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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政法大学法律实证研究中心与江苏省吴江市人民检察院联合举办的“《刑事诉讼法》修改重点问题理论研讨会”于2011年10月22日至23日在江苏省吴江市召开。会议就《刑事诉讼法》修改的若干重点问题进行了深入、系统的研讨,并提出了以实证研究方法推动我国新《刑事诉讼法》贯彻实施的研究思路。
在研讨会上,中国政法大学诉讼法学研究院名誉院长、中国政法大学法律实证研究中心主任樊崇义教授系统地总结了此次《刑事诉讼法》修改的指导思想、修改重点、难点以及引起争议的焦点问题。樊崇义教授认为,此次刑事诉讼法修改是对既有刑事司法改革成果的巩固与发展,基本上应当得到肯定。不过,也存在一些具体问题,需要展开进一步的深入研究。此外,结合十七届六中全会的会议精神,如何妥善解决诉讼文化与诉讼制度改革之间的矛盾,也已经成为我国刑事诉讼法学发展必须认真思考的问题。
与会代表就《刑事诉讼法》修正案中关于刑事强制措施、刑事辩护制度、证据制度、秘密侦查与技术侦查等问题展开了热烈研讨。通过研讨,与会代表一致认为,《刑事诉讼法》修正案不仅具有推动我国民主与法制建设的积极作用,而且部分制度的确立(如反对强迫自证其罪、非法证据排除规则等)甚至具有里程碑的意义。但是,对于如何将这些规则落到实处,与会专家则心存疑虑。其中,对于《刑事诉讼法》修正案所作的制度创新与改革,学界和实务界的代表一致认为,运用实证研究的方法,对刑事诉讼法相关制度的具体运行情况以及制度设计中存在的问题进行深入研究,无疑是一条赋予法律规则以现实生命的有效途径。对此,与会专家认为,在今后三至五年内,应当运用实证研究方法,紧紧围绕《刑事诉讼法》修正案的重点和难点,循序渐进地展开实证研究,以推动法律规则的细化与发展。
为了解决《刑事诉讼法》修正案所遇到的亟待解决的问题,强化理论与实际的结合,中国政法大学法律实证研究中心将江苏吴江市检察院确定为该中心的科研实践基地,以期通过深入合作,迎接新刑事诉讼法的挑战,推动我国刑事诉讼制度的完善与细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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