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左卫民 主编:《中国司法制度(第二版)》

左卫民 主编:《中国司法制度(第二版)》

作 者: 左卫民 主编

出 版 社: 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

出版时间: 2007-8-1

页 数: 296

 

 

内容简介

司法制度是有关司法机关和司法组织的性质、任务、组织体系、运作原则和程序的一系列规范的总称,具体而言,其包括基本制度和相关制度两大制度体系。本书以基本制度和相关制度为标准将全书内容划分为上、下两编,在上编中分章讲解了法院制度、检察制度、侦查制度、执行制度等司法的基本制度;在下编中分章讲解了律师制度、公证制度、仲裁制度、调解制度、司法鉴定制度等司法的相关制度。在每一章中,本书对相关司法制度的基础理论、立法规定和实务运作均给予了准确、清晰和简洁的阐述,同时为便于教学,本书每章均附有“学习目的和要求”以及相关“思考题”。

 作者简介

左卫民,男,1964年生。现为四川大学研究生院常务副院长,四川大学中国司法改革研究中心主任,兼任中国法学会理事、中国法学会刑事诉讼法学研究会副会长。1992年破格晋升为副教授;1994年破格晋升为教授;1997年首批入选教育部人文社科“跨世纪优秀人才”;2000年获教育部首届“青年教师奖”;2001年获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并担任博士研究生导师;2004年入选人事部首批“新世纪百千万人才工程国家级人选”;2004年获“第四届全国十大杰出青年法学家”称号;曾为美国耶鲁大学、哈佛大学、哥伦比亚大学、德国马普所访问学者。承担过包括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重大招标项目在内的多项国家级、省部级科研课题;独立或合作出版了《价值与结构:刑事程序的双重分析》等多部著作,在《法学研究》等刊物上发表文章逾百篇,其中数十篇被《新华文摘》、《人大报刊复印资料》等转载或转摘。

 目录

导论

第一节 司法制度的概念和本质

第二节 司法制度的起源和演变

第三节 司法制度的特征和功能

第四节 中国司法制度的发展与改革展望

上篇 中国司法基本制度

第一章 法院制度

第一节 法院制度的概念、本质及特征

第二节 法院的职权和功能

第三节 法院制度的基本原则

第四节 法院的组织体系

第五节 法官制度

第六节 法院的基本运作机制

第七节 中国法院制度的改革

第二章 检察制度

第一节 检察制度的性质和任务

第二节 检察工作的基本原则

第三节 检察机关的组织体系

第四节 检察官制度

第五节 检察工作的基本运作机制

第六节 中国检察制度的发展与改革

第三章 侦查制度

第一节 侦查制度概述

第二节 侦查工作的基本原则

第三节 侦查机关

第四节 侦查官员

第五节 侦查工作的运作机制

第六节 侦查制度的改革

第四章 执行制度

第一节 执行制度的概念、种类和本质

第二节 执行制度的原则

第三节 监狱制度

第四节 民事执行制度

第五节 其他执行制度

第六节 执行制度的完善

下篇 中国司法相关制度

第五章 律师制度

第一节 律师制度的性质与社会功能

第二节 律师制度的沿革

第三节 律师执业条件及其权利和义务

第四节 律师执业机构

第五节 律师诉讼业务

第六节 律师非诉讼业务

第七节 律师执业中的法律责任

第八节 中国律师制度的改革与发展

第六章 公证制度

第一节 公证制度的一般理论

第二节 公证的概念、特征及功能

第三节 公证机构

第四节 公证业务范围

第五节 公证的效力

第六节 公证的运作机制

第七章 仲裁制度

第八章 调解制度

第九章 司法鉴定制度

 书摘插图

第一章 法院制度

1.学习目的和要求

通过学习,掌握法院制度的概念、本质及特征,法院的职权和功能;了解法院制度国际通行的两项基本原则;掌握我国法院制度的基本原则,我国人民法院的组织体系、设置及其职责;了解国外法官制度;掌握中国的法官制度,法院的审判组织、内部组织结构及法院审判活动的基本制度;了解中国法院制度的改革。

第一节 法院制度的概念、本质及特征

一、法院制度的概念

法院制度,是指有关法院的性质、功能、组织体系、法官制度及其基本运作机制等方面制度的总称。法院制度既是一国法律制度整体的重要构成要素,同时也是国家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

法院制度、行政制度与立法制度共同构成了国家制度的基本内容,是国家固有的立法、司法、行政权能在制度形态上的反映。在以“三权分立”原则作为宪政基础的西方国家,法院、司法与审判基本上属同一概念,法院是代表国家统一行使司法权的专门机关。我国与西方国家不同,作为社会主义国家,实行的是在国家权力机关的统一领导下,由行政机关和司法机关分别行使行政权和司法权的国家机关体制,与“三权分立”有原则性的区别。而且,司法机关亦非专指人民法院,但人民法院是国家的专职审判机关,我国《宪法》第123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法院是国家的审判机关”,这与世界各国由法院代表国家统一行使审判权的规定在本质上相同。

法院制度与行政制度、立法制度有着明显的区别:

1.法院制度是关于国家审判机关的组织制度;而立法制度和行政制度是关于立法机关和行政机关的组织制度。

2.法院制度是有关审判机关的性质、功能、组织体系以及适用法律解决各类争议等方面的制度;行政制度是关于国家行政机关的行政权力的范围和行政权力的运用规则方面的制度;而立法制度是有关立法机关创制法律的权限、程序方面的制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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