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才培养
关于重申严禁举办考研辅导班和本校教师参加社会考研辅导活动的通知

关于重申严禁举办考研辅导班和本校教师参加社会考研辅导活动的通知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严禁研究生招生单位举办考研辅导班的通知”(教学厅【2004】15号)和“教育部关于做好2006年招收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的通知”(教学【2005】10号)文件精神和校领导指示,我院曾多次发出通知,并与校人事处、监察处于2005年12月1日联合发表声明,严禁举办2006年硕士研究生考研辅导班和本校教师参加任何形式的考研辅导活动。现据群众反映,本校仍有个别教师置学校规定于不顾,参加社会考研辅导班活动,特在此重申:

学校严禁校内各单位和个人举办、或与社会培训机构或个人联合举办任何形式的2006年硕士研究生考研辅导班,严禁组织或参与考研辅导书和辅导资料的编写工作,严禁本校在职教师以任何形式参与社会考研辅导活动。

对于违反规定的单位和个人,学校将根据相关法律和规定严肃查处。

研究生院

2006年1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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