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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1年11月19-20日,“中英审前程序学术研讨会”在京召开。 |
| 2001年11月19-20日,“中英审前程序学术研讨会”在京召开。2001年11月19日,由中国政法大学刑事法律研究中心、英国驻华大使馆文化教育处联合主办的中英审前程序学术研讨会在中国大饭店召开。中国政法大学诉讼法学研究中心陈光中教授、樊崇义教授、卞建林教授、宋英辉教授等参加了此次研讨会。 此次研讨会是中国政法大学刑事法律研究中心与英国大使馆文化教育处的合作项目之一。高级合伙人 |
| Time:2003-09-2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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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3年9月19日,中国政法大学诉讼法学研究中心和全国人大法工委刑法室在北京联合举办了联合国... |
| 2003年9月19日,中国政法大学诉讼法学研究中心和全国人大法工委刑法室在北京联合举办了联合国“刑事审判前程序示范项目”汇报会。国务院法制办张穹副主任、全国人大法工委郎胜主任、王尚新副主任、最高人民法院研究室蒋惠岭处长、最高人民检察院研究室陈国庆副主任、广东省珠海市检察院潘同庆副检察长、公安部法制局李文胜副处长、北京市公安局法制办陈国庆副主任、北京市海淀区公安分局金志海副局长、商务部国际经济 |
| Time:2003-09-2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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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国政法大学诉讼法学研究中心、中国人民大学诉讼制度与司法改革研究中心与河南省焦作市人民... |
| 根据“十六大”关于司法改革的精神,探讨现代公诉制度的理论与实务问题,研究如何构建具有中国特色的现代公诉制度,中国政法大学诉讼法学研究中心、中国人民大学诉讼制度与司法改革研究中心与河南省焦作市人民检察院联合举办“现代公诉制度学术研讨会”。会议时间为2003年10月11日-12日,与会议代表包括来自北京及外地各政法院校的专家、学者,以及来自人民检察院等实务部门的同志。会议总议题为现代公诉制度,具体分 |
| Time:2003-10-0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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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国诉讼法判解》稿约 |
| 《中国诉讼法判解》是中国政法大学诉讼法学研究中心主办的以诉讼法判例为研究对象的定期出版物。该刊物以蕴含诉讼法、证据法问题的真实判例为研究对象,兼及刑事诉讼、民事诉讼、行政诉讼三大诉讼法领域。其宗旨是:通过当前司法实践中遇到的真实案例,推动诉讼法学理论对实践问题的关注和认识;同时,也希望通过诉讼判例的学理研讨,促进我国诉讼法学理论的传播与交流。 《中国诉讼法学判解》由我国著名诉讼法学家、博士生导师 |
| Time:2003-10-2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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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举办“国际人权公约与刑事司法改革研修班”的通知 |
| 为提高警官、法官、检察官、律师以及高等院校法学院(系)诉讼法学教师的业务水平,为便于广大实务部门工作人员及诉讼法学教师及时地了解国际人权公约与刑事司法的最新发展动态,中国政法大学诉讼法学研究中心决定举办国际人权公约与刑事司法改革研修班。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授课时间:2003年11月21日至11月27日。 2、授课地点:北京市海淀区蓟门饭店 3、报到时间:2003年11月20日8:00至 |
| Time:2003-10-2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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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1年10月12日,《中国司法鉴定》杂志社与中国人民大学刑事法律科学研究中心联合主办了“中... |
| 2001年10月12日,《中国司法鉴定》杂志社与中国人民大学刑事法律科学研究中心联合主办了“中国司法鉴定立法研讨会”。2001年10月12日,《中国司法鉴定》杂志社与中国人民大学刑事法律科学研究中心联合主办了“中国司法鉴定立法研讨会”。中国政法大学诉讼法研究中心陈光中教授、樊崇义教授、宋英辉教授应邀出席了会议。陈光中教授和樊崇义教授作了主题发言,樊崇义教授还向会议提交了题为《公正:司法鉴定改革 |
| Time:2003-09-2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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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宋英辉:修复关系促进和谐 准确把握和解制度主旨 |
| 文章来源:《检察日报》2012年4月5日 在构建和谐社会和贯彻宽严相济刑事政策的社会背景下,各地司法实务部门普遍运用当事人和解的方法来处理一些公诉案件,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从严格意义上讲,我国司法实践中探索的“刑事和解”,实际上是双方当事人就民事赔偿等达成协议后,办案机关根据具体案件情况对被追诉人作出的从宽处理。与单纯达成民事和解协议不同的是,双方当事人在对民事部分达成和解的同时,还表达其 |
| Time:2012-04-0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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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陈瑞华:法律程序构建的基本逻辑 |
| 文章来源:《中国法学》2012年第1期 【内容提要】在刑事诉讼法修改过程中,立法部门需要对多方面的因素加以考量。其中,国家权力与公民权利的适当平衡,是防止国家权力滥用、避免公民权利受到任意侵犯的首要制度安排。对那些违反法律程序、侵犯公民权利的行为,从实体结果和诉讼程序上设定妥善的司法救济措施,是保证刑事程序得以有效实施的程序设计。为避免传统的“立法推进主义”制度的缺陷和风险,立法 |
| Time:2012-05-3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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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熊秋红:中国量刑改革:理论、规范与经验 |
| 文章来源:《法学家》2011年第5期 【摘要】中国的量刑规范化改革是一种旨在推进量刑公正的可贵的、积极的努力。刑法上的罪刑法定原则和刑事诉讼法上的程序法定原则为量刑规范化改革提供了基本的理论依据。《人民法院量刑指导意见(试行)》和《关于规范量刑程序若干问题的意见(试行)》总结了我国的司法实践经验和量刑改革试点经验,但也存在某些不足之处。如前者未能贯彻责任主义和禁止双重评价的量刑原则;后者所持量刑 |
| Time:2012-02-1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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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汪建成:刑事证据制度的重大变革及其展开 |
| 文章来源:《中国法学》2011年第6期 【摘要】《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修正案(草案)》对刑事证据制度进行了重大修订。在充分肯定本次修订的成果和意义的同时,有必要从运用证据的基本原则、证据种类、证明责任、证明标准、非法证据排除规则和证人制度等方面进行全面深入的讨论,使之更臻完善。 【关键词】证据种类;证明标准;证明责任 【英文摘要】Criminal evidence system |
| Time:2012-02-1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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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樊崇义:我国刑事诉讼制度的进步与发展——2011年刑事诉讼法修正案(草案)评介 |
| 作者:樊崇义 文章来源:《法学杂志》2012年第1期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修正案(草案)于2011年8月25日在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22次会上进行了初审,现已公布于众,在全国范围内征求意见。向社会公开征集修改意见,这种立法方式在我国刑事诉讼法立法史上尚属首次。社会各界对这部多达99条的修正案草案高度关注,许多条文引起了热烈的讨论,甚至是争议。公众对许多条文提出了中肯 |
| Time:2012-03-0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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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何家弘:刑事庭审虚化的实证研究 |
| 文章来源:《法学家》2012年第1期 【摘要】在刑事诉讼过程中,庭审本应是中心环节,但是在当下中国却被“虚化”了。刑事庭审虚化主要表现在举证的虚化、质证的虚化、认证的虚化、裁判的虚化四个方面。导致刑事庭审虚化的原因包括:以侦查为中心的流水线诉讼模式;以案卷为中心的法官审理模式和下级服从上级的行政决策模式。确立直接言词原则和改良人民陪审员制度是实现刑事庭审“从虚转实”的可行 |
| Time:2012-03-2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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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龙宗智、苏云:刑事诉讼法修改如何调整证据制度 |
| 文章来源:《现代法学》2011年第6期 【摘要】证据概念以材料说代替事实说欠妥,可以考虑三种处理方式,倾向于删去关于证据定义的规定。证据分类应注意笔录证据规定的周延性,不应仅限于列举的几种,还应包含其他侦查行为笔录及审判笔录。证据排除规则,应当根据实践需要进一步明确排除范围,尤其对“等”字应作适当界定,防止过于宽泛无法把握。直接言辞证据规则,不仅需要规定证人出庭义务及保障措施 |
| Time:2012-03-2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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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顾永忠:名正言顺:侦查阶段律师回归辩护人诉讼地位 |
| 文章来源:《检察日报》2012年3月23日 侦查程序是刑事诉讼的基础程序,其任务是由侦查机关对刑事案件进行立案侦查,具体工作是收集相关证据,查获犯罪嫌疑人。侦查终结后对于其认为“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的案件,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在传统的侦查观念中,刑事侦查是高度机密的工作,对外严格封锁,几乎在对外完全封闭状态下进行。因此,在1979年刑事诉讼法中,律师根本不可介入侦查程序,直到案件移送 |
| Time:2012-04-0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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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王敏远:羁押后通知家属是人权保障原则基本要求 |
| 文章来源:《检察日报》2012年3月22日 新修改的刑事诉讼法第八十三条第二款规定“拘留后,应当立即将被拘留人送看守所羁押,至迟不得超过二十四小时。除无法通知或者涉嫌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恐怖活动犯罪通知可能有碍侦查的情形以外,应当在拘留后二十四小时以内,通知被拘留人的家属”。该条规定就是被普遍关注的所谓“秘密拘捕条款”。基于羁押之后其家属的知情权是一项基本权利,因此,以“可能有碍侦查”为由不通 |
| Time:2012-04-0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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