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中国政法大学朱勇副校长在开幕式上致词)

(中国政法大学诉讼法学研究院卞建林院长在研讨会上发言)

(研讨会现场1)

(研讨会现场2)

(研讨会现场3)
2007年12月8日、9日,在我校昌平校区新落成的国际交流中心,由中国政法大学诉讼法学研究院与联合国人权事务高级专员办事处合作举办了“侦查讯问中酷刑预防”国际研讨会。本次会议受外交部委托,由公安部警务督察局协助举办。
参加本次会议的单位及代表有:我校诉讼法学研究院名誉院长、终身教授陈光中先生,副校长朱勇;教育部社科司规划处处长张东刚教授;公安部警务督察局副局长冯曰铭;最高人民检察院反贪总局局长王建明博士;司法部预防犯罪研究所官员及外交部国际司人权处官员;联合国人权高专项目官员Ms. Christine Chung;南非及格鲁吉亚的反酷刑与人权专家Mr. Pieter和Mr. Eric Svanidze;来自北京大学、清华大学、四川大学、上海交通大学、中国人民公安大学、中南政法大学、社科院法学研究所等高校和科研机构的知名学者、教授;有关公安机关、检察机关的工作人员以及有关律师事务所的律师。
本次会议以侦查讯问中的酷刑预防以及讯问中“三项制度”的推广与应用为主题。研讨会开幕式由诉讼法学研究院院长卞建林教授主持,由朱勇副校长代表中国政法大学致辞。在致辞中,朱勇副校长对我校诉讼法学研究院受外交部委托并与联合国人权事务机构合作举办本次会议所具有的推动人权保障、完善我国刑事司法制度的积极意义给予了高度评价;同时,他也对诉讼法学研究院作为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所承担的众多重大研究课题及取得了科研、实践成果予以了高度赞扬。
本次研讨会共分为六个议题,分别是:酷刑预防与“三项制度”实践;联合国反酷刑公约与域外经验;酷刑预防与侦查程序改革;侦查讯问与律师帮助;推广“三项制度”的必要性与可行性;推广“三项制度”与警官培训。其中,三项制度是指讯问中的录音、录像及律师在场制度。
“三项制度”涉及到诉讼法学研究院承担的多个纵向、横向课题的研究内容,这些课题近年来已在全国范围内进行了全面、深入的实地调研、试验性研究和理论探讨,因此,在本次会议的研讨中,首先由诉讼法学研究院院长卞建林教授就三项制度的研究成果及相关问题提交了详细的报告,然后,在接下来两天的研讨中,由来自国内外的学者、专家及实务部门、包括各有关试点单位的代表就该成果的目标、价值以及具体应用、推广等实质性问题进行了全面、深入且务实的论证、分析。在具体的研讨过程中,代表们既本着考虑我国国情的务实态度,又基于保护人权、反对酷刑的一致观念,就三项制度的推广、应用以及讯问中的酷刑预防等问题进行了探讨:首先,就三项制度的价值而言,代表们共同认为:由于长期以来我国的刑事司法目标以打击犯罪、追诉犯罪为主,并且受传统的重实体、轻程序司法观念的影响,且由于现有的侦查技术、侦查方法比仍然较落后,侦查讯问工作中仍一定程度上存在着为追求口供、证实犯罪而结项刑讯逼供等酷刑现象。这不仅严重侵犯了犯罪嫌疑人的人权,也严重违反了刑事法治的基本原则;同时也与有关人权保护、反对酷刑的国际公约相违背。代表们认为,三项制度的建立与实施,使讯问人员的行为受到了实质性的监督,一方面可以从最根本的层面上预防或杜绝讯问过程中的刑讯逼供,有效地保护犯罪嫌疑人不受酷刑;另一方面也有利于固定证据,防止犯罪嫌疑人翻供,从而既有效地保障了侦查讯问效果,又可以避免侦查讯问人员受到诬陷。因此,这一制度的实施最终对于转变侦查人员的司法观念,加强证据意识和程序意识,提高办案质量,防止酷刑,保障侦查人员相关权益,并在保障犯罪嫌疑人权利的同时提高国家刑事司法权威具有不可替代的重要意义。来自实践部门的代表也提出,虽然我国目前在一定程度和范围内仍然存在酷刑现象,但近年来已经大大减少。而减少的原因之一,即为受法治观念、人权观念的引导而发生的工作方式改变;同时也是因为诉讼法学研究院近年来关于三项制度试验及推广产生的重要影响。其次,就三项制度的推广与应用而言,部分代表认为:由于录音、录像两项制度主要涉及设备、经费等问题,一方面比较容易操作,另一方面也比较容易被侦察人员及辩护律师等普遍接受,因而不存在太大障碍。但关于律师在场制度,一方面,由于我国目前律师数量不够,同时律师在场将涉及到律师费用的增加;另一方面,由于存在着讯问时间的随意性及讯问场所的偏远性等实际问题,因而,这一制度实现起来可能会存在相应的困难。另一部分代表则认为,对于三项制度,包括律师在场的制度,尽管目前有一定的困难,但不能因为现在暂时的困难而止步不前,而是应该从发展的眼光,从未来的制度设计着手,应当考虑在现行立法修改中确立这一制度。而就三项制度的设计者,即诉讼法学研究院课题组代表的试点情况介绍,基于理想和现实的考虑,三项制度应当和现行的常规讯问制度一起,并列成为四种选择性的制度而确立于立法当中。
本次会议中,来自南非的人权问题专家就南非及国际社会反酷刑的实践经验作了详细的介绍;来自格鲁吉亚的反酷刑专家就酷刑的有关国际标准及预防进行了深入的诠释。同时,两位专家也针对我国现存的酷刑问题及预防措施提出了相关建设性意见。
本次会议,即热烈,又严肃;即有彼此认同,也有相互争锋;期间,学者专家们不仅展现了学术风采,也充分表达了其对国家法制文明建设的内心关怀;而实务部门的工作人员,既从当局者的角度表明了实现三项制度具体存在的问题,也在部门利益之外深切表达了全局性反酷刑的希望。
在会议的闭幕式中,作为本次国际研究会另一合作方的联合国人权高级专员办事处的代表,对本次会议的成功召开予以了高度评价,也对诉讼法学研究院三项制度的研究成果及其对促进中国人权事业发展所产生的重要影响给予了充分认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