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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6月24日至26日,我院顾永忠教授赴南非约翰内斯堡参加刑事法律援助国际研讨会(International Conference on Acsess to Legal Aid in Criminal Justice Systems),并于会上作专题发言。
该研讨会由南非司法部、国际法律援助基金会、联合国开发计划署以及联合国毒品和犯罪问题办公室等组织联合主办,来自68个国家和地区的268位致力于刑事法律援助工作的实务工作者及学者代表出席了会议。在开幕式上,南非共和国豪登省首席大法官Mlambo先生作为东道主发表了热情洋溢的欢迎词,他表示,获得法律援助是联合国《公民权利与政治权利国际公约》第14条明确规定的一项公民权利,然而对于发展中国家,这项公民权利的保障受到经费、人力方面的严峻挑战。因此,看到这么多历经千里乃至万里旅程的代表齐聚一堂,为刑事法律援助事业的发展献计献策,他感到十分荣耀和感动,也相信各位代表能够通过此次研讨会学习到其他国家的经验。
此次研讨会有全体会议与分组专题会议两种形式,全体会议环节由部分代表介绍其国家或组织在刑事法律援助方面的成功经验;分组会议则设立审前法律援助、刑事法律援助的质量监督以及刑事法律援助的路径选择等议题,由代表自由选择参加其感兴趣的小组。分组会议中体现的一个突出亮点便是部分非洲及东南亚国家充分发挥了律师助理和法律诊所的作用,肯尼亚、莱索托、马拉维、莫桑比克、纳米比亚、塞拉利昂、南非、乌干达、坦桑尼亚、赞比亚、津巴布韦等11个非洲国家允许律师助理和法学院学生参与刑事法律援助,纳米比亚、莫桑比克以及津巴布韦更是允许律师助理出庭辩护。与之相比,菲律宾的做法似乎更加具有借鉴意义。据菲律宾公设辩护人办公室主任Acosta先生介绍,菲律宾在一些法学院开设了法律诊所,在庭前特别是警察调查阶段,法学院学生有资格为适格犯罪嫌疑人提供法律咨询、申请保释等服务。为了充分保障被追诉人获得律师辩护的权利,菲律宾在警局内派驻通常由律师助理担任的值班律师,那么一旦犯罪嫌疑人提出需要法律援助或者值班律师认为应当提供法律援助,值班律师便会将情况汇报至其所有机构,邀请指派律师或者律师助理或者法学院学生会见犯罪嫌疑人。在得到法官许可的前提下,律师助理和法学院学生有权出庭辩护。
在小组专题会议环节,顾永忠教授为来自亚洲国家的代表介绍了中国刑事法律援助制度的进步与挑战。在介绍了中国刑事法律援助制度从无到有再到发展、完善的历史之后,顾永忠教授进一步指出,2012年《刑事诉讼法》实施后,法律援助的对象范围扩大了,阶段提前了,那么经费、人员以及质量监督方面的难题便随之而来。来自印度尼西亚、孟加拉国等人口大国的代表对中国的实践抱有浓厚的兴趣,他们针对刑事法律法律援助的提供主体、法律援助机构的性质等问题提出了疑义,对此顾永忠教授分别作了解答。
在为期三天的会议上,各国代表积极发言,分享经验,学习他国实践。顾永忠教授遇到了许多老朋友,结识了新朋友,通过顾永忠教授的介绍,各国代表普遍肯定了中国的刑事法律援助事业的发展,并且为中国法律援助工作遇到的挑战提出了中肯的意见。我院博士研究生李辞随同顾永忠教授参加了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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