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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卞建林: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刑事司法制度的重大发展——《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关于修改〈中华人民... |
| 文章来源:《检察日报》2012年3月16日 3月14日,十一届全国人大五次会议顺利通过关于修改刑事诉讼法的决定。我国刑事诉讼法制定于1979年,在1996年进行过一次修订,这是第二次修改。此次刑诉法修改幅度很大,修改内容涉及到100多处,修改比例超过总条文的50%,修正后的条文总数已达290条,并且增加了新的编、章、节,可以说是一次名副其实的“大修”。 此次刑事诉讼法修改,在指导思想方面把握 |
| Time:2012-04-0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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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樊崇义:证人作证制度实现三个方面的进步 |
| 文章来源:《检察日报》2012年3月21日 长期以来,由于各方面的原因,刑事诉讼过程中证人作证出现了“三难”,即通知证人到案难,到案后说实话难,再通知其到法庭上接受质证更难。自1996年刑事诉讼法作了大的修改,我国刑事诉讼制度确立了对抗制以来,虽然刑诉法明确规定作证是每一个公民的义务,但是,证人出庭率尚不足5%,致使多数法定认证、质证程序名存实亡,严重地影响着刑事案件的质量。同时,即使一些证人 |
| Time:2012-04-0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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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李忠诚:反渎职侵权工作如何适应新刑诉法要求 |
| 文章来源:《检察日报》2012年3月30日 新刑事诉讼法体现了人权保障理念,使诉讼制度和程序设计更加民主、更加科学,认真学习贯彻落实新刑事诉讼法,对于推动反渎职侵权工作健康发展,促进刑事诉讼法治建设,推进依法治国进程,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都具有重要意义。 我们不仅要全面学习贯彻新刑事诉讼法,更要结合本职工作,深化、细化对新刑事诉讼法的理解,把新刑事诉讼法真正贯彻到反渎职侵权工作当中去。总体而言 |
| Time:2012-04-0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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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龙宗智:强制侦查司法审查制度的完善 |
| 文章来源:《中国法学》2011年第6期 【摘要】对强制侦查的司法审查,是刑事程序法治的一项国际准则,也是我国刑事诉讼程序最薄弱的环节。制度阙如已对刑事诉讼中的人权保障带来显著不良影响,且与现行法律体系的规范逻辑明显不协调、与我国司法运行与司法改革的指导思想不一致。建立司法审查制度,要逐步推进,区分强制侦查的强度分别处理,同时注意“司法二元体制”的制约,采取检察机关的“准司法审查”与法院的司法 |
| Time:2012-02-1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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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陈卫东:构建中国特色刑事特别程序 |
| 文章来源:《中国法学》2011年第6期 【摘要】《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修正案(草案)》中增设的四种特别程序,是回应社会治理、犯罪控制工作日益复杂、多元的挑战所作出的必要调整,标志着我国刑事诉讼制度的进一步精细化与科学化。 【关键词】未成年人诉讼程序;刑事和解;没收程序;强制医疗程序 【英文摘要】Amendment to the Criminal Procedure Law |
| Time:2012-02-1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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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陈光中、曾新华:刑事诉讼法再修改视野下的二审程序改革 |
| 文章来源:《中国法学》2011年第5期 【摘要】我国刑事二审程序在惩罚犯罪和保障人权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但在权利救济和保障公正方面的功能尚未完全发挥出来。《刑事诉讼法修正案(草案)》对二审审判方式、发回重审以及审理期限等制度进行了改革,但是力度明显不够。为充分发挥二审程序的功能,应当坚持全面审查原则、扩大开庭审理的范围、完善上诉不加刑原则、改革发回重审制度、创建当事人和解制度。惟有如此,刑事二审 |
| Time:2012-02-1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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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宋英辉:特困刑事被害人救助实证研究 |
| 文章来源:《现代法学》2011年第5期 【摘要】我国特困刑事被害人救助的实践大致经历了初步探索、逐步规范与地方立法等阶段。实地调查显示,各地检察机关开展救助的初衷有所不同,但都收到了较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保证被害人及其家属的基本生活和保障公民的基本权利;化解加害人与被害人的矛盾,修复被破坏的社会关系;防止被害人的二次被害和向犯罪人的转变;维护司法权威与社会和谐等。问卷调查显示,社会公众 |
| Time:2012-02-1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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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卞建林:论我国刑事证据制度的立法完善 |
| 文章来源:《甘肃政法学院学报》2011年第6期 【摘要】刑事诉讼法的再修改是健全和完善具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的一件大事,其中刑事证据制度的改革完善应当是刑事诉讼法再修改的重要内容。本文在对我国刑事诉讼证据制度建立、发展进行梳理的基础上,提出此次刑事诉讼法修订过程中对证据制度进行立法完善的建议意见。 【关键词】辩证唯物主义;证据裁判;制度完善 [编者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修正案 |
| Time:2012-02-1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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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杨宇冠、刘晓彤:刑事诉讼简易程序改革研究 |
| 文章来源:《比较法研究》2011年第6期 20世纪中叶以来,国际社会有感于两次世界大战给人类带来的巨大灾难,“重申基本人权、人格尊严与价值,以及男女与大小各国平等权利之信念,创造适当环境,俾克维持正义,尊重由条约与国际法其他渊源而起之义务,久而弗懈。”{1}人权保障的重要途径是通过确立刑事司法正当程序保障人们的生命、财产、自由不受任意侵犯。这些刑事诉讼的正当程序在《世界人权宣言》、{2 |
| Time:2012-02-1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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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汪海燕:律师伪证刑事责任问题研究 |
| 文章来源:《中国法学》2011年第6期 【摘要】就法律层面分析,法律对“律师伪证罪”客观方面描述不清是辩护律师被滥诉的重要原因。但更为关键的是,现行法律体系没有设置合理的程序防止此罪名被曲解、滥用。因此,法律除了要对罪状做精准描述之外,还要构建一个公正的程序防止相关罪名成为职业报复的工具。就此而言,《刑法》不应单列“律师伪证罪”,《刑事诉讼法》也没有必要单列条文强调辩护人不得伪证的义务 |
| Time:2012-02-1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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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熊秋红:刑事诉讼法再修改应当尊重司法规律 |
| 文章来源:《人民法院报》2011年10月26日 我国刑事诉讼法的再修改工作目前正在紧锣密鼓地进行。这是1979年刑事诉讼法颁布后,经过1996年的大规模修改后的再一次全面修改立法的活动。此次刑事诉讼法的修改,从2003年首次被列入立法规划,到2008年再次被列入立法规划,至今围绕该问题的讨论已持续8年之久。从大改、中改、小改三种修改方案,到不同机构不同版本的立法建议稿,再到各种 |
| Time:2011-11-2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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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何家弘:刑诉法修改应为陪审制度改革预留空间 |
| 文章来源:《人民法院报》2011年5月25日 2011年5月11日和12日,我参加了最高人民法院在苏州市召开的“陪审制度国际研讨会”。聆听中外专家的发言时,一个问题萦绕在我的心间:司法裁判为什么需要陪审?我们知道,人类社会的历史发展是一个社会职能不断细分的过程,或者说,是人们的社会分工不断走向专业化的进程。因此,业余人才让位给专业人才,“通才”让位给“专才”,似乎是一种必然的趋势。实际上 |
| Time:2011-11-2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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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龙宗智:生效判决犹在公诉焉能撤回——评“天价过路费案”之公诉撤回 |
| 文章来源:《法学》2011年第03期 【内容提要】同级法院裁判已经宣告,在该裁判尚未撤销的情况下,检察机关不能撤回公诉。平顶山市法检两院的做法违反程序规范,违背诉讼法理,同时带来已启动的再审程序难以推进并难以做出裁判的实践难题。反思该案处理,需要坚持“两个效果”相统一,严格依法办事;需要完善刑事诉讼法关于撤诉的规定;需要建立适合再审特点并适应冤案再审需要的独立的再审审理与裁判程序 |
| Time:2011-11-3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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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高景峰、刘中琦:完善检察机关法律监督职能健全刑事诉讼法律监督体系 |
| 文章来源:《国家检察官学院学报》2011年第2期 【内容提要】检察机关法律监督职能在我国的刑事司法体系中,有其独特的功能和意义,同时也存在一定的问题。刑事诉讼法再修改为进一步强化监督制约,完善检察机关法律监督职能,健全刑事诉讼法律监督体系提供了一个历史机遇。我们应努力推动立法修改,赋予检察机关技术侦查手段,提高突破职务犯罪大案要案的能力;增强检察机关发现和纠正诉讼违法的能力;完善 |
| Time:2011-11-3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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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张建伟:撤回起诉后再作不起诉决定之误区 |
| 文章来源:《检察日报》2011年10月17日 纯粹职权主义诉讼采取不变更原则,案件一旦起诉,便不允许撤回。有的国家,如前苏联,曾经实行过这样的制度:即使检察机关撤回起诉,法院仍然有权将案件继续审理下去。如今许多国家诉讼制度都带有一定的混合性,纯粹职权主义诉讼已经被带有混合色彩的职权主义诉讼所取代,诉讼中不变更原则也被变更原则所替换。 在我国,刑事诉讼法本身过于简约,许多 |
| Time:2011-11-3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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