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梅扬:比例原则的适用范围与限度
内容提要:比例原则是对限制公民权利的国家权力的限制,其适用需要满足一定的前提条件。比例原则保护的是一种相对权利,审查的是国家权力行使的合理性问题,不可克减的公民权利以及目的正当性不在其适用范围内。比例原则具有独特的内涵和价值功能,没有必要也不应当在民法、刑法等部门法中普遍适用,理应回归行政法这一固有领地。为适应国家任务的多样性,比例原则在关注侵益行政行为的同时,也应当向授益行政行为和互益行政行为
Time:2020-12-17

方世荣、白云锋:行政执法和解的模式及其运用
内容提要:执法和解作为一种执法方法,能够发挥提高执法效率、节约行政成本、化解执法纠纷等重要功能。丰富多样的执法活动和执法场景决定了执法和解的运用不能局限于某一固定模式,而需要有多样化的安排。和解的适用前提不应限于事实或法律状态不确定且不能查明,在事实或法律状态易查或已经查清的情形下也可以进行和解。和解的意愿表达无需拘泥于双方协商谈判的形式,公示回应同样能够发挥作用。和解的实现并非只能通过签订行政
Time:2020-12-17

刘飞:行政协议诉讼的制度构建
内容提要:我国行政诉讼制度系以“对具体行政行为是否合法进行审查”为中心构建的,行政协议引发的争议原本难以进入受案范围。通过将行政协议拆分为“行政行为”和“其他协议行为”两个部分,行政协议中的“行政行为”部分得以进入行政诉讼。此种做法尽管在某种程度上有助于争议的部分解决,却无法得到行政法学理的支撑。行政协议与行政行为同为行政机关的活动方式,二者之间应是并列关系。认清行政协议与行政行为的关系定位
Time:2020-12-17

蒋成旭:论行政诉讼中的“被告致原告无法举证”——以第91号指导性案例为中心
摘要:《行政诉讼法》第38条第2款第2句规定确立了特定情形下损失情况的证明责任由原告转移给被告的规则,但本条规定并非严格意义上的证明妨碍规则。第91号指导性案例以及相关判例所确立的审查模式和审查要素,尽管对实定法规范有所突破,但均应具备一定的理论基础。以证明协力义务为启示,可将行政侵权行为划分为形成性行政侵权和事实性行政侵权。本款规定适用于形成性行政侵权,而在事实性行政侵权情形下将证明责任转移
Time:2020-12-17

孙首灿:论行政规范性文件的司法审查标准
一、引言 2014年,全国人大常委会对于《行政诉讼法》进行了修改,增加了对规范性文件附带审查的规定。尽管这次修改不算彻底,在对行政规范性文件的审查方式上,没有规定“直接审查”,仅停留在“附带审查”阶段。但“聊胜于无”,这次修改毕竟使得行政相对人可以提出审查要求,法院可以正面对行政规范性文件进行审查,这也算是我国立法者对于社会长期呼吁的回应。在此次修改之前,由于实际审判工作的需要,法院对于行政
Time:2021-03-02

王贵松:行政活动法律保留的结构变迁
只有在法律保留的意义上,“无法律即无行政”才是成立的。法律保留原则决定着行政机关采取某种措施介入社会的容许性,让立法机关在保障基本权利、控制行政权上发挥着重要作用。但在现实中,我国行政机关还有很大的自主空间,行政活动距离法律保留的要求还较为遥远。当下需要回答的一个基本问题是:在实行人大制度的法治国家之下,行政究竟在什么情况下有了法律的根据才能采取行动?本文将首先厘清法律保留概念的内涵,再梳理日本
Time:2021-03-30

李成:人工智能歧视的法律治理
引 言 得益于数据、算法和算力三大要素的全面突破,人工智能在医疗、交通、金融、司法等场景中业已显现出媲美甚至超越人类的实力,成为数字时代世界各国竞相追逐的技术高地。然而,在享受技术红利的同时,社会公众对智能社会的憧憬开始夹杂起对人工智能潜在弊端的担忧。作为数字时代具有广泛渗透性的底层技术,人工智能具备颠覆性重构人类社会的潜能。如果说对“技术奇点”迫近的莫名恐慌尚属杞人忧天,那么当人工智能屡屡
Time:2021-04-30

许可:数据爬取的正当性及其边界
一、问题的提出 在世界数字化转型的格局下,“数据”已跃升为与土地、劳动、知识并驾齐驱的关键生产要素。2021年3月,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批准并发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纲要》,“统筹数据开发利用、隐私保护和公共安全,加快建立数据资源产权、交易流通、跨境传输和安全保护等基础制度和标准规范”成为我国直面数字时代的顶层设计。如果说“数据
Time:2021-04-30

于立深:行政事实认定中不确定法律概念的解释
公共利益、重大利益、不利影响、严重影响、影响城市规划、社会稳定、社会风尚、公序良俗、就近入学、严重危害、严重违法、重大违法、情节严重、情况紧急、情况复杂、嫌疑、疑似等术语,常用于行政法律规范结构和行政诉讼判词之中,它们在行政法学上被称之为“不确定法律概念”(以下简称“不确定概念”)。本文对相关行政法律规范和案例展开了初步的分析,试图发现当事人、行政执法者和法官在事实认定中对不确定概念的差异性认知
Time:2017-12-07

叶必丰: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无效行政行为的探索
【摘要】 最高人民法院从司法审查引发出对无效行政行为制度的探索,虽没有使用“自始没有任何法律效力”和“无效”等概念,却在民事诉讼领域形成了有关基础行为的构成要件,在对行政行为的司法审查中形成了重大明显瑕疵的类型化和明显性判断标准,并形成了排除具有重大明显瑕疵行政行为公定力、相对人拘束力和司法强制执行力的无效行政行为制度雏形,为我国今后立法积累了丰富的素材。从最高人民法院的探索轨迹及其重大明显瑕疵
Time:2017-12-07

章志远: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衔接关系新论
【摘要】作为国家两种法定的行政争议化解方式,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制度之间应当形成竞争中合作、差异中互补的新型衔接关系。为此,应当以行政争议的公正解决为目标,建立由相对独立的行政复议局集中行使行政复议权的体制;以行政争议的全面解决为目标,将行政复议的受案范围拓展至行政诉讼未曾覆盖的特别权力关系领域;以行政争议的有效解决为目标,通过兼顾正当程序和行政特色的方式优化行政复议的程序设计;以行政争议的及时
Time:2017-12-07

潭宗泽、杨靖文:行政诉讼功能变迁与路径选择——以法与治的关系为主线
【中文摘要】行政诉讼的困境表现为司法承载过多的社会治理压力,导致司法主体与行政主体功能错位。《行政诉讼法》的修改厘清了司法重“法”、行政重“治”的辩证关系,实现了司法的主体性回归与监督功能的强化。同时,立法、行政与司法共处于治理转型与公法秩序的构建和维护中,司法还应积极发挥对政府治理的规范效应与指引作用。司法与行政“既分且和”能够确保司法监督功能的发挥与指引作用的实现,共推国家治理现代化的进程
Time:2017-12-28

马怀德、王玎:行政法学:推进理论创新与法治政府建设
2017年,行政法学界不断开拓进取、锐意创新,围绕行政法学重大理论问题和法治政府实践,产生了一批优秀研究成果。党的十九大胜利召开,对深化依法治国实践、推进法治政府建设作出重大部署,报告提出“到2035年,法治国家、法治政府、法治社会基本建成,各方面制度更加完善,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基本实现”,体现出全面推进依法治国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的必经之路,是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必要条件
Time:2018-01-22

郭修江:监督权力,保护权利,实质化解行政争议——以行政诉讼法立法目的为导向的行政案件审...
修改后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以下简称“行政诉讼法”)第1条[1]确立了行政诉讼法的三大立法目的:解决行政争议、保护公民权利和监督依法行政。如何在监督权力、保护权利、化解争议三者之间找到平衡点,让三个目的有机结合,同时在每一个行政案件中得到实现,这是司法实践最难以把握的问题。 一、监督行政机关依法行政为基础 (一)坚持合法性审查原则不动摇 行政诉讼法之所以能够从民事诉讼法中分离出来,成为
Time:2018-03-13

邓刚宏:行政诉讼受案范围的基本逻辑与制度构想
【摘要】 尽管新《行政诉讼法》一定程度上扩大了行政诉讼的受案范围,但是,本次修改明显带有“权宜之计”的嫌疑,缺乏深层次的理论基础,也必然带来司法实践中如何明确行政诉讼受案范围的困惑。因此,以主观公权利与客观法秩序为两条基本路径探讨行政诉讼受案范围的基本逻辑,具有理论与现实基础。在主观公权利救济模式下,一个行政行为是否纳入行政诉讼受案范围主要取决于一个最基本的逻辑,司法审查与被诉的行政行为之间
Time:2018-05-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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