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徐朝阳著,吴宏耀、童友美点校:《中国古代诉讼法·中国诉讼法溯源》

书名:中国古代诉讼法·中国诉讼法溯源

著者:徐朝阳

点校:吴宏耀 童友美 

 

丛书主编简介

吴宏耀,河南省禹州市人。法学博士,中国政法大学诉讼法学研究院副教授。

 

种松志,河南省项城市人。法学博士,现任河南省洛阳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2006年被最高人民检察院授予“全国检察业务专家”称号。

 

 

 

点校者简介

吴宏耀,河南省禹州市人。法学博士,中国政法大学诉讼法学研究院副教授。

 

 

童友美,安徽省安庆人,中国政法大学诉讼法学研究生。

 

 

刑诉法学典存·第二辑(著作)

 《刑事诉讼法》(汪辑京师法律学堂笔记),冈田朝太郎口授,汪庚年整理

《刑事诉讼法》(熊辑京师法律学堂笔记),冈田朝太郎口授,熊元襄整理

京师法律学堂笔记是清末修律过程中外聘法律专家在京师大学堂讲授法学各科时的笔记整理。这些笔记构成了中国现代法学的“元代码”,对中国法律制度的现代化产生了深远影响。 

《刑事诉讼法》(朝阳大学笔记),冈田朝太郎口授,汪有龄整理

该书是日本法学专家冈田朝太郎博士在朝阳大学的讲义。该讲义由时任朝阳大学校长汪有龄翻译整理,与京师大学堂笔记一样,具有极其重要的文献价值。 

《刑事诉讼法》(朝阳大学法律科讲义·1920年)

朝阳大学是中国最早创办的、以培养法律人才为主的法科私立大学之一。该大学秉承大陆法系传统,注重法典的学习与研究,为当时培养了大批司法官。在民国法学界,曾有“无朝不成院”之说。该书是朝阳大学法律科1920年的讲义。 

《中国古代诉讼法·中国诉讼法溯源》,徐朝阳著

《中国古代诉讼法·中国诉讼法溯源》两书系统研究了我国古代的诉讼制度,是当今学者研究中国古代诉讼的必读文献。其中,在内容上,前者偏重上古时代,后者则着眼于秦汉以降的法律制度。

 

 

 

著 者 介 绍

徐朝阳

徐朝阳,字鸣昌,浙江永康县城东街人,生于光绪三十一年(即1905年)。出身书香世家,家教甚严,国学根基扎实。永康县立第一高等小学(今大司巷小学)毕业后,考进金华省七中,高中毕业后就读北京大学法律系(一说为“北平朝阳大学法律系”,但查朝阳大学同学录并无记载)。二十五岁毕业,获法学士学位。后入上海商务印书馆任编辑。1932年“一二八”事件后,日寇进犯上海,商务印书馆被炸,徐朝阳返回故里。1933初出任永中十六任校长,兼教公民、法律;两年任期内,树木树人,化雨春风,诲人不倦,桃李盈门,侃侃如也。1935年受浙江警校校长赵龙文聘请赴该校任教官,后调任南京中央警校教官。1937年“七七”芦沟桥事变,全国抗战,中央警校西迁,浙江省政府退至方岩。是年,徐朝阳受阮毅成之召,出任浙江省政府民政厅视察,巡视各县,宣传抗日,鼓舞民心,振奋士气。后又受李默庵将军之邀,担任陆军第三十二集团军总司令部军法处上校处长。抗战胜利后辞去军职,在上海开办律师事务所,1979年逝于上海。

徐朝阳勤于治学,著述颇丰。计有《中国古代诉讼法》(商务印书馆1927年版)、《中国刑法溯源》(商务印书馆1929年版)、《中国亲属法溯源》(商务印书馆1930年版)、《中国诉讼法溯源》(商务印书馆1933年)、《刑事诉讼法通义》(商务印书馆1934年)等。

 

点校说明

 

关于本书的点校,兹说明以下几点:

1.本书点校所依据的底本分别是:商务印书馆民国十六年(即1927年)出版的《中国古代诉讼法》(该书系王岫庐主编《国学小丛书》之一种);商务印书馆民国二十二年(即1933年)出版的《中国诉讼法溯源》(该书系王云五主编《万有文库》(第一集一千种)之一种)。

2.原书为竖排版,现改为横排版。为此,原文中“如左”、“如右”的表述,均相应修改为“如上”、“如下”。

3.原书标点符号的标注方法与现代通行惯例有较大差别。为阅读上的便利,点校本统一使用现行标点符号的标注体例。此外,对于原书引文部分句读不当的地方,也一并予以订正。

4.为阅读上的便利,对于原书及引文中出现的繁体字,一律以1988年国家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新闻出版署联合发布的《现代汉语通用字表》为准改为简体字。同时,出于对作者及原书的尊重,对于原文及引文中出现的异体字,则一仍其旧,仅以注释方式另行注明。对于原文中较为冷僻的汉字,以注释方式标注音义。音义的标注,以《辞海》2009年第六版为准。

5.原书中的人名、地名,均以“左侧竖线”的方式标注清楚。点校本尊重现代出版惯例,一律略去。惟对于今人难以辨识的人名、地名,以注释的方式予以注明。

6.原书中因排版错误而导致的明显错讹,点校时直接予以订正,不再一一标注。

7.为了保留原文本貌,对于书中《经》、《史》、《子》、《集》等引文,如与当代通行本存在差异,亦不作改动,仅以注释的方式另行注明。原书引文如有脱漏之处,则直接以“[ ]”补正。点校本所依据的资料主要有:《十三经译注》(上海古籍出版社2009年版);王云五主编国学经典文丛第一辑(重庆出版社2008年版);《史记》(岳麓书社1988年版);田涛、郑秦点校:《中华传世法典》,法律出版社1999年版。

目 次

 

 

 

中国古代诉讼法...5

序...6

第五章 私诉之有无...31

第六章 公诉权之消灭...32

第七章 法院之组织...36

第一节 法院外部之组织...36

第一款 法院之管辖...43

第二款 法院之审级...45

第二节 法院内部之组织...49

第八章 司法官吏...51

第九章诉讼代理及辅佐...70

第十章诉讼费用与诉讼担保...74

第十一章诉讼证据...76

第十二章诉讼时期...79

第十三章裁判...81

 

中国诉讼法溯源...91

第一章 诉讼法之名称...92

第二章 诉讼法之主义...94

一、一造审理主义与两造审理主义...94

二、公开审理主义与秘密审理主义...95

三、干涉主义与不干涉主义...97

四、言词审理主义与书状审理主义...97

五、自由心证主义与法定证据主义...98

六、纠问主义与弹劾主义...99

七、数级审理主义与单级审理主义...99

第三章 民事诉讼与刑事诉讼之区分...101

第四章 告诉与告发...103

第五章 传唤与拘提...111

第六章 讯问...114

第七章 并案受理...119

第八章 羁押...121

一、气候上之关系...121

二、年龄上之关系...122

三、生理及病理上之关系...122

四、身分上及刑种上之关系...122

第九章 证据...126

一、人证...126

二、书证...128

第十章 勘验...130

第十一章 代理辩护及辅佐...134

第十二章 诉讼担保...137

第十三章 诉讼行为之时间...138

第十四章 裁判之宣告...141

第十五章 上诉及非常上诉...144

第十六章 公诉权之消灭...150

一、被告之死亡...150

二、确定判决...150

三、犯罪后之法律已废止...150

四、赦免...151

第十七章 司法官之责任...152

第十八章 司法官之回避...154

第十九章 法院之组织...156

一、法院外部之组织...156

二、法院内部之组织...164

第二十章 陪审制度...166

第二十一章 法官始祖皋陶考...16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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