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国法学会的决定,中国法学会诉讼法学研究会于2006年9月分设为中国法学会刑事诉讼法学研究会和中国法学会民事诉讼法学研究会。在2006年之前,中国法学会诉讼法学研究会已成功举办六届全国中青年诉讼法学优秀科研成果评奖活动,为推动我国诉讼法学科研活动繁荣发展、促进中青年诉讼法学科研队伍研究水平的不断提高发挥了积极作用。新成立的中国法学会刑事诉讼法学研究会将秉承这一良好传统,每两年定期举办全国中青年刑事诉讼法学优秀科研成果评选活动。
目前,受中国法学会的委托,中国法学会刑事诉讼法学研究会第一届全国中青年刑事诉讼法学优秀科研成果评奖活动已正式启动。具体评奖办法请查看附件。
中国法学会刑事诉讼法学研究会
二零零七年一月一十八日
附件一
第一届全国中青年刑事诉讼法学优秀科研成果评奖办法
一、评奖范围和条件
1、参评科研成果必须坚持党的基本路线,具有较高学术水平,对立法和司法实践有一定参考价值。
2、参评的科研成果,无论是个人独立完成,还是合作完成,所有作者年龄均限于1962年1月1日以后出生。
3、每人限申报一项。合作研究成果必须由第一署名人申报。
4、参评科研成果必须是刑事诉讼法学、证据法学(不涉及刑事证据法内容的除外)领域的学术论文或专著。
5、参评的科研成果必须是2005年1月1日至2006年12月31日期间公开出版、发表的学术论文或专著,专著不含教材、大纲、译著、论文集、案例集、工具书、综述、普法读物。
二、评奖等级
1、本次评奖分论文奖和专著奖两类
论文奖:一等奖1—3篇、二等奖3—5篇、三等奖5—10篇。
专著奖:一等奖1—2部、二等奖2—4部、三等奖4—6部。
2、获奖者由中国法学会颁发获奖证书。
三、评奖标准
一等奖:学术上有创新,在国内有较大影响,受到同行专家重视和好评,对促进学科建设、提高科研水平起到较大推动作用,对解决现实问题有较高的参考价值或产生了积极效果。
二等奖:学术上有一定创新,受到同行和专家好评,对促进学科建设、提高科研水平起到推动作用,对解决现实问题有参考价值或已收到一定效果。
三等奖:在学术上有独到见解,对促进学科建设、提高科研水平起到推动作用,对解决现实问题有所帮助,并受到有关部门和同行专家的好评。
四、评奖程序和办法
1、参评者按照自荐的办法向中国法学会刑事诉讼法学研究会直接提出申请。由中国法学会刑事诉讼法学研究会组织专家组成评审委员会进行评奖。
2、申报人要认真填写《第一届全国中青年刑事诉讼法学优秀科研成果申报表》并附参评成果(专著提交五本原件;论文提交十份复印件,包括刊物封面、目录页、版权页及论文正文)和身份证影印件一份,在2007年4月20日之前向中国法学会刑事诉讼法学研究会提出申请。
3、本办法的解释权属中国法学会刑事诉讼法学研究会常务理事会。
4、中国法学会刑事诉讼法学研究会联系方式:
联 系 人:罗海敏 高伟佳
联系电话:010-58908261,010-58908370(传真)
地 址:北京市海淀区西土城路25号中国政法大学诉讼法学研究院
罗海敏收(邮编:100088)
附件二
第一届全国中青年刑事诉讼法学优秀科研成果申报表
申报者姓名: 性别: 出生年月:工作单位 :职称/职务: 联系电话:邮政编码、详细通讯地址:参评成果出版社或发表刊物及时间:自荐意见:
终评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