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韩召峰:小议执行和解的法律后果
作者:韩召峰(黑龙江省北安市人民法院) 文章来源:中国法律信息网 《民事诉讼法》第二百零七条规定:“在执行中,双方当事人自行和解达成协议的,执行员应当将协议内容记入笔录,由双方当事人签名或者盖章。一方当事人不履行和解协议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对方当事人的申请,恢复对原生效法律文书的执行。”这就明确赋予了执行程序中申请执行人和被执行人有自行协商变更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履行义务主体、标的物及其数额
Time:2008-11-30

滕远利:论民事诉讼证明标准
作者: 滕远利(重庆市城口县人民法院) 文章来源: 中国法院网 发布时间: 2008-11-28 10:45:54   摘要: 民事诉讼证明标准是一个很重要的理论和实务问题。在理论上,我国过去对这一问题存在着不正确的认识。新修改的民事诉讼法,在证明标准这一问题上,没有进行修改。因为理论上的不正确认识,导致了实务中的不恰当操作。本论文通过对证明要求和证明标准二概念的辨析,指出证明标准与证明要求
Time:2008-12-01

谢佑:我国亲属拒证权制度的缺失与构建
作者: 谢佑 (作者单位:浙江省舟山市中级人民法院) 来源: 中国法院网 亲属拒证权[1]作为拒证权制度的一种,在两大法系的法律中都有明确规定,它是亲属关系证据规则的重要组成部分,其主要目的在于维护家庭和社会的基本秩序、体现法律的人性化,从而实现国家法律的稳定和发展。但是,由于历史因素的影响,我国在立法和实践中强调国家利益的无限至上和公民个人利益应当服从于社会整体利益,导致该项制度在我国的长期
Time:2008-12-05

汤维建:论团体诉讼的制度理性
作者:汤维建  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  教授  文章来源:中国民商法律网 关键词: 团体诉讼/当事人制度/集团诉讼 内容提要: 团体诉讼是民事诉讼中当事人制度体系中的一个范畴,我国学术界迄今尚未对其进行系统的理论研究。本文主要探讨两个问题:一是辨析团体诉讼的概念内涵和制度特征,以求证其立法上应有的制度空间。通过分析,团体诉讼与非法人团体诉讼、集团诉讼等相近范畴的界限变得更加清晰。二是着重探讨了团体
Time:2008-12-06

刘瑾:民事诉讼法上诉程序中发回重审制度的法理思考
作者: 刘瑾 作者单位:江苏省铜山县人民法院 来源: 中国法院网  发布时间: 2008-12-09 09:55:53   内容概要:笔者考察目前我国的司法体系建设、司法实践情况、社会法制软环境,发现,发回重审制度的设置有很多消极影响,其预定的作用并不能得以很好的实现,从而合理的怀疑这一制度存在的必要性。   关键词:发回重审制度、出发点、消极影响   发回重审案件是指第二审来人民法院对上诉案件
Time:2008-12-09

黄秋龙:民事诉讼中法官职权行使的检视——以当事人程序权利的保障为基点
作者:黄秋龙 男,现在人民法院工作 文章来源:北大法律信息网 一、引子:为何时下的民事司法比以往招致更多社会非难 在构建和谐社会的大背景下,选取以定分止争为目标的民事司法为研究对象,应有管中窥豹之效。有学者以95-04年《中国法律年鉴》有关统计数据为基础,对这10年间的一些民事司法指标进行考察,结论是:“民事诉讼的数量并没有呈现出与社会经济发展同步的增长趋势;调解率显著下降;上诉的比例不断上升
Time:2008-12-10

刘冬京:关于再审程序修改的若干问题分析——以2007 年民事诉讼法修正案为对象
作者:刘冬京 南昌大学  讲师  文章来源:《法学论坛》2008年第2期(总第116期)   关键词: 再审程序/再审客体/再审事由/再审模式 内容提要: 再审程序的修改与完善,是我国学界和社会多年关注的焦点。2007 年我国对再审程序进行了部分修改,但这次修改仍存在不足之处。修改和完善我国再审程序,应结合我国的实际,进一步明确再审程序的客体、将再审事由科学化,合理构筑再审程序与上诉审程序之间
Time:2008-12-12

王学:无独立请求权第三人制度司法辨析
作者:王学(作者单位:黑龙江省同江市人民法院 ) 来源:中国法院网   问题的提出   原告殷某(男)与被告赵某(女)、第三人冯某(原、被告原系夫妻关系,第三人系被告之母)离婚后财产纠纷案,原告称与被告于夫妻关系存续期间投资6万元与第三人合伙经营制米厂,被告否认投资,第三人否认合伙。   本案在审理过程中争议最大的是第三人开列问题。司法实践中,虽然由于最高法院相继出台司法解释对无独立请求权第三人
Time:2008-10-20

刘辉:民事检察监督视角下的强势诉讼调解
作者:刘辉(国家检察官学院副教授) 文章来源:《国家检察官学院学报》  第2008-4期 【内容提要】社会和谐政治形势的加温,使民事诉讼调解得到了强势反弹。诉讼调解的强势凸显了诉讼调解民事检察监督的弱势,由于相关立法的模糊、检法两家认识,的差异,一直以来,对民事诉讼调解进行检察监督的讨论多于实践,分歧多于合作。以民事检察监督的视角,审视强势诉讼调解产生的问题点,有助于思考新时期诉讼调解民事检察
Time:2008-10-22

周喜凤:法官释明权的规范思考——以我国民事诉讼模式的改革为视角
作者:周喜凤(山东省济宁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 文章来源:中国法律信息网 【内容提要】释明权,又称法官释明权、阐明权,是指当事人在诉讼过程中的声明和意思陈述不清楚、不充分时,或提出了不当的声明或陈述时,或所取证据不够充分却以为证据已足够时,法官以发问和晓谕的方式提醒和启发当事人把不明确的予以澄清,把不充分的予以补充,或把不当的予以排除,或者让其提出新的诉讼资料,以证明案件事实的权能。国外
Time:2008-10-24

康婧:论新的证据的界定与适用
  一、“新的证据”之价值分析 在诉讼活动中,证据是决定案件胜诉与否的关键所在。而在证据提供方面存在两种不同的立法模式。一种是证据随时提出主义,一种是证据适时提出主义。所谓证据随时提出主义是指当事人有权在诉讼的任何阶段随时出证据,而不受时间的限制,甚至在诉讼终结之后也可提出,引起再审程序的发生。而证据适时提出主义是指当事人必须在法定或指定的期限内部提出证明其主张的相关证据,逾期则产生证据失权
Time:2008-10-28

余深:试述民事诉讼模式二元制之必要性
作者:余深(作者单位:江西省九江县人民法院)     [内容摘要]近年来学术界对民事诉讼模式的主流观点是奉行以辩论主义为核心的当事人主义,2002年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若干问题的规定》初步确立了当事人主义诉讼模式。当事人主义就意味着当事人要对自己的利益负有实现的负担,即 “诉讼负担” 。然而在农村,农民当事人自我实现能力的最基本条件难以得到满足,这时的当事人主义很难说是农民所真正
Time:2008-10-29

苗鑫:诉讼指挥制度——以司法程序本位观为视角
作者:苗鑫(作者单位:睢宁县人民法院) 【摘要】   诉讼指挥是司法的程序本位的最好体现。诉讼指挥是司法权的形式要素,行使审判职能、主动参加诉讼。诉讼指挥的事项应当具有必要性,保护诉讼中弱者,法官的发问要始终保持形式中立,程序本位观是以当事人完整地走完整个诉讼程序充分享受权利和行使权利为目标。 【关键词】诉讼指挥;程序本位;司法价值 序 言 我国仍然是职权主义的诉讼模式,审判权与辩论权、处分权
Time:2008-11-10

戴锐:民事诉权学说初探
  作者简介:戴锐,男,北京大学法学院民诉法博士研究生。 一、诉权学说的历史沿革 (一)一元诉权说 1.私法诉权说 历史上最早出现的诉权学说就是私法诉权说。该学说认为诉权就是民事实体请求权在审判中的运用和表现,是当事人在诉讼中主张的民事实体请求权。该学说盛行于公法学说还不太发达的德国普通法时代,以萨维尼(Savigny)和温德雪德(Windscheid)为代表。 这一学说的缺陷是十分明显的,(1
Time:2008-11-12

燕华然:新民诉法管辖再审事由之探讨
作者: 燕华然 (作者单位:山东省东营市东营区人民法院)   [内容提要]:新民诉法对再审程序与执行程序作了补充与调整,旨在解决近几年来呼声日高的“两难”问题:申诉难与执行难。对新民诉法规定的再审事由,媒体的主流观点是支持,而学界与实务界则对其中某些条款持批判态度。应当说,构建民事再审之诉,以诉权的形式来确保当事人的合理再审需求,并有效控制申诉泛滥的局面,已经成为了理论界和实务界的共识。综观各国
Time:2008-11-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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