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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年9月23日晚7点,美国辛辛那提大学法学院教授、罗森塔尔司法研究室/俄亥俄州洗冤工程主任马克·戈德森(Mark Godsey)应邀来我校为师生举行了一场颇为生动的学术前沿讲座,主题是《DNA检测与刑事冤案:一个国际视角》。我院副院长顾永忠教授主持并进行了精彩的点评。
当晚7点讲座准时开始,教学楼319座无缺席,场面可谓火爆。尽管有许多同学从其他教室搬来椅子放在过道旁听,但仍然有不少同学从始至尾站着听完整个讲座。这充分说明了同学们对该讲座主题有着浓厚的兴趣。
讲座伊始,顾永忠教授以诙谐幽默的方式开场,并隆重介绍了马克教授及其夫人和翻译人员黄宁琳同学。随后,马克教授正式开始了讲座。首先,马克教授通过播放DVD视频介绍了他曾经通过DNA技术拯救的一位无辜者——雷蒙德·托勒。雷蒙德被指控强奸了一位19岁的女性,经过法院审理被判有罪而入狱服刑。在狱中度过29年之后,DNA技术证明雷蒙德是无辜的。在获得释放之后,雷蒙德努力回归社会并成功融入他曾经挚爱的篮球队。接着,马克教授阐述了洗冤工程的产生及发展现状。美国的刑事诉讼模式是对抗制,检察官承担着证明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有罪的责任,其证明标准相当严格——排除合理怀疑。经过控方举证、辩方辩护之后,陪审团(或法官)对案件事实进行裁决,判定被告人是否有罪。此外,美国刑事司法体制一直秉持这宁愿放纵犯罪也不冤枉一个无辜者的理念。所有这些制度和理念上的保障都使得人们相信美国刑事司法体制不可能产生刑事冤案。
然而随着科学技术的发展尤其是DNA技术的日益成熟和广泛应用,人们的上述认知发生了改变。最早的案例是:纽约大学的一位法学教授带领着法学院的学生们通过检测医院保存的DNA样本成功地解救了一位被判强奸罪的无辜者。这则案例震惊了美国社会,许多囚犯写信给法学院的教授和学生们求救。自此,以大学法学院为依托、以利用DNA技术洗冤为宗旨的民间组织逐渐形成。目前,美国各州都建立了各自的洗冤工程,并已经成为拯救了500名无辜者。但是,马克教授同时指出洗冤工程所发现的冤案只是一小部分而已。因为近95%案件都没有生物证据和DNA证据,其中所存在的错误是无法通过DNA技术来发现的。但不能因此而否认洗冤工程存在的价值和意义,因为通过DNA技术不仅可以释放无辜者,而且能够将真凶最终绳之以法,以避免其逍遥法外、继续危害社会。再次,马克教授阐述了导致刑事冤案的原因,并对美国刑事司法体制进行了结构性和制度性反思。马克指出,导致刑事冤案的原因主要包括:警察和检察官的不当行为、缺乏有效的辩护、目击证人错误的指认及证言、虚假供述、不可靠的科学证据。为此,美国社会推动了刑事讯问制度和刑事辨认制度的改革。例如,向辨认着提供照片,以减小辨认者的心理压力;再例如,对讯问过程进行全程录音录像,遏制刑讯逼供。等等。
在主讲完毕后,马克教授与场下的同学进行了积极地互动,一一耐心而细致地解答了同学们受启发所提出的各种问题。例如,启动审判后的DNA检测需要符合什么样的标准和条件,如何使控方配合判决后的DNA检测,没有任何法律专业知识的陪审团在导致刑事冤案过程中是否发挥以及发挥了怎样的作用,种族歧视是否也是导致刑事冤案的一个因素,刑事冤案的无辜者能否获得国家赔偿以及能获得什么样的赔偿,那些办理刑事冤案的检察官、法官是否会受到不利追究,美国哪些案件可以适用辩诉交易以及适用辩诉交易受到哪些限制,等等。讲座的提问环节此起彼伏,同学们表现出高涨的热情,场面非常热烈。
最后,顾永忠教授对本次讲座进行了精彩的点评。他指出,本次讲座不仅使大家系统掌握了关于美国刑事诉讼制度的第一手信息,而且给了我们极大的启示,世界上没有尽善尽美的诉讼制度;本次讲座破除了以往一些人对美国刑事诉讼制度的迷信甚至崇拜,使我们更加客观地了解了美国刑事司法制度的真实情况。同时,美国刑事司法制度存在的问题对我国刑事诉讼制度完善也有一定的借鉴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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