》还是再度修改《刑事诉讼法》,刑事辩护制度都将是其中需要着重研究的重要问题。为此,本文拟就 |
Time:2009-01-2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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顾永忠:二审出庭检察人员诉讼职能定位——维护法律的正确实施 |
随着二审死刑案件的全面开庭审理,以往检察人员出席二审法庭在理论上和实践上存在的诸多问题更加显现,其中二审出庭检察人员诉讼职能之定位尤为突出。本文就此进行探讨,求教于理论界同仁。 一、具代表性的三种观点 理论界关于二审出庭检察人员诉讼职能之定位,较具代表性的观点有三种:其一,认为出席二审法庭的检察人员是法律监督机关的代表,其出席法庭不再是以“公诉人”的身份履行控诉职能,而是跳出一审公诉立场,针对 |
Time:2009-01-2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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