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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11月29日下午,“司法文明·中国检察理论与实务”系列讲座周第五讲——“检察环节如何防范冤假错案”在中国政法大学科研楼成功举办,该场讲座由司法文明协同创新中心兼职教授、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理论研究所谢鹏程副所长担任主讲人,司法文明协同创新中心专职教授、中国政法大学诉讼法学研究院吴宏耀教授担任主持人。
谢所长首先分析了冤假错案波浪式发生的原因以及学术界、实务界和中央对冤假错案的对策研究情况,他指出检察机关的性质决定了其在防范冤假错案中所需要承担的责任。随后,谢所长从不同的环节介绍了检察机关对冤假错案的防范措施,包括在职务犯罪侦查环节全面收集证据、严禁刑讯逼供和非法取证、防止强制措施的滥用、保障犯罪嫌疑人的辩护权、同步录音录像等,在审查逮捕环节严格执行法律规定的证据标准、防止够案即捕等,在审查起诉环节严格执行法律规定的起诉标准、落实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讯问犯罪嫌疑人、核实犯罪嫌疑人辩解和录音录像等,在诉讼监督环节加强侦查监督、审判监督、刑罚执行监督、健全申诉复查机制等。之后,谢所长提出要完善检察机关防范冤假错案的工作机制,包括健全检察官办案责任制、健全案件管理机制等。
讲座最后,吴宏耀教授对谢所长所讲内容进行了点评,同学们就相关问题向嘉宾提问,谢所长给予了回答,激发了同学们关于冤假错案防范问题的深入思考,大家就检察环节如何防范冤假错案问题进行了深入探讨,讲座圆满结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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