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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4月22日下午,由中国政法大学诉讼法学研究院王万华教授主持的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委托重大课题“法治政府建设的程序立法研究”开题论证会,在我校学院路校区以线上线下结合的方式成功举办。本次开题论证会邀请了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莫于川教授、清华大学法学院余凌云教授、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李洪雷研究员、浙江大学光华法学院郑春燕教授、首都师范大学政法学院李昕教授、北京师范大学法学院汪庆华教授、中国政法大学法学院罗智敏教授、中国政法大学法治政府研究院赵鹏教授出席研讨。课题组子课题负责人中国政法大学诉讼法学研究院高家伟教授、中国政法大学中欧法学院刘飞教授、中国政法大学法学院成协中教授;课题组成员太原科技大学法学院王亚利副教授、北京科技大学文法学院宋烁副教授、中国政法大学诉讼法学研究院陈锦波副教授、清华大学法学院博士后张涛参会发言。课题论证会由陈锦波副教授主持。
首先,课题主持人王万华教授介绍了课题的立项情况。她分别从课题的理论设想目标、实践设想目标、子课题体系设想、研究难点问题四个方面作了汇报。
接着,与会专家和课题组成员分别就如何完善课题研究发表了观点。余凌云教授认为,课题已经关注到了数字政府的程序问题,建议课题组就技术性正当程序问题进一步作类型化研究。高家伟教授分别从法律与政策的关系,宏观的理念、中观的制度研究与微观的个案研究的关系,以及历史研究、现实研究与未来研究的关系等三个方面提出建议。莫于川教授认可课题的构想,并建议课题组:一是进一步突出研究重点和特点,二是程序法治研究正当其时且应推进体系化研究,三是“数字+程序”研究最终应得到正向效果,四是如何寻找课题的命题作为抓手,五是如何将全过程人民民主的理念、制度和方法融入程序法治。赵鹏教授认为,当下讨论行政程序面临着“太传统,太未来”的难题。在解决传统问题时,应形成基本的概念体系和制度以能够对部门行政法提取公因式,从而写进行政程序法或行政基本法典。同时,未来已来,数字政府的程序研究需要关注两个方面,一是行政机关处理个人信息,二是技术性正当程序。李洪雷研究员首先谈到了课题如何推陈出新:一是“新理念”问题,即以政府治理现代化作为行政程序的新理念,其中理性化、民主化、透明化、合作化、全球化、数字化是程序立法中非常重要的核心理念和概念;二是“新发展”问题,建议课题组研究域外近二十年行政程序的新发展;三是“新归纳”,他建议课题组总结我国地方实施行政程序的效果。其次,他谈到了课题的目标导向问题,建议将建构新规则作为课题的核心目标。最后,他也建议行政程序研究要务求实效。郑春燕教授谈了理解“政府治理的现代化”的两条路径,建议可能的研究路径是,将政府治理现代化奠基于数字时代面临的整个政府治理形式的变化,其与数字息息相关,但绝非仅是数字手段本身。课题组可以用行政法的理论体系架构国家政策中的要点,如此,在完成行政程序法典的同时也完成了行政法典。李昕教授认为,从课题的“新问题”“新挑战”角度出发,可以提炼出三个核心问题:如何理解中国的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技术对数字政府带来的新问题、今日应制定何种行政基本法典。汪庆华教授围绕数字技术迭代背景下法治政府的时代变革问题,谈了四点内容:一是数字政府呈现出的平台化趋势以及应关注其基础设施面向;二是平台具有数据集合、算法决策的特征;三是出现的新的行政监管形态,并建议行政程序法典编纂应考量这些内容;四是正当程序缺省模式下,社会治理带来的根本性挑战是对人性无容错率的假设。刘飞教授针对课题提出了四个问题:一是课题是否有新的基本理念和核心观点,二是要研究数字法治政府对行政基本法典内容的影响程度,三是要研究地方程序立法的经验,四是要对具体程序规则进行提炼。罗智敏教授就三个方面发表观点:一是程序立法中法治与政治的关系,二是传统与现代的关系中是否有新的程序理念,三是认可课题以保障个体权利为核心。成协中教授认为,课题要有所侧重并在一些具体问题上实现突破,具体有三个建议:一是在行为程序法治向政府治理程序法治的拓展过程中,需要考虑个体权益保障与客观法秩序维持的价值理念如何选择。二是政府治理和数字政府建设这两个角度可以作为课题研究的落脚点,整体政府理念下行政程序面临着立基于传统部门行政法的桎梏,需要进行调适,数字政府中则可以选择典型的领域进行观察、归纳。三是应在具体的问题意识之下进行概念化:首先可以从行政法律关系视角下对程序作类型化;其次是在类型化基础上提炼行政程序权利的核心内容;最后是在程序权利类型化基础上,归纳行政程序的法律化,即不同行政程序的权利通过何种法律规范予以保障。王亚利副教授谈了三点:一是行政程序体现了一些理性价值,其既需要面向未来,也需要与社会基础相适应;二是政府治理现代化作为课题背景,需要思考行政程序的功能和价值,以平衡行政效能和权利保障之间的关系;三是从外部程序和内部程序之分的角度谈了程序机制如何融合新的时代因素。宋烁副教授主要围绕着数字法治政府对行政基本法典的影响发表观点。数字技术对行政管理和公共服务提出了挑战,一是政府在传统行政管理活动中运用到了数字技术,二是数字技术的运用对政府治理带来了质的变化。现代型行政是任务导向和目标导向,政府的公共服务功能不断凸显,典型的如提供公共数据等公共服务的场景,就需要提供新的程序规则来回应,并写入行政程序法典中,以及针对特定领域进行专门立法。张涛博士后从作为数字法治政府背景的实践关照与理论回应两个方面阐述。实践关照部分,他认为在研究的时候可能既需要关注行政执法的数字化,也要关注公共服务的数字化,可能还要关注或者警惕实践中目前已经存在的“数字形式主义”问题。理论回应部分,他认为一是可能需要区分一些基础性概念或者基础性问题,二是在研究自动化行政程序的法治化过程中要处理好守正与创新的关系。
最后,会议在陈锦波副教授的总结中圆满结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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