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我院成功举办“新《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释义与实施”座谈会

                         

                            

 

                                                  

 

2013年7月15日上午由诉讼法学研究院与台湾法律学院共同举办的“新《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释义与实施”座谈会在我院会议室顺利召开。此次座谈会主要针对现行刑事诉讼法的实施展开讨论,意在通过学术探讨,吸收多方观点,为接下来新刑诉法实施问题的研究提供新思路。

台湾地区参会学者有台湾大学法律学院王兆鹏教授、台北大学法律学院林超骏教授、台北法律学院李荣耕副教授、辅仁大学法律学院张明伟副教授、东吴大学法学院陈启豪助理教授、台北地方法院检察署杨智纶检察官、谦信联合法律事务所合伙律师李宜光先生及加州大学伯克利分校苏凯平博士。大陆参会学者有北京师范大学刑事法律科学研究院宋英辉教授、中国社科院法学研究所熊秋红教授、清华大学法学院张建伟教授、中国政法大学诉讼法学研究院卞建林教授、杨宇冠教授、栗峥副教授及部分博士生代表。

我院院长卞建林教授首先致辞,王兆鹏教授随后为座谈会作引言。本次座谈会共分为四个部分。第一部分主题为“审判监督程序之研究”,由卞建林教授主持,林超骏教授作报告,主要针对审判监督程序的学理和实践运行进行讨论,并对两岸制度进行了比较分析,杨宇冠教授作了精彩点评。第二部分主题为“检察官举证责任”,报告人为张明伟副教授。张明伟副教授在分析了两岸检察官举证责任的特点,并介绍了台湾检察官举证责任的运行情况后,提出了相关问题以供讨论。张建伟教授针对该内容做了详细的评析,并发表了自己的观点。第三部分主题为“2012年大陆地区刑事诉讼法修正评析——拘留逮捕新制的评析”,由王兆鹏教授主持,来自台北大学法律学院的李荣耕副教授从拘留、逮捕的概念,适用对象,程序等几方面,评论分析了新刑事诉讼法中关于拘留、逮捕的规定,并为大家介绍了台湾地区相关制度,宋英辉教授针对该内容,做了详尽、到位点评。第四部分主题为“附带民事诉讼新制之评析”,由陈启豪助理教授作报告。在对比了修法前后关于附带民事诉讼内容的相关规定后,陈教授指出了附带民事诉讼修改的三项重点,并对之一一评析,并对台湾地区相关制度进行了对比,此内容得到了熊秋红教授细致的回应,并对相关问题进行了深入的阐述。

本次座谈会上,两岸专家学者齐聚一堂,就新刑事诉讼法的释义与实施进行了广泛的交流、探讨,对刑事诉讼法实施研究具有重要意义。

上一条:我院教授参加最高检防止冤假错案专家论证会 下一条:2012年度协同创新中心认定结果公布 司法文明协同创新中心成功入选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