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题目:《口供制度研究》
作者:卫跃宁
指导教师:陈光中教授
完成时间:2005年4月
内容摘要
口供制度是指法律规定的关于口供的概念、口供的作用、口供的收集、口供的审查判断、非法取得口供的效力以及作出口供者的基本权利等方面的原则、规则和具体制度的总称。口供制度是证据制度的重要组成部份。口供问题涉及到打击犯罪,更涉及到保护人权。对口供问题的不同处理,体现着一个国家的民主、文明、法治的状况,体现着现代社会的和谐与人文关怀。目前,我国理论界对口供制度及相关问题尚缺乏系统研究,司法实践中,刑讯逼供屡禁不止,致使冤案时有发生;重口供、翻供等问题也一直困扰着公安司法机关。所以,对口供制度进行系统的研究,有利于完善我国的证据理论,也有利于改革和完善我国的口供制度,解决司法实践中存在的问题。这是笔者研究与写作该文的目的。论文共分八章对古今中外的口供制度及相关问题进行了分析研究,并对改革和完善我国的口供制度提出了一些立法建议,以期对我国正在进行的刑事诉讼法的再修改有所裨益。
第一章口供释义。在本章中,笔者界定了口供的概念,提出将“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供述和辩解”更名为口供的立法建议;分析了口供成立的条件、口供的内容、单位(法人)犯罪中的口供问题;研究了共犯口供的证据属性,提出承认共犯口供的双重属性,有助于解决被撤销案件、被不起诉或被宣告无罪的人和被终止审理人、被免予刑事处罚人、服刑人和刑罚执行完毕人在前程序中是口供,而在后程序中是证言的理论难题,也从理论上解释了“分案审理”中共犯口供的证据属性;区别了口供与自白、自白与有罪答辩、自白与自认(承认)等概念以及如何理解我国司法解释中“被告人认罪”的证据属性。
第二章口供探源。在本章中,笔者分析了中外古代司法制度中的口供制度,认为:1.我国古代的神判法和外国古代的神示证据制度中都存在口供这种证据;2.在神判法和神示证据制度中,只有对人力难以判断的案件才假借神明进行裁断,对口供的判断也是如此;3.最初意义上的口供包括原、被告双方就案件事实所进行的陈述;4.我国古代“无供不录案”和外国古代“自白是证据之王”的规定说明中外古代证据制度都极端重视有罪口供的证据作用;5.刑讯逼供都是中外古代司法者获取有罪口供的合法方法。6.中外古代证据制度重视有罪口供、刑讯逼供的原因主要都在于蔑视人权的专制制度、有罪推定和司法者认识能力的局限性。
第三章近现代司法制度中的口供。在本章中,笔者介绍了口供在中国内地和台港澳地区证据制度中的变化与发展;口供在近现代大陆法系国家自由心证制度中的变化与发展;口供在近现代英美法系国家证据制度中的变化与发展;联合国刑事司法准则中有关口供的规定。通过比较,可以看出联合国刑事司法准则和西方法治国家以及我国的台港澳地区的法律,尽管在一些细节问题上对于口供制度的规定不尽相同,但是,都普遍确立了无罪推定原则、反对强迫自证其罪原则;赋予了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沉默权;规定了详尽的沉默权保障制度;确立了非法自白排除规则。我国现行法律制度的规定同联合国刑事司法准则和西方法治国家以及我国的台港澳地区的法律制度的规定相比,还存在一定的差距,必须加以修改、完善。
第四章完善我国口供制度须树立与坚持的基本理念与原则。在本章中,笔者着重分析了人权保障理念、无罪推定原则(理念)、打击犯罪与保障人权并重理念、正当程序理念、程序公正与实体公正并重理念、公正优先兼顾效率理念;论述了我国人权入宪的意义;指出了我国刑事诉讼法中尚有“重打击,轻保护”的规定;以“补充侦查”的规定为例,分析了我国刑事诉讼法中尚有与正当程序理念相悖的规定;以我国刑事诉讼法中关于再审理由的规定为例,说明了我国刑事诉讼法中存在的“重实体,轻程序”的问题;以我国的简易程序只适用于很少案件的规定为例,阐明了我国刑事诉讼法并未最大限度地体现公正优先兼顾效率理念;最后,提出完善我国口供制度须树立和坚持上述基本理念与原则。
第五章口供之特征与功能。在本章中,笔者从口供作为一种证据资料的角度研究了口供的特征。口供具有亲历性、直接性、复杂性和反复性几个典型特征。口供的亲历性这一特征决定了口供这一证据种类永远都是原始证据;口供的直接性这一特征,使得口供得以成为任何刑事案件中证明有罪的直接证据;口供的复杂性要求对待口供既不能不信,也不能轻信。对口供证据要求补强的规定就体现了立法者对口供复杂性的顾忌;口供的反复性要求我们应全面分析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在刑事诉讼过程中所作的各种不同口供,研究其翻供的原因是否合情合理,以判明口供的真实性。对口供的这些特点进行研究,有助于我们避开口供的消极作用,发挥口供的积极作用。口供的积极作用即口供的功能,表现为收集其他证据的功能、审查其他证据的功能、认定犯罪的功能、辩护的功能、有利于公正审判和量刑的功能等几个方面。我国刑事诉讼法有“不轻信口供” 的规定,“不轻信”不等于不要口供。司法实践中,个别基层检察院自行出台了“零口供规则”否定口供的功能,既不符合法律的要求,也不符合证据的基本原理。
第六章收集口供的正当性。在本章中,笔者研究了口供任意性规则的产生及发展、任意性的要求及依据、任意性的证明与调查,并结合我国口供任意性的现状,说明了我国确立任意性规则的意义和确立口供任意性规则及其保障所应具备的内容;通过对沉默权进行研究,指出沉默权是一项基本人权,并探讨了我国确立沉默权制度的意义及方式;通过对我国现阶段刑讯逼供存在的原因、危害进行分析,提出了有效遏止刑讯逼供的对策;通过对国外典型的辩诉交易制度的分析研究,提出了创建中国的认罪案件审理程序及辩诉交易制度——附(有)条件认罪程序的立法建议;最后,从确立任意性规则、确立沉默权制度和遏止刑讯逼供等角度提出了完善口供收集程序的具体设计。
第七章构建我国的非法口供排除规则。在本章中,笔者探讨了口供的证据能力;研究了非法口供排除规则的概念和非法口供排除规则的价值冲突与选择:指出以刑讯取得的口供必须坚决予以排除,因为刑讯是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肉体和精神的严重侵害,刑讯对国家法制的破坏超过了口供本身的证据价值。对于以其它非法方法取得的口供应通过“原则加例外”以及渐进的方式加以排除;结合我国非法口供排除的现状,探讨了如何构建我国的非法口供排除规则和非法口供排除规则中“非法”的证明问题;对如何处理口供中的毒树之果问题也试图提出一些合理性建议。
第八章对口供的审查判断。在本章中,笔者首先阐明和探讨了审查判断口供的基本准则和对口供本身真实性的审查判断应注意的问题;接着对只有有罪口供不能定罪的口供补强规则进行了研究,分析了补强的范围、补强的程度和补强证据的证据能力,并探讨了对共犯或者共同被告人口供证明力的审查判断和补强规则的例外;最后,笔者对翻供问题和多参量心理测试仪(测谎仪)在收集和审查判断口供等证据中的运用问题进行了研究。分析了不同情形的翻供和翻供原因,提出了消除消极翻供(不实翻供)的对策和对翻供的审查判断的方法;通过对多参量心理测试仪的基本原理和测试方法进行分析,研究了多参量心理测试仪在收集、审查判断证据上的一般作用,明确指出,现阶段多参量心理测试仪的测试结果在我国不能作为证据使用。
目 录
内容提要 1
Abstract 4
第一章 口供释义 1
第一节 口供之界定 1
一、口供的概念 1
二、关于“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供述和辩解”的更名 6
第二节 口供之内涵 7
一、口供之必备条件 7
二、口供内容详析 9
三、单位(法人)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口供问题 12
第三节 共犯或共同被告人口供的证据属性 15
一、共犯或共同被告人口供的性质之争 15
二、共犯或共同被告人口供的双重属性 20
第四节 口供与自白 28
一、自白的概念 28
二、审判内自白与审判外自白 29
三、自白与有罪答辩的区别 32
四、自白与自认(承认)的区别 33
五、关于我国司法解释中“被告人认罪”的理解 35
第二章 口供探源 39
第一节 中国古代司法制度中的口供 39
一、中国古代口供制度的产生和发展 39
二、中国古代口供制度评价 48
第二节 外国古代司法制度中的口供 49
一、神示证据制度中的口供 50
二、法定证据制度中的口供 52
第三章 近现代司法制度中的口供 55
第一节 口供在中国内地证据制度中的变化与发展 55
一、建国前有关政策、法令中关于口供的规定 56
二、建国后刑事诉讼法中关于口供的规定 58
第二节 口供在中国台港澳地区证据制度中的变化与发展 61
一、台湾地区刑事诉讼法中的口供 61
二、香港地区刑事诉讼法中的口供 63
三、澳门地区刑事诉讼法中的口供 63
第三节 口供在外国证据制度中的变化与发展 65
一、近现代大陆法系国家自由心证证据制度中的口供 65
二、近现代英美法系国家证据制度中的口供 78
第四节 联合国刑事司法准则中有关口供的规定 94
一、联合国刑事司法准则概述 94
二、联合国刑事司法准则中有关口供的规定 95
第四章 完善我国口供制度须树立与坚持的基本理念与原则 99
第一节 人权保障理念 99
一、人权概述 99
二、人权入宪的意义 102
三、刑事诉讼中应当树立人权保障理念和确立人权保障原则 104
第二节 无罪推定原则(理念) 107
一、无罪推定原则概述 107
二、我国刑事诉讼法应当彻底确立无罪推定原则 112
三、无罪推定原则对口供制度的影响 115
第三节 打击犯罪与保障人权并重理念 118
第四节 正当程序理念 121
第五节 程序公正与实体公正并重理念 122
第六节 公正优先兼顾效率理念 123
第五章 口供之特征与功能 126
第一节 口供的特征 126
一、亲历性 126
二、直接性 127
三、复杂性 127
四、反复性 129
第二节 口供的功能 130
一、发现、收集其他证据的功能 130
二、审查其他证据的功能 131
三、认定犯罪的功能 131
四、辩护功能 132
五、有利于公正审判的功能 132
六、量刑功能 133
第三节 “零口供”规则及其评价 133
一、“零口供”的出台及其内容 133
二、“零口供”规则之评价 136
第六章 收集口供的正当性 139
第一节 保障口供的任意性(自愿性) 139
一、任意性规则的产生、发展及其具体内容 139
二、我国应当确立口供任意性规则 143
第二节 沉默权与口供 145
一、沉默权与人权 146
二、沉默权制度概述 150
三、我国确立沉默权制度的意义及方式 156
第三节 反对刑讯逼供 158
一、刑讯逼供存在的原因 158
二、刑讯逼供的危害 161
三、建立我国的沉默权及其保障制度,有效遏止刑讯逼供 162
第四节 辩诉交易与口供 162
一、国外典型的辩诉交易制度 163
二、创建中国的辩诉交易程序——认罪从宽制度 170
第五节 完善口供收集程序的具体设计 185
一、对刑诉法第五章证据的修改与完善 186
二、对刑诉法第六章强制措施的修改与完善 186
三、对刑诉法第二编第二章侦查中第二节的修改与完善 186
第七章 构建我国的非法口供排除规则 189
第一节 非法口供排除规则概述 189
一、口供的证据能力 189
二、非法口供排除规则概念 190
三、非法口供排除规则的价值冲突与选择 192
第二节 构建我国的非法口供排除规则 194
一、我国非法口供排除的现状 194
二、我国的非法口供排除规则的构建 195
三、非法口供排除规则中“非法”的证明问题 198
四、关于口供中的毒树之果 199
第八章 对口供的审查判断 203
第一节 对口供本身真实性的审查判断 203
一、口供的证明力 203
二、审查判断口供的基本准则 205
三、对口供本身真实性的审查判断应注意的问题 207
第二节 只有有罪口供不能定罪(口供补强规则) 210
一、补强的范围 212
二、补强的程度 213
三、补强证据的证据能力 213
四、对共犯或者共同被告人口供证明力的审查判断 214
五、只有有罪口供可否定罪(补强规则的例外)研究 217
第三节 如何对待翻供 218
一、翻供概述 218
二、正确认识翻供 220
三、翻供的原因 222
四、消除消极翻供(不实翻供)之对策 223
五、对翻供的审查判断 224
第四节 多参量心理测试仪(测谎仪)在收集和审查判断口供等证据中的运用 227
一、多参量心理测试仪(测谎仪)概述 227
二、多参量心理测试仪的基本原理和测试方法 229
三、现阶段多参量心理测试仪的测试结果在我国不能作为证据使用 231
参考文献 23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