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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双周研修】杨宇冠教授主讲“法学名著翻译问题研究”;王万华教授主讲“行政程序内涵与价值的再认识”

 

2018年9月25日下午,中国政法大学诉讼法学研究院在院会议室举行了2018—2019学年秋季学期第二期“双周学习”专题研修会。本次研修会由杨宇冠教授、王万华教授主讲,副院长李本森教授主持,院长卞建林教授、顾永忠教授、高家伟教授、谭秋桂教授、刘静坤教授、何锋研究馆员、倪润副教授、胡思博副教授和部分研究生参加了此次研修活动。

杨宇冠教授以“法学名著的翻译问题”为题展开报告,他认为阅读法学名著有助于培养法律人的法律知识,促进法学研究,因此法学名著的翻译具有重要价值。杨宇冠教授以约翰•斯图亚特•密尔的《论自由》一书为例,举例介绍了当今流传的部分中译本的译者对一些具体语句、词汇翻译的不同之处,通过丰富的详实的分析梳理法学名著翻译的要点。他提出,翻译作品时了解与作者同时代的其他著名人物的思想、观点等对准确地理解作品很有益处。顾永忠教授就杨宇冠教授的报告简要谈了自己的看法,他提出在分析翻译作品时要注重了解译者的时代背景、知识背景。卞建林教授十分赞同对法学名著进行择优翻译,他建议杨教授在课堂中可以提炼、归纳出翻译中一些常见的词汇等进行讲解。高家伟教授认为,名著翻译工作符合学术发展规律,更体现了部门法的哲理化、经典化转向,并与杨宇冠教授、李本森教授一起就“学术经典的诞生条件”进行了深入探讨。

王万华教授围绕“行政程序的内涵与功能再认识”展开报告,她从研究缘起、传统行政程序内涵与功能、域外学者对行政程序的再认识、现代行政国家背景下行政程序内涵及其功能的再认识四个方面介绍了行政程序的最新研究成果。她认为,行政程序立法实践已经突破了传统行政程序的内涵,域外《行政程序法》的内容不局限于程序制度,域外学者通过提出行政程序的代际划分来对行政程序的内涵进行扩展。因此,她认为重构行政程序内涵功能需考虑行政权力行使主体的组织特点对行政程序的影响,以及行政活动的类型区分,并提出关于行政权力运行的大系统应包括四大子系统。李本森教授认为王万华教授报告的议题很有价值,并提出了具体化的建议。顾永忠教授和杨宇冠教授就行政程序法在实践中的功用与王教授展开了探讨。高家伟教授就王教授的研究提出了法典化、权力运行、关系论、过程论、国家治理现代化和功能论六个具体视角。

本期双周研修涉及的主题相差虽大,但都展示出主讲老师对所研究领域高度严谨、认真负责的态度,与会教授的分析全面透彻。最后,本次研修会在热烈的掌声中圆满结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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