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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11月26日晚,“司法文明·中国检察理论与实务”系列讲座周第二讲——“检察权在刑事诉讼中的配置与运行”在中国政法大学科研楼成功举办,该场讲座由司法文明协同创新中心副主任、中国政法大学诉讼法学研究院院长、中国刑事诉讼法学研究会会长卞建林教授担任主讲人,司法文明协同创新中心专职教授、中国政法大学诉讼法学研究院副院长杨宇冠教授担任主持人。
首先,卞建林教授从司法体制改革方面的内容入手,他提出,中国的检察机关独具特色,是国家专门的法律监督机关,性质上是司法机关,法律还赋予了检察机关依法行使检察权的权力。随后,卞建林教授讲解了刑事司法体制的相关问题,并指出了目前我国刑事司法体制存在的问题,分析了1996年刑事诉讼法和2012年刑事诉讼法对这些问题的改善过程。之后,卞建林教授提出目前我国检察机关的职能配置包括诉讼职能、诉讼监督、类似于司法审查和司法救济的职能等。他指出,我国检察机关存在职能过多、上下机关的领导体制与其司法机关的性质不相符、缺乏对检察机关自身活动的监督等问题。针对这些问题,卞建林教授提出了相应的改革设想,并进行了详细的论述。
讲座最后,杨宇冠教授对卞建林教授的讲座内容进行了点评,同学们就检察权在刑事诉讼中的配置与运行的问题向嘉宾提问,卞建林教授给予了详细的回答,同学们报以热烈的掌声,讲座顺利圆满结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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