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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度协同创新中心认定结果公布 司法文明协同创新中心成功入选

消息来源:法大新闻网2013年6月14日

近日,教育部发布了《关于公布2012年度协同创新中心认定结果的通知》,由我校牵头成立的司法文明协同创新中心成功通过认定,成为全国首批14个“2011协同创新中心”之一。

通知指出,按照《教育部财政部关于实施高等学校创新能力提升计划的意见》和《教育部财政部关于印发高等学校创新能力提升计划实施方案的通知》的要求,教育部、财政部于2013年1月中旬至4月初组织了2012年度协同创新中心的认定工作。经过专家初审、会议答辩、现场考察、综合咨询、社会公示等环节,经“2011计划”领导小组批准,认定14个2012年度协同创新中心(名单附后)。

所谓“2011计划”是继211和985重点高校建设之后,我国高等教育领域的第三个国家战略工程。该计划由高校牵头,联合科研院所、行业企业、地方政府等优势资源,旨在整合各种创新要素协同创新。被认定的创新中心将以“国家队”身份进行协同创新,做“国家急需、世界一流”的大事,形成若干国家“智库”。

司法文明协同创新中心由中国政法大学、吉林大学、武汉大学三所大学共建,这三所大学均拥有法学国家级重点学科,并以教育部重点研究基地——中国政法大学诉讼法学研究院、证据科学教育部重点实验室、吉林大学理论法学研究中心、武汉大学环境法研究所为培育组建协同创新中心的研究实体,体现了教育部关于“强强联合”的要求。三校共建的司法文明协同创新中心,将通过优势互补和分工协同,开展司法文明理论、司法文明史、诉讼法学、证据法学、法庭科学、侦查学、检察学、环境司法、军事司法、国际司法、司法伦理学、知识产权司法鉴定、司法会计学等学科和创新团队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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