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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贵翔:刑事证据相关性规则探析
证据的相关性规则在英美证据规则体系中,特别是在刑事证据规则体系中体现得较为完整也较为突出,它以原则上排除不相关证据并辅之以众多例外为主要表现形式。恰当规定相关性规则并在实践中予以合理运用,有助于查明真相并提高诉讼效率,在刑事诉讼中还有助于对人权的保护。我国现行刑事诉讼法对相关性规则几乎未作规定,理论研究也较为薄弱,这与我国刑事审判方式对抗式色彩日益增强的发展趋势是不相适应的。本文拟以刑事证据
Time:2009-06-14

张君周:论法官对科学证据的审查
一、问题的提出   2007年7月2日,《人民法院报》刊登了一则有关《崔景涛诉陈德勤借款纠纷案》[1]再审的报道。再审中,法官采纳了被告的测谎结论,认为:“测谎结论作为证据使用既有科学依据又具有法律依据,但只能作为间接证据使用,用以加强法官对案件事实的内心确信。”然而,最高人民检察院曾在1999年9月《关于CPS多道心理测试能否作为诉讼证据使用问题的批复》中指出,CPS多道心理测试鉴定结论虽然
Time:2009-06-14

万毅 林喜芬 何永军:刑事证据法的制度转型与研究转向
一、问题的导出:威格莫尔与豪尔之争非法证据排除规则,主要是指具有侦查权的执法主体因收集证据的手段或执法方式违反宪法或法律的规定,侵犯到公民宪法权利或法定权利,从而导致所获取的证据不具有证据能力,不能被法院所采纳的证据规则。由于它涉及“事实维度的实体真实”与“价值维度的程序正义”之权衡,因而自其在美国发端之日起就从未停止过争论和对它的驳难,如美国知名刑事诉讼法学家唐纳德.吉普斯教授所言,“在美国
Time:2009-07-02

龙云辉:现代型诉讼中的证明负担减轻
一、现代型诉讼   现代型诉讼一词的提法源自日本,并被广泛使用。现代型诉讼一词在某种意义上来源于这种新型诉讼是以往不曾凸现的纠纷,是在二战后大量进发的诉讼类型。当我们提及现代型诉讼的时候,脑海中总会不断浮现环境权诉讼、公害诉讼、消费者诉讼等纠纷形态。   尽管很难定义何谓现代型诉讼,但是现代型诉讼一词的用法通常有两个方面的意味:一者意味着该类型的诉讼虽然像普通诉讼那样也是为了解决某种纠纷,但是
Time:2009-07-02

王春旭:民事诉讼证明标准价值新探
一、民事诉讼证明标准的共通性——主观确信   无论是源生自由心证的大陆法系,还是以陪审制和大量证据制度为审判机制的英美法系,对证据的判断都离不开主观的评价。实际上,英美法系国家对证据的评价过程中的主观作用虽不称为“自由心证”,但词义上而非渊源上的自由心证实际上是存在于英美法系国家的。由于从渊源上看,英美法系并无自由心证的生成,也无“自由心证”的说法,在此笔者以“主观确信”称之,并认为“主观确信
Time:2009-07-02

王梦飞:阐明权制度新探
一、阐明权是部分权利与部分义务相结合的制度   阐明权制度作为一种法官与当事人之间交流沟通诉讼认识和信息的平台和工具,应体现诉讼主体之间在心理期待与行为方式上的交互性与对话性,为此笔者将其定义为当事人的诉讼请求、诉讼资料与法律观点于法官心证而言存有模糊、瑕疵或疏失之处,法官通过发问、告知、提醒等方式明示其可以澄清、补正或提出的制度。这里的诉讼资料包括当事人事实主张、陈述与证据资料。  关于阐明权
Time:2009-07-02

葛琳:证明如同讲故事?
公诉证明是国家公诉机关依照法定程序和要求向审判机关提出主张,并运用证据阐明主张、论证理由、排除争议的诉讼行为。如果说公诉是检察业务的核心,那么公诉证明就是核心之中的核心。证明标准问题是长期困惑公诉证明工作的主要问题之一。当学界对刑事诉讼证明标准争论得不可开交之时,许多在一线从事公诉业务的基层检察官却在为如何具体进行有说服力的公诉证明而伤脑筋,因为无论是客观真实、法律真实,还是排除合理怀疑或者内心
Time:2009-04-21

高峰:检察机关电子证据司法鉴定工作初探
随着计算机及网络技术的广泛应用,大量的可以证明案件事实的信息由计算机处理并被存储于硬盘、磁盘、光盘及各种存储卡之中,如何收集、检验、鉴定此类信息是检察机关在新形势新情况下所面临的新问题。   一、电子证据司法鉴定概论   电子证据司法鉴定是司法鉴定中较为特殊的一类鉴定,电子证据司法鉴定工作需要提取相应的计算机信息,甚至需要从已被删除或加密的文件、电子邮件中报取数据,经分析确认作为法庭上的诉讼凭据
Time:2009-05-08

马帅 程昊:对非法证据及其排除规则的质疑和对策
一、非法证据的外在矛盾破析   (一)证明力与效力   在非法证据的身上,充满了证明力与效力的矛盾。非法证据可以被强制喑哑,可以被法律拘禁于沉默,可以对法律真实表现出无能为力,因为这种效力的判断取舍标准并不在证据本身,正如我本人不能成为我是好人还是坏人的判断标准一样。非法证据“说”还是“不说”的线操纵在法律的手上,而法律的每一举动又都牵扯在层层结结的利益之网上。然而遗憾的是,法律不是万能的上帝
Time:2009-05-08

艾超:我国行政问责法制化思考
作者:艾超(武汉大学法学院) 来源:《政治与法律》2009年第10期 【摘要】:依法追究行政人员责任的行政问责制度,是国家法律制度和国家监督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其法理基础是人民主权原则和权力制约原则。目前行政问责制在全国各地积极推行,但存在缺乏统一的制度架构、问责程序设置简陋、责任方式配置不合理等问题。以宪法和法律为依据构建统一的行政问责法律制度,在行政问责事由、责任形式、问责程序、监督实施和
Time:2010-03-31

于书峰,姚晓滨:刑事推定在司法办案中的适用
在刑事诉讼中,证明犯罪事实的方法一般有两种:一是用证据直接证明犯罪,这是证明犯罪事实的最主要方法。二是通过推定间接证明犯罪。推定的机理表现为基础事实和推定事实之间普遍的共存关系,当推定事实无法直接证明或者直接证明的社会成本过高时,可以通过证明基础事实的存在而间接证明推定事实的存在。推定在证明犯罪事实上只能是辅助的方法,是在一般证明方法无效的情况下,最后才可以采用的一种证明方法。 一、刑事推定的适
Time:2009-01-30

叶自强:举证责任的确定性
内容提要:在民事诉讼中,举证责任是由案件的性质所决定的。当案件的性质确定之后,举证责任即被确定。它在诉讼过程中是不可能转换的。具体地说就是,在一般民事案件中,举证责任由原告承担;在特殊民事案件中,举证责任由被告承担。不可能出现原本是原告的举证责任转换到被告的情形;也不可能出现原本是被告的举证责任转移到原告的情形。 关键词:民事诉讼 举证责任 确定性 一、引 言 在我国举证责任理论体系中
Time:2009-01-30

李浩:民事证据法的目的
内容提要:目的论对于制定和解释民事证据法具有重要的指导意义。民事证据法的目的可以分为根本目的与其他目的两个层次。发现真实是根本目的,其他目的包括诉讼效率、程序公正、解决纠纷、保护其他权益。不同目的之间 既有兼容关系,也存在着紧张和冲突。当诸目的出现冲突时,一般应当本着既有利促进实现根本目的又能兼顾其他目的的原则来制定证据规则。在处理当事人收集证据与法院调查取证、举证期限、非法证据排除、释明义务
Time:2009-01-30

张群:民事诉讼证明中的盖然性规则
对《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第七十三条第一款的认识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第七十三条第一款规定:"双方当事人对同一事实分别举出相反的证据,但都没有足够的依据否定对方证据的,人民法院应当结合案件情况,判断一方提供的证据的证明力是否明显大于另一方提供证据的证明力,并对证明力较大的证据予以确认。" 第七十三条第一款充分表明了我国的民事诉讼证明中的盖然性规则。在英美法系国家
Time:2009-01-30

吴丹红:证据法学的启蒙——吉尔伯特的证据法思想
当证据法学在我国学界逐渐从边缘化走向舞台中央,聚光灯下,露出我们年轻而不自信的脸。昨天还如浮萍一样飘荡的我们,居然要承担起证据立法的重担。证据法学从哪里来?又将走向何处?或许,这是每一个有志于证据法学研究的学者心底的疑问。传统是不能割断的,证据法学也一样。这个传统是什么?当然是博大精深的英美证据法。透过纷繁的足迹,我们能找到来时的路吗?恍恍忽忽,梦回英伦,第一个遇到的,便是吉尔伯特。 杰弗
Time:2009-01-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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