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才培养
激扬的文字 智慧的碰撞——04级诉讼法研究生辩论会侧记

五月十七日早上八点半,学院路校区教学楼208室,在吴宏耀老师讲授“中国刑事诉讼法论”的课堂上,2004级诉讼法专业(包括刑事诉讼法专业及民事诉讼法专业)的硕士研究生们就“批捕权在未来的刑事诉讼法修改中应当继续保留在检察院还是要授予法院”这个题目展开了激烈的观点交锋。

由于这是自04级研究生们入学以来第一次学术性质的辩论会,被选中代表双方观点的参会选手们准备得都很充分,辩论会也完全按照比赛的形式进行。辩论会进行过程之中,从立论,自由发言到总结陈词的层层递进;从逻辑、理论、到实践方面的细致入微,无不精彩,在每一个双方争执的焦点上,诸如“批捕权的性质”、“检察官的独立性”、以及一切改革在中国应然与实然的博弈论等方面,双方选手均表现了非常高的学养,辩论技巧及“铁肩担道义”的士子之情。

辩论会的结果是正方,“批捕权应该继续保留在检察院”获胜,最佳辩手则由反方一辩陈炜同学获得。另外,由于现场气氛极其热烈,观众们在吴老师的授权下还评选出了当场的“最佳煽情奖”戴莹同学及“最佳技巧奖”张大巍同学。

我们用双眼分辨真知的真面,用双耳聆听真知的福音。一次辩论赛固然可以结束,但探讨一种更好的进行学术交流的方式以及每位同学的学术之路却会进行,延伸下去。

附:“逮捕批准权的去留:检察院应当/不应保留逮捕批准权” ——2004级诉讼法学硕士研究生课堂辩论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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