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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5月21日,由中国政法大学诉讼法学研究院名誉院长、法律实证研究中心主任樊崇义教授主持的国家社科重点项目“刑事证据规则研究”中期评估会议在广东佛山南海隆重举行。本次会议由广东佛山南海区人民法院承办,中国政法大学诉讼法学研究院名誉院长、法律实证研究中心主任樊崇义教授、证据科学研究院副院长张中副教授、博士后研究人员潘少华、南海区人民法院院长李声让、副院长杨寒宇以及来自国家法官学院、上海大学、浙江工业大学的学者,同来自北京市人民检察院第二分院、广东省广州市公安局、浙江省人民检察院、福建省人民检察院、河南省濮阳市人民检察院、河南省濮阳市华龙区人民检察院、新疆乌鲁木齐市中级人民法院等试点单位的项目相关人员40余人参加了本次会议。
会议分为开幕式、试点汇报与评估、理论部分撰稿人汇报与评估以及会议总结四部分。首先,中国政法大学法律实证研究中心主任樊崇义教授介绍了项目当前的进展情况。之后进行试点汇报与评估,该项目7个子课题共8个试点单位逐一汇报并展示了研究的成果,得到与会各位专家的精彩点评。其中,广东佛山市南海区人民法院、新疆乌鲁木齐市中级人民法院、河南省濮阳市华龙区人民检察院不仅撰写了实证研究报告,同时也制作了视频材料,通过视频材料向与会人员生动形象地展示了研究所取得的成果。其他试点单位也初步完成了研究材料的收集工作,并提交了实证研究成果的初稿。随后,项目理论部分撰稿人各自汇报了所负责理论部分的创作进度和预期目标,由参会人员进行评议。理论部分的撰写按照既定的研究大纲进展顺利,已经初步完成了证据规则总则部分的写作,分则部分各个证据规则的写作也有了初稿或写作提纲,预计在2013年6月底能够完成整个理论部分的撰写任务。最后,项目负责人樊崇义教授对会议进行总结。
樊崇义教授在会议总结中指出,项目的研究要注重理论与实际的结合,一方面,项目理论部分的撰写应注重融合试点单位的实证材料于理论创作,另一方面,实证部门的研究应以证据规则理论为指导,着力解决公、检、法专业化、知识化问题。针对各试点单位的研究进度,樊崇义教授将其分为3种类型:一是“接近完成”,河南濮阳华龙区人民检察院和广东佛山南海区人民法院属于此类;二是“基本完成”,浙江省人民检察院、乌鲁木齐市中级人民法院、河南濮阳市人民检察院以及广东省广州市公安局属于此类;三是“素材、提纲具备,定性定量分析完成”,福建省人民检察院和北京市人民检察院第二分院属于此类。随后,樊崇义教授对下一阶段的工作提出要求:一是项目研究要做到“精准”,要创新但不能盲目创新,创新应以客观规律为指导;二是要实现“理论研究结合实务,实务研究以证据规则理论为指导”的两个结合,充分发挥理论与实证研究各自的优势;三是要完善实证研究的成果,各试点单位应制作或完善视频资料,使成果更加完美。最后,樊崇义教授鼓励项目参与人员又好又快地完成项目任务,并明确了项目的完成期限。
此次会议作为国家社科重点项目“刑事证据规则研究”的中期评估会,承上启下,总结前一阶段研究成果的同时,为项目下一阶段的研究指明了方向,对项目最终结项具有重要意义。会议取得圆满成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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