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参评学校:
根据《陈光中诉讼法学奖学金评选办法》第2条之规定,现启动第四届陈光中诉讼法学奖学金评选工作,请贵单位按照申报名额及有关要求协助组织初选。特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材料报送
请于2009年11月10日前将初选后的名单及有关材料寄送到陈光中诉讼法学基金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基金管理委员会)。报送的材料包括:
1.初选者名单一份
(1)中国政法大学报送
刑事诉讼法学、民事诉讼法学硕士研究生共计12名
刑事诉讼法学、民事诉讼法学、行政诉讼法学博士研究生共计6名
(2)其他参评学校报送(刑事诉讼法学与民事诉讼法学)
各报送硕士研究生4名。
西南政法大学报送博士研究生4名,四川大学、南京师范大学和湘潭大学各报送博士研究生2名。
2.陈光中诉讼法学奖学金推荐表。推荐表可以登陆中国政法大学诉讼法学研究院网站查阅、下载,网址:http://www.procedurallaw.cn.
3、推荐表中填写的学术成果的刊物封面、目录及论文首页复印件;专著封面和版权页复印件;获奖证书复印件。
二、有关评选的事宜
评选工作分二个阶段完成:
1、初评。2009年11月10日前,由各参评学校按照申报名额完成初评工作,并将初评名单和相关材料寄送至基金管理委员会。
2、通讯评议。2009年11月10日,初评结束,通讯评议阶段开始。基金管理委员会将所有初评入选者的材料寄送至每位委员,由委员根据评议要求为每位候选人打分。通讯评议阶段的工作于2009年12月10日之前完成。
三、获奖者名单公告与颁奖
1、获奖者名单一经确定,即行公布。
2、第四届陈光中奖学金颁奖典礼将于2010年4月陈光中教授八十华诞之际举行。
联系人:王万华
100088 北京市海淀区西土城路25号中国政法大学诉讼法学研究院
电话: 13911220825 传真:(010)5890-8370
电子邮件:whwang1973@sina.com
陈光中诉讼法学奖学基金管理委员会
二零零九年九月二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