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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台湾地区法官法拍走入历史 司法事务官将全面接手

资料来源:法源法律网

法官法拍走入历史!司法院为让法官完全投入审判工作,一月八日起,法拍、查封、点交工作,将全改由司法事务官接手。过去法官带警察、清洁大队扫除强占法拍屋海蟑螂的画面将不复见。

根据台湾强制执行法第2条规定,民事执行处置法官或司法事务官、书记官及执达员,办理执行事务。同法第3条规定,强制执行事件,由法官或司法事务官命书记官督同执达员办理。本法所规定由法官办理之事项,除拘提、管收外,均得由司法事务官办理。另依民事诉讼法第240条之3规定,司法事务官处理事件所为的处分,与法院所为者有同一效力。

“司法院”表示,将来民事执行处的法官将退居第二线,负责处理当事人的抗告、假处分及假扣押。此外,本票裁定、支付命令、公示催告及债务清理等非审判核心事项,也将自八日起交给司法事务官负责,司法事务官从去(九十七)年底已跟着实习,八日正式接手。

今年八月起,原本由法官负责的假扣押、假处分,也会陆续移转由司法事务官处理,“司法院”也规划将原本由法官负责的法院调解程序及乡镇市调解,陆续由司法事务官接手,其中乡镇市调解案件,将由“法务部”修改相关法令后上路,“法务部”正着手相关事项中,至于目前没有司法事务官的金门、马祖地院,民执案件仍暂由法官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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