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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年5月15日,诉讼法学研究院名誉院长樊崇义教授、院长卞建林教授应邀参加全国政协社会和法制委员会、北京市政协、中国法学会联合举办的“和谐社会与法治建设”研讨会。

2007年5月15日,全国政协社会和法制委员会、北京市政协、中国法学会在京联合举办了“和谐社会与法治建设”研讨会。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全国政协主席贾庆林会见与会代表。

研讨会提出,法治是社会和谐的基础,应充分发挥法治在促进、实现、保障社会和谐方面的重要作用。全国政协副主席罗豪才在讲话中指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是民主法治的社会,是公平正义的社会,是安定有序的社会,是诚信友爱的社会,是充满活力的社会,必须重视法治建设,充分发挥法治在促进、实现、保障社会和谐方面的重要作用。人民政协要围绕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总体任务和目标,立足国家法治建设全局,坚持把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作为人民政协开展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以人为本,关注民生,积极协助党和政府解决好这些问题,维护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中国法学会会长韩杼滨在讲话中对繁荣法学研究提出了三点希望:深刻认识构建和谐社会对民主法治的新要求;紧紧围绕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大局开展法学研究;自觉坚持以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指导法学研究,努力创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学理论体系和法律体系。

诉讼法学研究院名誉院长樊崇义教授、院长卞建林教授应邀参加了此次会议。

上一条:2007年5月22日,诉讼法学研究院与德恒律师事务所合作举办的“德恒程序论坛”系列讲座第六讲在中国政法大学学院路校区举行,主讲人为英国Middle Temple(中殿)大律师、香港私人执业大律师陈俊仪先生,主持人为中国政法大学刑诉法研究所所长刘玫教授。 下一条:2007年5月15日,诉讼法学研究院与德恒律师事务所合作举办的“德恒程序论坛”系列讲座第五讲在中国政法大学学院路校区举行,主讲人为清华大学法学院博士生导师王亚新教授,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肖建国副教授和中国政法大学诉讼法学研究院博士生导师肖建华教授,主持人为中国政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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