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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事执行再造计划 “司法院”:已完成阶段工作

资料来源:法源法律网

为创造现代化的民事执行制度,司法院昨(十二)日表示,长期以来积极推动「执行再造计划」,除推动组织改造相关规划,修订配套作业规范,并重编标准流程手册、强化计算机软件机制,日前已开始印制最后三册作业手册,将可于八月底前发送,完成「执行再造计划」的阶段工作。

司法院表示,为实现司法总体改造,将民事强制执行列为现阶段积极改造的对象,期能使执行业务更具效能,实现司法为民的理念,司法院自二○○四年六月起着手推动「执行再造计划」,计划内容包含编订知识管理手册、重编标准流程手册、并强化计算机软件机制,及进行相关组织架构调整、推动再造计划等。

民事强制执行事务,依强制执行法第1条规定,于地方法院及其分院设民事执行处办理之。司法院指出,二○○五年三月完成组织架构并巡回倡导后,各法院已于当年年底落实。二○○五年三月底也公布「地方法院民事执行处不动产投标参考要点」等六项行政规则,自便民角度出发,将不动产投标、公告应买程序及并案、调卷及嘱托执行程序标准化、案款发放流程简单化,并加强督促案款提存流程,维护当事人权益。

至于,执行再造相关标准流程手册的编订,经编订小组成员一再研讨、校对、征询意见及审查始定稿「法院办理民事执行实务参考手册」、「法院办理民事执行实务参考手册附录」及「民事执行法令汇编」等三种书籍,今年七月已完成印制并分送各法院。

此外,“司法院”指出,这次编订的标准流程手册,以可运用于大多数执行事件,为多数执行法官所共识的法律见解或常见的执行方法为取材标准,切合实务运作,确保执行程序安全、妥适及效率。虽「执行再造计划」已执行告一段落,但必须具体落实,并就执行上所遇问题逐一改善,才能真正达成建立高效能民事执行制度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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