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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11月27日晚,“司法文明·中国检察理论与实务”系列讲座周第三讲——“中国检察制度创新发展的实践面向”在中国政法大学科研楼成功举办,该场讲座由司法文明协同创新中心兼职教授、《国家检察官学院学报》主编徐鹤喃教授担任主讲人,司法文明协同创新中心专职教授、中国政法大学刑事司法学院刘玫教授担任主持人。
首先,徐鹤喃教授介绍了关于中国检察制度的创新发展,包括中国检察制度的历史成就、检察制度创新发展的路径以及检察改革的发动规律。随后,徐鹤喃教授引申到中国的实践,讲解了中国几项检察改革的实践,包括监督职能与诉讼职能的分合、检察机关外部组织体系建设、检察权行使主体方面各项改革实践以及检察权的运行机制等。她指出,理论研究不仅要关注检察机关自上而下的改革,还要关注基层自发的改革。之后,徐鹤喃教授讲解了检察机关内部机构改革、主诉检察官、附条件逮捕等制度,她指出目前检察机制中很多制度存在问题,需要从理论和实践上给予回答。最后,徐鹤喃教授对同学深切寄语:“理论不一定是灰色的,但现实之树常青。存在是合理的,现实不一定完全不对。希望理论在这里相遇。”
在讲座最后,刘玫教授对徐鹤喃教授的讲座内容给予了点评,两位教授回答了同学们提出的关于中国检察理论、实践方面的问题,并进行了深入而广泛的交流,讲座顺利圆满结束。
上一条:“司法文明·中国检察理论与实务”系列讲座周第四讲“检察改革的回顾与当前关注”成功举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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