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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中国政法大学法律实证研究中心主办,广东省广州市公安局协办的“法律实证研究方法学术研讨会”于2011年10月11日至12日在广东省广州市隆重召开。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和全国人大法工委有关部门的领导,中国政法大学诉讼法学研究院院长卞建林教授,副院长杨宇冠教授、顾永忠教授,以及来自北京大学、中国人民大学、北京师范大学、中国人民公安大学、四川大学、西北政法大学、广州大学、中国政法大学等十二所高校和研究机构的专家学者,与来自广东省广州市、佛山市、浙江省宁波市、河南省信阳市等市、区级公安机关、检察机关和法院实务部门的领导同志一同就如何规范有效地运用实证研究方法来研究并解决刑事诉讼制度运行中的有关问题展开了激烈的研讨。此外,与中国政法大学、北京大学、中国人民大学、北京师范大学、四川大学等高校和研究机构有长期合作与交流的美国哈佛大学、东北大学、以及维拉刑事司法研究所的教授、专家、学者也到会就实证研究方法的有关问题参与了研讨。
研讨会上,中国政法大学诉讼法学研究院名誉院长、中国政法大学法律实证研究中心主任樊崇义教授在大会的致辞中,系统地总结了近年来诉讼法学进行实证研究所取得的成绩、经验、以及这一研究方法的发展趋势。接着樊崇义教授对他主持的《证据规范化实证研究》项目做了简介,并以视频播放的形式演示了“视频资料的收集与运用”、“被告人陈述的审查判断”、“伤情鉴定结论的审查判断”和“被告人翻供的原因与对策”。《证据规范化实证研究》项目包含三个子项目,即侦查中证据收集的规范化实证研究、公诉证据规范化实证研究、庭审证据规范化实证研究。这次提供大会观摩的是近一年来的部分研究成果,与会代表观看了视频演示后反映强烈,大家一致认为这种深入浅出的实证研究方法,揭示了神秘的证据规则,生动形象且具体地阐释了言词证据的运用方法,很有实用价值。
在研讨会上,中国人民大学的陈卫东教授就其所作的“精神病鉴定及相关问题的实证研究”项目以调研报告的形式做了介绍;北京师范大学的宋英辉教授对其所作的“中国未成年人刑事司法改革研究”做了主题发言;北京大学的陈瑞华教授对其所作的“量刑辩护实证研究项目”做了报告;中国政法大学的杨宇冠教授对“非法证据排除规则试点项目”做了专题发言;中国政法大学的顾永忠教授以300名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为对象,对我国刑事辩护制度运行现状的一个侧面展开实证研究的情况和研究成果做了专题介绍;四川大学的左卫民教授就刑事诉讼法修正案的重点问题如何进行实证研究的设想做了丰富的建设性的发言。
通过一天半的研讨交流,大家不仅总结了实证研究方法的经验,还提出实证研究方法在运用过程中所遇到的亟待解决的问题,诸如法律实证研究方法的内涵和运作过程中的定题目、选试点、具体适用方法的分类与选择、实证研究报告的撰写、成果的转化等等。与会代表都认为实证研究方法在刑事法律制度的改革中所具有的重要性与科学性是毫无疑问的。正如樊崇义教授在总结发言中所说,实证研究方法同刑事诉讼法学哲理化研究相对应,它是不可缺少的一种联系实际的科学研究方法,但如何使实证研究方法的运用更加规范、更加科学,不断解决理论研究和司法实践中出现的各种问题,尤其是对于修改后的刑事诉讼法的运行情况的分析与考量是推进依法治国不可或缺的一种科学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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