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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11月29日晚,“司法文明·中国检察理论与实务”系列讲座周第六讲——“《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规则》若干重大问题研究”在中国政法大学科研楼成功举办,该场讲座由司法文明协同创新中心兼职教授、最高人民检察院法律政策研究室陈国庆主任担任主讲人,司法文明协同创新中心专职教授、中国政法大学诉讼法学研究院副院长杨宇冠教授担任主持人。
陈国庆主任首先介绍了最高检从事检察工作的立场和原则,他指出最高检制定司法解释均以立法的精神作为出发点,立足于立法原意。随后,陈国庆主任就刑事诉讼中一些重点和热点问题和同学们进行了交流,包括检察院的撤回起诉权、并案管辖、律师在侦查阶段的权利、非法证据排除规则、指定居所监视居住、技术侦查措施、中止审查起诉、附带民事诉讼赔偿范围、庭前会议的内容、附条件不起诉、违法所得没收程序、强制医疗程序等问题,陈国庆主任分析了《刑事诉讼法》和《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规则》在这些问题上的立法规定、立法背景以及存在的问题,阐述了在这些问题上的立场和观点。
讲座最后,杨宇冠教授对陈国庆主任的讲座内容进行了点评,同学们就《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规则》中的相关问题向嘉宾提问,陈国庆主任给予了回答,大家受益匪浅,在热烈的掌声中讲座取得圆满成功,本次司法文明·中国检察理论与实务系列讲座周成功落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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