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汪 敏 任志中:刑事审判前准备程序改革研究
   内容摘要:在我国的刑事诉讼中尚存在种种缺陷, 主要是现行的职权主义模式的审前准备程序与控、辩式庭审方式之间存在着机制冲突所致。应当以惩罚犯罪与保障人权并重、提高公正和效率为审前准备程序改革的价值取向。同时, 应配置相应的配套制度, 以确保新的审前准备程序充分发挥其应有的功效。   关键词:刑事诉讼 审前准备 缺陷 立法完善   一、我国现行审前准备程序的检讨   庭审方式改革是我国刑诉法
Time:2009-09-07

杨雄:刑事强制措施实体化倾向之反思——以预防性羁押为范例
作者:杨雄,北京师范大学刑事法律科学研究院讲师,法学博士。 文章来源:《政法论坛》2008年第4期。   【内容提要】刑事诉讼意义上的案件包括“行为人”与“犯罪事实”两部分,刑事诉讼程序中所面临的阻碍一部分是由“行为人”所引起,而另一部分则是由“犯罪事实”而引起。刑事强制措施一方面通过排除“因行为人所引起的阻碍”,保全被追诉者;另一方面通过排除“囚犯罪事实所引起的阻碍”,保全犯罪证据,以此来达到
Time:2009-09-13

陈华杰:死刑案件事实证据审查“七要”
死刑案件的事实是决定剥夺被告人生命与否的关键。一审、二审和死刑复核审的核心任务就是审查、核实案件的事实,严格依照法定程序和死刑的标准作出严谨、准确的裁判。因此,死刑案件的事实审查是正确定罪量刑,力争罪责刑相适应,确保把死刑案件办成“铁案”的前提和基础。笔者认为,审判人员在审查和认定死刑案件事实时应特别注意和着重把握好如下方面: 一、死刑案件的犯罪事实必须属于“罪行极其严重” 审查死刑
Time:2009-09-16

叶新火:国外监听措施的分析与启示
  [内容提要]监听是为了查获犯罪而采取的科技侦查措施,但是我国的刑事诉讼法等法律对其并没有作出具体规定。在美国、德国、日本等国家,一般都有监听法或者在刑事诉讼法中以专门的章节对监听作具体规定,其中也有一些共同特征。笔者认为,有必要对国外的监听立法进行借鉴,对我国刑事诉讼中的监听措施加以规范和完善。   [关键词] 监听 侦查 诉讼 平衡原则   监听,是指侦查机关为了收集证据、查清案件
Time:2009-09-19

莫洪宪 易建国:刑事检察比较研究
一、国外刑事检察介绍 1.英国 英国检察机关在1981年才得到皇家刑事诉讼委员会的承认,于1986年设立。在此之前,警察包揽了调查和起诉两项权力。一般情况,警察机构委托公诉律师履行起诉权,在没有公诉律师的警察局就聘请私人律师或者他们自己进行起诉。1985年《检察法》通过,并诞生了皇家检察署(the crown prosecute service,简写为CPS )。CPS是由首席检察官领导的一个
Time:2009-09-28

兵临:从程序正义看“检察长列席审委会”
  检察长列席审委会是我国司法体制改革的一项内容,也符合我国现行的法律规定。我国的检察机关既承担着法律监督职能,又承担着公诉职能,这是我国司法制度一大特点,且对实现公检法三机关的协调配合、保障法律制度的公正实施有独特的重要意义。因此,我们在一些具体的制度设计中对检察机关的独特性也应给予足够的重视,事实上,我们看到各地有关检察长列席审委会的相关文件中,限制了检察长列席的五种情形,对讨论问题的方式
Time:2009-06-25

托马斯-魏根特:刑事讯问程序中被嫌疑人自主权的保护(下)
三、法律上保护侦讯时被嫌疑人自主权利的防护性措施 上述意义上的被嫌疑人自主决定的自由,在警察侦讯的严厉气氛中(21)需要一种特别的保护。必要的法律上的防护性措施(Vorkehrungen),德国现行法上已做了部分规定,我想在下面作一概述。 (一)被嫌疑人的沉默权 被嫌疑人供述或者沉默的自由,应该说在法律上得到了明确地承认。虽然,《德国刑事诉讼法》在第136条第1款第2项规定,任何讯问开始之前
Time:2009-06-27

师亚丽:试论涉案报道中的犯罪嫌疑人权利保护
  摘要  改革开放三十年来,公民的权利得到了越来越多的尊重和保护。但由于诸多因素的影响,一些边缘人的权利还未受到应有的重视和保护,这种现象在涉案报道中即表现为对犯罪嫌疑人权利的某些忽视和损害。本文对此类现象试做初步的总结和分析。  关键词  涉案报道 边缘人 法治精神 权利保护   早在17、18世纪,西方启蒙思想家就提出了“人人生而平等”的口号,之后不管是资本主义国家还是社会主义国家,都
Time:2009-06-29

孙长永:检察机关批捕权问题管见
  【内容提要】检察机关行使批捕权的合理性有否定说和肯定说两种意见,该争论反映出学术界和实务界的立场截然对立。检察系统研究人员认为“我国检察机关行使批捕权符合国际公约的规定”的观点,是对国际公约的曲解。另外,我国曾经仿效的俄罗斯已经对批捕权作出了重大改革。从法理上指出检察机关批捕权存在的缺陷,并不意味着在立法上立即取消检察机关的这一权力。可以维持检察机关的批捕权不变,但应在批捕机关和批捕程序
Time:2009-07-01

马进保:刑事诉讼权利宪法保护的理性选择
 摘 要 刑事诉讼权利宪法保护始于近代国家,并呈现出国际化发展趋势。考察美国“权利法案”等宪法性文件确立的人权保护理念和宪法性权利可诉制度,所展现的是程序正义的价值取向。我国宪法在规定公民权利的同时也设置有诉讼权利特殊保护条款,为构建“以人为本”的和谐社会,需进一步完善司法制度,在审慎借鉴中逐步调整刑事诉讼权利宪法保护的力度。  关键词 刑事诉讼权利 人权保障 宪政制度 违宪审查   惩罚犯罪
Time:2009-07-05

刘克兰 陈晓婷:试论检察机关在诉讼活动中对人权的保护
  内容提要:刑讯逼供和隐性超期羁押的存在、强制措施的滥用、非法证据的采用使检察机关在刑事诉讼活动中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人权保护现状不容乐观,赋予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一定程度的沉默权、引入律师介入和举证责任倒置制度、以正确的犯罪观贯彻宽严相济刑事司法政策、完善监督程序和规范办案流程、建立非法言词证据排除规则,真正实现程序正义,更好地保障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在诉讼活动中的人权是检察机关职责定位的必然
Time:2009-07-09

徐静村 颜 飞:通过程序弥合知识的鸿沟——论科学证据对刑事审判的挑战及应对
摘要: 由于裁判者所具备的知识基本属于常识范畴,而对科学证据的审查判断则需要专业技术知识,这正是科学证据能够不断对刑事审判提出挑战的内在原因。两大法系应对挑战的共同途径即是以保障裁判的正当性为基本目标,通过程序的完善来弥合知识的鸿沟。我国刑事诉讼程序中存在的诸多弊端,已严重影响到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司法鉴定管理问题的决定》的贯彻和执行。因此,应以保障刑事审判的正当性为目标,改革相关程序,完善我国
Time:2009-07-12

冯耀辉:疑罪不诉的证据问题研究
  证据是诉讼的灵魂,诉讼的过程就是证据运用的过程。疑罪是指在刑事诉讼中,由于证据不足,使公安司法机关对案件事实的认定存在疑问且未得到合理排除而无法定罪的状态。由于我国刑事诉讼法和有关司法解释对疑罪不诉制度规定得过于简单,尤其是对证据标准没有明确具体的规定,导致实践中把握不准、做法不一,损害了法律的严肃与公正,制约了疑罪不诉制度价值的发挥。在司法实践中准确把握存疑案件的证明标准,对确保公正执法
Time:2009-07-21

陈海平:论侦查阶段辩护方获取证据的权利
 摘 要:保障侦查阶段辩护方获取证据的权利对于查明案件事实、正确适用法律、强化辩护效果、实现程序正义、完善律师帮助极为关键。对该权利的保障,英美法系国家主要以确认自行调查取证权等直接方式实现,大陆法系国家则倾向于采取证据保全等间接方式,大陆法系国家慎重授权并适当限制的做法更值得借鉴。我国不宜直接确认调查取证权,确立证据保全申请权、特定侦查行为律师在场权、侦查阶段律师阅卷权的做法更为适宜
Time:2009-07-22

陈学志:侦查监督工作中运用刑事和解的思考
 摘 要 刑事和解对我国刑事法学界和司法实务界来说,还有诸多理论和实践问题有待探究和解决。刑事和解对于我国宽严相济刑事司法政策的落实及和谐社会的构建都具有重大的积极意义。侦查监督是检察机关贯彻刑事和解制度、促进社会和谐的主要环节。应当进一步明确检察机关侦查监督工作的现状、在该环节适用刑事和解的基础、价值取向及如何适用等问题。  关键词 侦查监督 刑事和解 运用   2006年10月,党的十六
Time:2009-07-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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