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弘扬陈光中诉讼法学奖学基金“奖励优秀研究生,扶持学术发展”的宗旨,第四届陈光中诉讼法学奖学金的参评学生范围扩展至陈光中奖学基金成员学校之外的教学科研单位。现将有关申报、评选事项通告如下:
一、申报资格
1、申报人所在的学校不是陈光中奖学基金成员学校。
本通告中的陈光中奖学基金成员学校包括:中国政法大学、西南政法大学、四川大学、湘潭大学、中山大学、南京师范大学、海南大学、中南财经政法大学。
2、申报人是刑事诉讼法学、民事诉讼法学专业在读硕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
二、材料报送(每份材料一式五份)
请申报者于2009年11月10日前将有关材料寄送到陈光中基金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基金管理委员会)。报送的材料包括:
1.陈光中诉讼法学奖学金申报表。申报表可以登陆中国政法大学诉讼法学研究院网站下载,网址:http://www.procedurallaw.cn.
2、申报表中填写的学术成果的刊物封面、目录及论文首页复印件;专著封面和版权页复印件;获奖证书复印件。
三、有关评选的事宜
1、第四届陈光中诉讼法学奖学金为非成员学校学生设博士研究生获奖者4名,硕士研究生获奖者 10名。
2、非成员学校学生的评选工作单独进行。
3、评选工作分二个阶段完成:
第一阶段,初评。每位申报人的材料寄送给5位同行专家评分,根据得分高低确定上会评审的申报人名单。
第二阶段,开会评审。由在京的基金管理委员会成员组成评审小组开会进行评审,确定获奖者名单。
评选工作参照《陈光中诉讼法学奖学金评选办法》相关规定执行。
四、获奖者名单公告与颁奖
1、获奖者名单一经确定,即行公布。
2、第四届陈光中奖学金颁奖典礼将于2010年4月陈光中教授八十华诞之际举行。
联系人:王万华
100088 北京市海淀区西土城路25号中国政法大学诉讼法学研究院
电话:13911220825 传真:(010)5890-8370
电子邮件:whwang1973@sina.com
陈光中诉讼法学奖学基金管理委员会
二零零九年九月二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