浏览 次 根据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人文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管理办法》第二十条中的规定:“重点研究基地应把为社会各界提供以知识更新为主要内容的短期培训,视为科研成果转化的重要任务。”应广东省东莞市人民检察院的要求,中国政法大学诉讼法学研究院于2007年10月8日-26日,在我校国际交流中心举办了“刑事理论高级研修班”,为东莞市、区两级检察院培训专门人才。 参加此次培训的学员共45人,他们均具有大学本科以上的学历,并兼具一定的检察实务工作经验。基于该班学员整体素质较高这一特点,我院为其精心设置了既有理论高度,又有实践指导意义的课程。共开设了刑事诉讼理论前沿问题;宪政理论的现状与发展趋势;检辩关系与司法公证;程序公正与实体正义;刑法理论前沿问题;和谐社会的司法保障;国家赔偿法;证据的审查、判断和运用;起诉工作的若干问题;刑事证据规则及运用;检察制度若干问题研究;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刑事国际司法准则在我国的应用;法律逻辑等14门课程。同时,我院聘请了诉讼法学、刑法学等领域的著名学者及资深检察官担任该班的主讲教师,如:我校陈光中教授、樊崇义教授、卞建林教授、北京大学陈兴良教授、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委会专职委员戴玉忠大检察官、公诉厅副厅长聂建华检察官等。能够见到如此之多的大师级专家、学者,听到如此高水平的课程,使该班学员获益匪浅。 此外,为了更好的理解、消化教授们的授课精神,我院先后六次组织在读的诉讼法学专业博士生、硕士生,与培训班学员就刑事诉讼法修改等热点问题进行互动研讨,场面热烈,反响很好。 此次培训是我院与东莞检察院之间的第一次合作,双方同意继续进行检察官官兵培训,并在横向课题研究等方面开展进一步的合作。 上一条:2007年11月8日,诉讼法学研究院主办的“德恒程序论坛”系列讲座第十三讲在中国政法大学学院路校区图书馆学术报告厅举行,主讲人为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副教授、法学博士肖建国老师,讲座由中国政法大学诉讼法学研究院副教授,法学博士谭秋桂老师主持。 下一条:2007年10月21日,我院院长卞建林教授在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做了题为“论非法证据排除规则在我国的确立”的学术报告。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