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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4月23日,我院顾永忠教授应邀在美国辛辛那提大学法学院进行短暂访问,并作了题为“非法证据排除规则在中国的确立与挑战”的学术报告。
4月23日中午时分,辛辛那提大学法学院118教室内坐满了法学院师生。报告会由辛辛那提大学法学院教授、俄亥俄州洗冤工程主任Mark Godsey教授主持,该法学院中国留学生张一男同学担任翻译。
顾永忠教授的报告包括三个部分。第一部分介绍了非法证据排除规则在中国的确立过程。从1996年刑事诉讼法的修改到2010年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国家安全部、司法部联合发布《关于办理刑事案件排除非法证据若干问题的规定》,再到2012年修改刑事诉讼法,中国的非法证据排除规则经历了一个从无到有、从不完善到趋于完善的过程。第二部分主要介绍了中国非法证据排除规则的主要内容及其与美国非法证据排除规则的区别。顾教授详细阐述了非法证据排除的对象、排除的含义以及排除的程序。在此基础上,总结了中美非法证据排除规则的三点主要区别。第三部分阐述了中国非法证据排除规则在实践中遇到的挑战和理论上存在的争议。例如“毒树之果”问题,通过威胁、引诱、欺骗获得的口供问题,非法证据的审查确认应否在正式的审判阶段进行等。最后,顾教授还向现场师生介绍了2013年4月我国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通过再审程序,运用非法证据排除规则纠正的张高平叔侄冤案的有关情况。
顾教授的报告完毕后,辛辛那提大学法学院的师生纷纷提问交流,诸如中国的刑讯逼供问题,律师辩护问题,审查起诉阶段非法证据的排除问题等,顾教授逐一作了解答。
此次学术交流活动时间虽短,但使与会的辛辛那提大学法学院师生了解到了中国刑事诉讼法的最新进展情况,也促进了与会中美学者在非法证据排除这一些学术问题上的沟通与交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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