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赵钢:仓促的修订 局部的完善--对《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决定》的初步解读
作者:赵钢 武汉大学法学院教授、博士研究生导师,中国法学会民事诉讼法学研究会副会长 文章来源:《法学评论》2008年第1期 【摘要】经十届人大常委会第30次会议仓促出台的《关于修改<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决定》仅对《民诉法》作了局部的修订。在修订的过程中,立法机关既未充分吸收此前民诉法学界围绕《民诉法》之修订而进行的系统、深入且富有成效的讨论,也未全面斟酌诉讼实践中的相关具体情况,故而
Time:2009-03-25

吴献雅:《民事诉讼法》关于当事人申请再审程序修改之影响
作者:吴献雅 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 文章来源:《法律适用》2008年第5期 2007年10月28日,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通过了备受关注的《民事诉讼法》修正案。此次修改的19个条款中,关于再审程序改革的共7条,涉及到当事人申请再审的管辖法院、法院再审审查程序、再审事由等各个方面,采用了一些新的司法理念和立法技术,无论是从理念上还是具体制度上都将带来很大的变革。本文从司法理念、审判机制和
Time:2009-03-27

张大海:诉讼调解既判力论
作者:张大海 复旦大学法学院博士生 文章来源:《政法论坛》2008年第5期 【摘要】有关诉讼调解既判力问题,国外已有多年论争并形成了多种学说。就国内而言,尚未对此问题展开议论。国外对诉讼调解既判力的判断多以诉讼调解的性质为基础,诉讼调解既判力的正当性基础在于对调解的一次性解决纠纷之目的与调解过程之合意保障的政策性考量。依照我国立法和司法的实际及未来的发展态势,肯定诉讼调解之既判力并对调解瑕疵通过
Time:2009-03-30

冯兴吾:强制执行公证业务的若干问题探讨
作者:冯兴吾,杨仕田,刘金海   文章来源:正义网 证明债权文书并依法赋予强制执行效力是法律赋予公证机关的一项重要职能。近年来,各地公证机关办理了大量的强制执行公证业务,与人民法院相互配合,在保护债权人合法权益,尤其在保证银行按时收贷,防范金融风险等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但这项工作无论在理论上还是在实践中都存一定的误区,影响了强制执行公证业务的进一步开展。本文拟就强制执行公证业务的若干问题作一探
Time:2009-02-17

刘加良:社会和谐与群体性纠纷的诉讼解决研讨会综述
作者:刘加良【作者简介】刘加良,2003年7月于山东师范大学法律系获法学学士学位;2005年6月于中南财经政法大学获诉讼法学硕士学位;2005年7月至2007年5月任教于中国海洋大学法学院;2007年9月入中国人民大学攻读民事诉讼法学博士学位。 文章来源:汤维建等著:《群体性纠纷诉讼解决机制论》,北京大学出版社2008年8月版,第350-355页。 如何用诉讼的方式科学、有效的解决群体性纠纷
Time:2009-02-19

牟春雷:民事抗诉要注重有限性和效率
作者:牟春雷 石磊 张新 李洋 (作者单位:山东省淄博市张店区人民检察院) 文章来源:检察日报 长期以来人们的“有错必纠”观念已经根深蒂固,而不是考虑原判决是否欠缺合理性、合法性和正当性。我们要坚持实事求是,但不能绝对化,即仅从实质真实中获得裁判正当性的认同。 在民事抗诉理念中,以尽可能小的不平等去换取尽可能高的效率,或者以尽可能小的效率损失去换取尽可能大的平等,这是民行检察工作者所能作出的最佳
Time:2009-02-21

汤维建:从民事诉讼的视角看检察官客观义务
作者:汤维建 (作者为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全国政协委员) 文章来源:检察日报 检察官的客观义务不仅表现在各种各样的制度规范之中,同时还作为一种理念、一种精神、一种原则,雄踞于诉讼制度之上,成为指导检察官诉讼活动的基本法则。 从趋势上看,检察官的客观义务应当实现程序化的改造,以程序上的客观义务为主要内容来设定检察官客观义务的规范形态,乃是大势所趋。 检察官的客观义务应当以积极的客观
Time:2009-02-25

赵蕾:鉴定制度研究——以民事诉讼法为视角
作者:赵蕾 中国政法大学 文章来源:河南省政法管理干部学院学报 关键词: 鉴定/鉴定人/鉴定制度 内容提要: 由于大陆法系国家与英美法系国家的民事诉讼制度不同,其鉴定制度也不相同。鉴定结论是我国《民事诉讼法》规定的7 种证据之一,但该法未对鉴定制度做出具体规定。《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对鉴定制度做了具体规定,但我国的鉴定制度尚存在不完善之处,应从鉴定人个人负责制、对鉴定结论
Time:2009-02-26

宋慈:关于民事诉讼中“驳回上诉”的处理与思考
作者:宋慈,中央财经大学法律硕士研究生,现于美国马里兰大学法学院交流学习。本科毕业于浙江大学外国语言文化与国际交流学院英语(经贸方向)专业。 文章来源:北大法律信息网 【摘要】我国民事诉讼法没有对“驳回上诉”的情况作任何规定,但国务院2006年出台的新《诉讼费用交纳办法》中却明确出现了“裁定……驳回上诉”字样。抛开法规如此规定是否合法不论,实际上,并非所有当事人在任何时间任何情况下都可提起上诉
Time:2009-03-04

廖荣兴:论民事诉讼中当事人的不知陈述  
作者:廖荣兴 文章来源:《江苏警官学院学报》2007年第3期 摘要:在民事诉讼过程中,对方当事人对本方当事人提出的事实主张作不知陈述的效力在立法例上有被认为争执的,有被视为自认的。原则上当事人只能就非本人行为和非本人认识范围内的事实作不知陈述,但是否允许当事人作不知陈述不应该完全取决于陈述的事实是否涉及当事人本人的行为或认识范围内的对象,而应考虑当事人对该事实是否履行了探知义务。无论是当事人自身
Time:2009-03-06

李伯成:浅谈释明权的科学行使
作者:李伯成   作者单位:湖南省炎陵县人民法院 文章来源: 中国法院网 发布时间: 2009-03-06 14:55:06 在现代民事诉讼法理论上,释明权又称阐明权,是指在诉讼过程中,法官在当事人的诉讼请求、陈述的意见或提供的证据不正确、不清楚、不充分、不适当的情形下,依职权对当事人进行询问、启示、提醒或要求当事人对其作出解释、澄清或予以修正、补充的诉讼行为。释明权制度对解决我国目前公民文化和
Time:2009-03-08

武术霞:完善我国民事调解制度之思考
作者:武术霞  燕山大学  讲师  文章来源:《法学杂志》 关键词: 民事调解/现状/构想 内容提要: 近现代以来, 许多国家高度重视纠纷解决机制的建立和完善, 致力于简化诉讼程序,减轻司法负担,建立非诉解决纠纷机制。笔者就我国的民事调解制度加以客观分析,与其他国家相应制度比较,提出建构设想,亦是相同之目的。 一、对我国目前民事调解制度现状之分析 我国民事调解制度包括人民调解制度和法院调解制度
Time:2009-01-25

张学武:我国民事再审程序启动主体的反思与重构
作者:张学武  山东大学法学院 文章来源:《法学论坛》2008年第4期(总第118期) 关键词: 再审/启动/重构 内容提要: 我国现行法律对于民事再审程序启动主体的规定,具有鲜明的中国特色。民事诉讼法将启动再审程序的权力同时赋予了法院和检察院。然而,这种二元主体的制度设计存在很多弊端,必须加以改革,构建民事再审程序启动主体的单一制度有坚实的理论与实践基础。 作为一种非常救济程序,审判监督
Time:2009-01-30

李春:公民诉讼代理问题研究
作者:李春   文章来源:正义网 诉讼代理在促进现代诉讼的民主化以及使争议得到公正和有效率的解决方面正发挥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由于我国现代诉讼代理制度(主要指律师制度)萌芽较晚,对于诉讼代理制度的立法也远未成熟和完善,造成实践中存在诸多需要解决的问题,本文所要讨论的公民诉讼代理是其中的一个重要部分。在进行讨论之前,笔者先对公民诉讼代理下一个简单的定义:所谓公民诉讼代理,是指在我国的司法诉讼程序中
Time:2009-01-31

海明:诉讼时效和除斥期间相关问题研究
作者: 海明 作者单位:江苏省响水县人民法院 文章来源: 中国法院网 发布时间: 2009-02-03 11:36:30 通说认为诉讼时效是指权利人在法定期间内不行使权利即丧失请求人民法院依法保护其民事权利的法律制度。除斥期间又称预定期间,指法律直接规定或当事人依法确定的某些形成权的预定存续期间。权利人在除斥期间内未行使权利的,期间届满,其权利消灭。诉讼时效和除斥期间都会发生某种权利的消灭
Time:2009-02-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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