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吴宏耀 魏晓娜:《诉讼证明原理》

主编:吴宏耀 魏晓娜

出版社:法律出版社

出版日期:2002年11月

本书以诉讼证明为切入点,以诉讼证明的动态过程为研究对象,以证明的逻辑结构为摹本,沿着“证明什么、用什么证明、证明到什么程度、证明不能的风险分配”的思维过程,融证据于证明为一体,对我国当前司法实践和证据理论的系列重大问题进行了认真细致的讨论和研究。

前言

本书是关于诉讼证明原理的研究、在证据法学理论中,诉讼证明因过多涉及人的认识问题而往往被证据法学置而不论。英美证据法主要是围绕各种证据规则展开的,有关诉讼证明的内容十分简略且往往以“常识(common sense)"一言蔽之。大陆法系国家将证明理解为证明活动的结果而纳入证据制度之中,至于证明活动本身则因为与诉讼活动融为一体而纳入诉讼法学的研究内容。我国传统证据法学理论一般由证据论和证明论构成。此种区分证据与证明的做法尽管不无道理,却也带来了两方面的弊端;一方面,在有关证据的研究中,证据波至于证明活动之外,成了一种静态的已经确定无疑的东西,忽视了证明活动中证据的动态性、多变性;另一方面,有关证明的研究忽视了证明活动受制于诉讼法定程序的典型特征,诉讼证明几乎被等同于纯粹的认识活动而失去了其规范属性。基于上述认识,本书的研究以诉讼证明活动为基点,试图对法律程序规范下的诉讼证明活动自身的若干原理性问题进行专门的讨论。

本书的结构基本上是以证明的逻辑结构为摹本,沿着“证明什么、用什么证明、证明到什么程、证明不能的风险分配”的思维进程而逐步展开。在内容上,本书具有三个特点:

第一,将一些可能更应该属于哲学研究领域的认识论方面的内容纳入诉讼证明的研究视野,以便将诉讼证明与人类认识能力问题联系起来。明确诉讼证明的历史属性。诉讼证明总是在特定的历史条件下进行的。所以,我们认为,只有将诉讼证明置于人类认识活动的大背景下,诉讼证明的研究才能克服因强调证明的逻辑属性可能造成的形式化问题。

第二,将证据作为证明的手段融入诉讼证明的结构之中,并以此为契机。从诉讼证明对证明手段的要求出发,对证据的法律属性(即证据规则问题)进行了集中的讨论。由于各种证据作为证明手段的法律意义并没有实质性不同,本书没有涉及具体的证据种类。

第三,试图将诉讼证明问题和诉讼程序问题联系起来,并结合诉讼程序的性质展示诉讼证明各构成要件在不同法规范下的不同特点。在此,需要向读者致歉的是,本书的内容主要研究的是民事诉讼和刑事诉讼中的证明问题,而几乎没有涉及行政诉讼证明。而且,即便如此,由于我们的研究领域更侧重于刑事诉讼法学,知识上的局限性也决定了本书或许更多地关注了刑事诉讼中的证明问题。但庆幸的是,本丛书的《民事证明制度与理论》、《行政诉讼证据制度与理论》可以在一定程度上弥补本书的上述不足。

本书的许多观点是作者长期学习、研究的产物,因此,我们首先应当感谢的是指引我们走入法学之门的硕士生导师周士敏教授和卞建林教授。在博士研究生期间,尊敬的陈光中教授、樊崇义教授、卞建林教授、宋英辉教授的无私关怀和呕心哺育使我们有机会获得更多的法学知识,并能够在他们的言传身教中以之为楷模学习做人和作文。毋庸置疑,本书的写成直接得益于导师们的教诲和培养,而且,其中的许多内容都闪烁着他们的智慧。

另外,本书的出版离不开宋随军君的热情帮助和督促,由于作者的疏懒,如果没有他的一再督促,本书可能又夭折于思维之中了。

作者

二00一年九月十日

目录

总序一

总序二

编者的话

前言

第一章 诉讼证明的一段理论———一————————— (1)

一、证明与诉讼证明—————一——————————— (l)

二、诉讼证明与认识活动————一—————————— (9)

三、诉讼证明与认识水平———一——————————— (15)

四、诉讼证明与经验常识———一——————————— (20)

五、诉讼证明与历日证明———一——————————— (24)

六、诉讼证明的价值维度———一——————————— (34〕

七、诉讼证明的法系特征————一—————————— (38)

八、诉讼证明与诉讼模式——————————————一 (44)

第二章 严格证明与自由证明—————————————一(51)

一、行为意义上的证明与结果意义

上的证明———————————————————— (52)

二、严格证明与自由证明的划分

标准—————————————————————— (56)

三、严格证明与自由证明的运用

范围——————————————————-———一(58)

四、严格证明与自由证明的诉讼价值—————————— (60)

五、严格证明与自由证明的法律效果————————一— (62)

六、严格证明与自由证明之间的转化————————一— (64)

七、严格证明与自由证明的理论借鉴————————一— (66)

第三章 证明的论题——证明对象—————————一— (73)

一 、证明对象的功能———————————————— (73)

二、证明对象的界分————————————————— (75)

三、抽象存在的证明对象——————————————一 (78)

四、具体存在的证明对象——————————————一 (84)

五、毋庸证明的证明对象——————————————一 (89〕

第四章 证明手段——证据裁判原则———————————(95)

一、证据裁判的历史考察——————————————一 (95)

二、证据裁判原则的内容——————————————一(108)

三、证据裁判原则与证据——————————————一(115)

第五章 证明手段——证据规则———————————一 (127)

一、证据规则的语义界定——————————————一(127)

二、证据规则的法律功能——————————————一(132)

三、证据规则的规则体系——————————————一(137)

四、外国证据规则的立法发展————————————一(139)

五、英美证据规则的程序适用————————————一(148)

六、我国证据规则的立法完善—————————————(157)

七、我国证据规则的程序建构—————————————(166)

第六章 评价方式——自由心证———————————— (170)

一、自由心证原则的历史———————————————(170)

二、自由心证原则在中国———————————————(182)

三、证据自由评价的机理———————————————(186)

第七章 证明程度——证明标准———————————— (197)

一、证明标准界说——————————————————(198)

二、刑事证明标准研究评述——————————————(209)

三、刑事证明标准的两个纬度—————————————(238)

四、刑事证明标准的理论分析—————————————(250)

五、“排除合理怀疑”的标准—————————————(268)

第八章 风险分配——证明责任————————————(285)

一、证明责任问题的产生———————————————(285)

二、证明责任的基本概念———————————————(304)

三、证明责任的分配—————————————————(349)

参考文献——————————————————————(38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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