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07年9月28日,西北政法大学刑事法学院客座教授卞建林先生的聘任仪式暨学术报告会在西北政法学院长安校区图书馆一楼多功能厅召开。在聘任仪式上,西北政法大学校长、博士生导师贾宇教授代表学校向中国政法大学博士生导师、中国法学会刑事诉讼法研究会会长卞建林教授颁发聘任书,学生代表向卞建林教授献花并为其佩戴西北政法大学校徽。聘任仪式由刑事法学院党总支副书记、副院长张处社副教授主持。
聘任仪式结束后,卞建林教授做了题为《刑事诉讼法再修改之展望》的学术报告。贾宇校长主持报告并作了精彩的点评。
卞建林教授的学术报告分为三个部分。第一部分是刑事诉讼法再修改的背景介绍。卞教授指出,首先,从国内的法治进程来看,由于全国人大目前对宪法进行了两次重大的修改,将“尊重并保障人权”、“公民合法私有财产不受侵犯”等内容写入宪法,特别是党的“十五大”将“依法治国,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制国家”写入党章,使保护人权成为时代的主旋律。我国宪政制度的进程对刑事诉讼法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其次、由于我国一九九八年签署《联合国公民权利和政治权利公约》等国际公约,近几年内很可能要正式实施。这对完善我国刑事诉讼法提出许多新的要求,因此刑事诉讼法再修改也具有国际因素。第三、执政理念的变化。当前党和政府“以人为本”和“科学发展观”的执政理念都要求刑事诉讼法要与“以人为本”相结合,要充分关注涉嫌犯罪者的人身权利和合法权益。第四、近些年来中国司法改革的实践积累了大量经验,为刑事诉讼法再修改提供了充分的实证资料。
第二部分是关于刑事诉讼法再修改的原则。卞教授指出,第一、要坚持惩治犯罪与保障人权并重,注重加强与改善人权保障,并强调这是刑事诉讼法立法的基本指导思想;第二、要弘扬正当程序理念,不仅要认识到程序法是保证实体法正确实施的工具价值,更要注重其维护程序正义的独立价值。要培养注重诉讼程序的法律意识;第三、要坚持公正优先、兼顾效率的诉讼价值理念。既要谋划全局,又要统筹兼顾。
第三部分是关于刑事诉讼法再修改的重点问题。卞教授提出:第一、确定无罪推定理念并加以切实贯彻实施,如赋予犯罪嫌疑人沉默权,取消其“如实供述”义务等。第二、切实解决犯罪率高、案件堆积如山与司法资源有限、司法效率低下之间的矛盾问题。第三、根治刑讯逼供。具体措施有禁止非法取证,并以此为突破口,要求公安司法机关必须以合法手段收集证据;规定被追诉者不得“自证其罪”;提高讯问的透明度,实行讯问时律师在场制度;将侦查机关和羁押机关分离,使羁押机关中立等。第四、健全律师辩护制度,切实发挥辩护律师的作用。要明确在侦查阶段律师的辩护人地位;扩大律师知情权,增加律师质询手段;扩大指定辩护的适用范围。最后,要确立完整的非法证据排除制度。第五、完善死刑复核程序。既要对死刑复核程序进行诉讼化改造,又要允许检察机关介入死刑复核程序以加强监督。第六、结合我国国情,尽快建立、健全我国刑事证据规则。报告结尾,卞教授指出刑事诉讼法的修改与完善不是一朝一夕的事情,不可能一蹴而就,要树立正确观念,既不要盲目乐观,也不要过度悲观。
在互动环节,卞教授逐一回答了同学们提出的“如何根治刑讯逼供”、“辛普森杀人案的责任归咎”、“如何成为一名成功学者”等问题。 精彩的回答赢得了台下师生的阵阵掌声。
在互动环节结束后,西北政法大学贾宇校长结合自己对卞教授报告中的几个关键词的理解对报告作了精彩的点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