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浏览 次
消息来源:《人民法院报》2011年11月14日
处置非法集资部际联席会议决定,从即日起至明年2月底,我国将集中开展为期3个月的整治非法集资问题专项行动,以严厉整治非法集资违法犯罪活动,最大限度地维护国家经济安全、社会稳定和人民群众根本利益。
处置非法集资部际联席会议召集人、中国银监会主席尚福林在会上表示,各级党委政府和各有关部门要充分认识开展专项整治行动的重要性和紧迫性,迅速行动、周密部署,采取有效措施,严厉整治非法集资违法犯罪活动。
上一条:行政复议委员会模式将推广
下一条:民诉法首次“大修” 微博私信将可用作呈堂证供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