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谢鹏程:如何认识检察机关在公益诉讼中的地位
【中文关键字】检察机关;公益诉讼 【全文】     按照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探索建立检察机关提起公益诉讼制度”的部署,自2015年7月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五次会议通过决定,授权最高检在北京、内蒙古等13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开展为期二年的提起公益诉讼试点以来,试点地区检察机关充分发挥法律监督职能作用,牢牢抓住公益这个核心,严格把握试点案件范围,试点工作进展顺利。经过一年多的试点,检察机关提起
Time:2017-12-28

张卫平、曹建军:民事诉讼理论研究:深化与细化
在2017年,民事诉讼法学理论界学者们关注和研究的问题有新的拓展,还有些问题是以往问题的延续。学者们对这些问题的研究呈现出进一步深化与细化的特点,取得丰硕的研究成果,进一步推动了学术的发展。学者们在研究方法上也更加规范化和多样化,实证研究的规范化尤其突出。   管辖研究   民事诉讼管辖依然是民事诉讼讨论的一个主要领域,在这一方面的讨论主要围绕管辖制度的具体应用、各管辖制度和概念界定展开。学界
Time:2018-01-22

李浩:不予再审“管辖错误”后遗留问题研究
一、最高人民法院态度的转变 再审事由是民事再审制度的核心内容,将再审事由予以细化,尤其是把严重违反诉讼程序的行为设定为再审事由是2007年修订《民事诉讼法》的一个亮点。正是在那次修订中,立法机关把“违反法律规定,管辖错误的”(下称“管辖错误”)作为程序性再审事由之一。2012年8月,立法机关再次对《民事诉讼法》进行修订,本着有利于维护生效裁判既判力的考量,立法机关对再审事由进行了缩限,把2007
Time:2018-04-05

胡学军:论共同诉讼与第三人参加诉讼制度的界分
【摘要】 在我国民事诉讼理论解释和司法实践中,作为多数人诉讼形式的共同诉讼与第三人参加诉讼制度之间区分模糊。这两种当事人制度其实各具不同的功能设置与本质规定性,同时在传统诉讼标的理论下具有适用于不同实体法律关系之别。不同诉讼模式对当事人制度形式的确定也具有重要影响。传统职权主义模式下可能存在忽视当事人的意愿之嫌,直接依职权“分配”当事人在诉讼中的角色;当事人主义模式则赋予当事人参加诉讼所处防御
Time:2018-07-05

纪格非:论刑民交叉案件的审理顺序
论刑民交叉案件的审理顺序 纪格非 【摘要】 刑民交叉案件的审理顺序并非由刑、民案件的关联形态决定的,司法解释确立的类型化的思路不仅没有达到预期的目的,反而加剧了实务中的混乱。妥当的解决方案是在《民事诉讼法》关于诉讼中止的规定的框架下,通过精确界定诉讼中止的“必要性”,限制“先刑后民”的适用范围。在界定“必要性”时,应当着重考虑刑事判决在民事诉讼中的预决力规则,以及刑、民案件不同的诉讼目的
Time:2019-02-25

张卫平:民法典的实施与民事诉讼法的协调和对接
引言 2020年5月28日,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以下简称《民法典》)。《民法典》的颁布无疑是我国改革开放以来法治进步最大的立法事件。对于我国民事法治乃至整个法治建设具有里程碑意义,是推进全面依法治国、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大举措。 作为一项系统的、重大的立法工程,《民法典》的编纂已经完成,终于实现了新中国几代人的夙愿。但作为一部重要
Time:2020-10-20

任重:论虚假诉讼:兼评我国第三人撤销诉讼实践
任 重:清华大学法学院 内容提要  虚假诉讼法律成因及对策分析不仅对确定《民事诉讼法》第56条第3款结果条件有决定意义,更对民事诉讼的体系结构调整有重要参考价值。以生效裁判对案外第三人合法权益构成的侵害为标准,法律意义上的虚假诉讼只存在于合同被撤销后虚假诉讼当事人回复所有权、协议不成时请求法院分割共有财产以及因虚假诉讼致使案外第三人无法另行诉讼三种情形。对民事裁判作用方式的误读、对另行起诉制度
Time:2020-12-11

张卫平:重复诉讼规制研究:兼论“一事不再理”
张卫平:清华大学法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 内容提要  如何应对重复诉讼是我国民事诉讼实践中经常遭遇的问题。从避免法院就同一诉讼标的的案件进行重复审理,防止可能作出相互矛盾的裁判,以及有效利用司法资源,实现诉讼经济等因素考量,原则上应当禁止重复诉讼。但对于如何界定重复诉讼,判断的标准以及相应的应对措施等问题理论界尚未有深入的探讨。应结合我国的情形和国外的相关理论研究,分析和阐述我国民事诉讼禁止重复
Time:2020-12-11

汤维建:民事诉讼法律监督基本原则的新发展
    文章来源:《检察日报》2012年9月18日     本次民事诉讼法修改涉及面相当广泛,涵盖了从基本原则到全部诉讼程序以及执行程序的方方面面。大体上可将修改的内容划分为四大块加以认识和解读:一是继续强化对当事人的诉权保障,同时完善当事人的诉讼责任机制,如规定了诚信诉讼的基本原则。二是适当调整了证据制度,在强调传统的真实原则的基础上,兼顾了诉讼的公平和效率价值,如规定了举证时效制度。三是根据
Time:2012-12-13

汤维建:修改后民诉法强化八大机制
    文章来源:《检察日报》2013年1月4日     修改后的民事诉讼法涉及60个条文,其内容涵盖民事诉讼法的始终。笔者认为,本次修法主要强化了民事诉讼的八大机制。具体阐述如下: 一、强化对当事人诉权的保障机制 诉权是当事人诉讼权利的集合性范畴,诉权保障的内容涉及从宪法到部门法、从实体法到程序法的方方面面,是一个重要的法制系统工程。民事诉讼法的完善便是这个工程的重要组成部分。1991年4月9
Time:2013-01-15

汤维建:民事抗诉制度要把握四大“主义”
    文章来源:《检察日报》2013年5月7日     通过本次民事诉讼法的修改,民事抗诉制度在定位上需要把握四个“主义”,即:终局监督主义、监督节制主义、同级监督优先主义和职权监督保留主义。 终局监督主义 终局监督主义是指对终局裁判进行法律监督的原则。终局裁判指的是经过立法所规定的审级制度而形成的裁判,我国实行二审终审制,经过二审所形成的裁判即为终局裁判;换言之,如果可以进行二审但未经过二审
Time:2013-09-10

毕玉谦:电子数据庭审证据调查模式识辨
文章来源:《国家检察官学院学报》2016年第1期 【内容提要】信息技术的发展在改变人们日常生活方式的同时,也对司法审判中证据调查的方式形成深刻影响。电子数据是一种特殊的新类型证据,如何界定其属性,目前在法理上争议较大。对电子数据属性的界定影响着当事人如何在诉前收集证据、保存证据和提交证据,同时也关系到法院如何根据这种新类型证据的性质来确定庭审证据调查的方式,以便查明案件事实。 【关键词】电子数据
Time:2016-02-27

刘成琼:民事诉讼高度盖然性证明标准的实证分析
文章来源:人民法院网2016年3月4日 【内容提要】:“案件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简称谓“客观真实”是目前我国三大诉讼法的统一证明标准,司法实践表明大多数案件适用这一标准没有问题,问题在于少数案件中证明某一事实的证据无法达到确凿程度或者证据之间存在相互矛盾,为法官裁判案件带来一定难度。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以下简称《证据规定》)引入并初步确立了高度盖然性的证明标准
Time:2016-06-27

毕玉谦:辨识与解析:民事诉讼专家辅助人制度定位的经纬范畴
文章来源:《比较法研究》2016年第2期 一、引论      当前,理论界或实务界对民事诉讼中专家辅助人的理解与定位存在一些模糊不清的认识。2015年2月4日起实施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122条第3款规定“具有专门知识的人在法庭上就专业问题提出的意见,视为当事人的陈述”,这与我国《民事诉讼法》79条规定不相契合,即“当事人可以申请人民法院通知有专门知识的人
Time:2016-10-10

雷运龙:民事强制执行之基本定位
【文章来源】人民法院报2016年9月7日第二版       造成执行难的原因很多,但其中一个重要的原因便是对民事强制执行(以下简称强制执行或执行)定位不准,导致执行程序过于臃肿,执行效率难以彰显。为破解执行难,需要正本清源,对强制执行进行精准定位。 一、强制执行是公力救济而非私力救济       强制执行特指公家的强制(公力救济),而非私人的强制(私力救济)。这里的“公家”,特指国家这一最大
Time:2017-02-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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