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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年5月29日,诉讼法学研究院与德恒律师事务所合作举办的“德恒程序论坛”系列讲座第七讲在中国政法大学学院路校区教学楼举行,主讲人为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汤维建老师,主持人为诉讼法学研究院肖建华教授。

2007年5月29日,诉讼法学研究院与德恒律师事务所合作举办的“德恒程序论坛”系列讲座第七讲在中国政法大学学院路校区教学楼419教室举行。该系列论坛为中国政法大学诉讼法学研究院与我国著名律师事务所德恒律师事务所合作举办,旨在促进我国程序法方面的立法与实践。此次讲座是该系列论坛的第七讲,主讲人为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中国人民大学民商事法律科学研究中心副主任汤维建老师,主持人为中国政法大学诉讼法学研究院肖建华教授。

此次讲座的题目为:民事检察监督制度的现代化转型。汤维建教授首先提出,民事检察监督制度是现今民事诉讼理论中一个热点问题,国内学术界和检察实务机关都展开了比较激烈的讨论,因此他打算借本次讲座与在座的听众共同就这一问题进行探讨。讲座中汤教授提到,在我国司法体制改革的关键时期,我们应当加深对检察监督制度的了解,从民事检察监督制度入手来透视整个检察监督制度,而从我国的立法和实务现实中可以看出,这一制度目前极需改革和进行体制转换。此后,汤教授从检察监督的模式、功能等角度出发,认为检察监督有四种模式,即国家干预模式、法制统一模式、公益模式和程序参与模式,并且结合我国现实,提出我国目前正实行以法制统一型为主但是渗透有国家干预模式因素的检察监督模式。其后,汤教授从历史和宪政的角度分析了这一模式在我国所存在的缺陷,并提出了许多大胆且实用的改革观念和意见,使在座的学生和老师深受启迪。最后,汤教授还回答了听众们提出的问题。

(讲座内容近日将上传到本网站。)

上一条:2007年6月6日,“德恒程序论坛”系列讲座第八讲在中国政法大学学院路校区教学楼419教室举行,主讲人为最高人民检察院法律政策研究室陈国庆主任,主持人为中国政法大学刑事司法学院刑事诉讼法研究所所长刘玫教授。 下一条:2007年5月22日,诉讼法学研究院与德恒律师事务所合作举办的“德恒程序论坛”系列讲座第六讲在中国政法大学学院路校区举行,主讲人为英国Middle Temple(中殿)大律师、香港私人执业大律师陈俊仪先生,主持人为中国政法大学刑诉法研究所所长刘玫教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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