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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双周研修】谭秋桂教授主讲“论民事执行立法技术的四个关系”;刘静坤教授主讲“顾雏军再审案的程序法问题”

 

2019年4月16日下午,中国政法大学诉讼法学研究院在院会议室举行了2018—2019学年春季学期第三期“双周学习”专题研修会。本次研修会由谭秋桂教授和刘静坤教授主讲,副院长李本森教授主持,我院杨宇冠教授、顾永忠教授、肖建华教授、王万华教授、何锋研究馆员、罗海敏副教授、王贞会副教授、倪润副教授、胡思博副教授及部分研究生参加了此次研修活动。

谭秋桂教授以“论民事执行立法技术的四个关系”为题作了讲解。谭秋桂教授分析了我国民事执行法的内容确定立法技术。他认为,为了较好处理立法与执行改革任务、实践经验、理论成果、域外经验的关系,我国即将制定的民事强制执行法应当反映执行权的配置和审执分离体制改革、执行难综合治理体系建设的共识与成果,强调保持本土特色,谨慎借鉴域外经验。与会教授分别从逻辑结构、论证角度、题目修改等方面提出了相应的完善建议。

刘静坤教授以“顾雏军再审案的程序法问题”为题,从顾雏军等再审一案的主要罪名、改判情况以及三个罪名所涉的程序法问题进行了分析。他指出,陈光中先生在前次专题研修会中专门对产权司法保护进行了讲述,其中所涉及的罪刑法定、证据裁判、疑罪从无等原则均在顾雏军等再审一案中得以充分体现。刘静坤教授指出,顾雏军等再审一案坚持实事求是、依法纠错,分别从法律和政策的调整对行为社会危害性评价的影响、证据裁判和疑罪从无原则的司法适用、再审新证据的审查判断等角度,对该案三个罪名的辩护意见和改判理由进行了详细阐述。最后,刘静坤教授简要分析了庭审实质化改革在该案再审过程中的体现,并对三项规程所涉的新问题进行了概要的评析。顾永忠教授认为,有必要结合该案再审,进一步研究规范刑事诉讼的再审程序。李本森教授指出,这次研讨首次采用案例研讨的方式,以后应当加强案例研究,有必要结合该案所涉的法律问题深入研究,加强案例研究的理论深度。杨宇冠教授、王万华教授、谭秋桂教授等就案例研究的方法、价值等问题提出了有关建议。

本次研修会在热烈的掌声中顺利结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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