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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威霖、劉宏恩:對美國與台灣的法學教育及律師考試之觀察與感想——兼談個人從理工到法律的學習之路

活動日期2003/12/01 MONDAY 1:10PM

主講人:陳威霖律師

主持人:劉宏恩教授

演講人:

謝謝劉教授先幫我做了一番的介紹。我今天非常的榮幸,回到學校這個環境,看到這麼多很年輕、很有活力的同學坐在台下,讓我回想到十幾年前我也是在台下的成員之一。今天我來這邊,主要是和同學分享我的一個「棄暗投明」的歷程、或是說我怎麼從一個很傳統的電機系學生,會跨到法律這條路來。那當然,在我整個和各為分享的topic裡面,除了我個人經驗以外,以目前整個以知識經濟的環境裡面,到底我們從事法律服務的人,有什麼樣的挑戰、機會,我們可以去注意的。那接著...我們有點名表嗎?另外一個topic,有些同學會稍微想關心的是,台灣的考試和美國有什麼差別?順便和同學分享一下我在台灣與美國執業的經驗,和同學作一個分享和參考。

第一個想和同學分享的是,整個目前不管是全球或台灣,經濟的發展趨勢都是以知識經濟為導向。傳統農業工業經濟到現在知識經濟,大家可以發現,從事製造業的人越來越少。那以統計的結果來看,目前大概只有小於30%的人是從事製造業。可是有大於60%的人是從事服務業。什麼是服務業?任何提供出來的product或item,他可以滿足客戶的需求即是。我們從事法律的人,不管你是法官、律師、檢察官或你在公司當法務,本身都是提供法律服務的一種。所以,從事法律的人就是服務業之一。

那有什麼是你應該知道的?第一個,你要知道你服務的對象是誰?你的客戶是誰?接著你才知道我怎麼把我的服務去作包裝、行銷、傳遞,接著還必須作到客戶的管理,整個是服務業的過程。今天我比較想著重探討你怎麼去了解客戶的需求,接著問你自己,我有沒有辦法提供客戶要的東西,在我從事法律服務的過程裡面。那早期台灣一般人只要唸法律,會想到我要當法官、檢察官、律師。其實從事法律服務的人,這個並不是占大多數,至少就我個人經驗來看。有蠻多地方都需要法律服務,我本身是走非訟法律服務,所以我和一般公司行號,尤其市高科技公司接觸比較多。我們想想,一個公司會有生產、研發、財務、人事等部門,其實每一個部門都需要法律知識。比如說,假設你走人事管理,你常會遇到的是,有沒有勞資契約的問題,這都是需要法律人去支援的。我上禮拜去竹科,遇到一位法律人,他將從法律學到的知識用在人事管理上面。他知道說我在跟員工簽合約的時候須注意到哪些法律問題。另外我也認識一個人,是你們的優秀學長,目前在一家科技公司擔任CFO(財務主管)。他能夠將從前學到的法律知識用在他在處理財務過程中的問題。我自己比較熟悉的是在研發管理這一塊,當一個公司在作研發管理時,我怎樣能用法律的方式,去好好的保護這個東西,不管適用專利、商標或營業秘密等,這些都式要用法律的知識。也就是說,大家唸法律,並不是只能純粹提供legal service而已,你可以在其他不同的行業,哂梅芍R,作的比別人更好更、不一樣,這是我們唸法律人的一個優勢。

另外呢,從很多法律修後,很多的律師或我第一任的老闆(他是從士林、宜蘭跟台北地院退下來的法官),說現在刑事訴訟案件越來越少了。說檢察官現在已盡可能在前階段便將案件close掉,至少在刑事案件的案件量,一定會比從前越來越少。所以,傳統思維說法律人一定要當律師法官檢察官,但這方面的案件會相對降低,競爭者會越來越多。所以,這不一定是大家以後想走的路,或必要的路了。你可以考慮看看,在其他行業裡,有沒有需要哂玫椒芍R的。

在國內有一個蠻有名的公司叫「技嘉」,他…大概算法務長吧,也是中興法商畢業的,一開始沒考上律師,先從工作過程裡面學到經驗,再去取得執照。他目前作的非常不錯,他告訴我,法律知識的必備,很多時候反而是著重在法律知識的管理。我怎麼樣讓公司裡面的經營流程更有效率、讓它降低風險。這也告訴我們就是說,以目前很多國內企業,慢慢對法務的重視來講,其實你們的出路是非常廣的,在其他不同種的行業裡面也都能找到一片天空。

另外呢,可能還有另外一塊新的領域,可能大家也可以想想看,去創造新的市場。那就是,在知識經濟裡面,大家很強調的是,你怎麼把無形的資產變成有形的資產?尤其大量的複製後,去產生有形的東西。例如國外有些律師作到退休,便把他處裡過的法律案件,整理成一冊,將此合約經驗整理賣給公司。像目前國內有幾個大的法律資料庫,像植根啦。這就是將無形的知識,將之便成有形的東西,換取金錢。所以不見的就是我一定要考過,取得license,好像我沒有考過就什麼都不是!我覺得絕對不是這樣。雖然目前我是律師,我主要的業務就是將無形的變為有形的,其他我覺得是我的副業的部分,才是我去公司幫他們擬合約或談判。所以呢,我想,法律人可以走的領域非常非常的廣,我所認識的很多原本是法律科系出來的,不見的都是走純粹的法律。但是,他們都會把從前學到的法律知識,用在各種行業裡面。所以,路實在非常非常的廣。

其實,我從高中開始就是翹課一族的,約有三分之二的課我都翹掉,不管是用什麼理由。不見的說上課不對不好,只是我自己知道我要的是什麼東西,所以我自己會到圖書館裡面找我要的來看。所以我都是翹社會組的課。那大學裡面我們翹課翹的更多了,我和劉教授都是健言社的社員,很多都是為了準備辯論而翹的。那即使要去pub或什麼都是晚上12點以後的事了。

那接著我大概是跟各位報告一下,我個人的歷程。大概九一年我從台大電機系畢業,,九四年拿到台大電機系博士的學位,之後我擔任程式設計師兩年,助理教授兩年,那接著呢,因為我在處理美國實務的過程,你會發現,我自台灣所學到的法律知識,沒辦法可以提供我去對客戶有一個好的法律服務,所以我大概職業了四年的時候,我會想說,我是不是要去外國吸收些什麼,假設以後我要從是跨國性的,不管是訴訟或是什麼。所以我就到美國的西雅圖華盛頓大學,到那邊主要原因,說穿了就是他便宜,因為公立嘛。那劉教授是史丹佛,是貴族中的貴族(笑)。另外一個,我覺得西雅圖在全美,算是排名屬一屬二適合人居的環境。那在一個很優雅、很舒適的環境裡求學、追求知識,我覺得,就算你放棄你的薪水,你在台灣朋友的關係,這都是值得的。也只有你在年輕時才敢這樣子,不要等到你有小孩妻子高堂,你已經沒有這種時間了。我除了修LM這個degree之外,又在一個事務所算是一個interim,同時我也在準備考試。剛好我邭獗容^好,同時通過美國與加州的律師考試,跟美國有所謂專利律師的考試。這樣一來,我才覺得說,我有可能提供給我的客戶一個total solution。

這樣就回到前面所說的,我是提供一個法律服務,那你要去想客戶在哪裡,客戶會問你什麼樣的問題?是不是這方面的知識你要多加強一點。假設說你想要提供財務的部分,那你是不是要去充實不管是證交法也好、公司法也好,我是不是還要在讀會計,經濟。那以台北大學是以法商學院為主來講,你們在學校的時候,有許多商業財務方面的課程,你們都可以去聽,假設你以後想走智慧財產權,你便要了解一些電腦的知識,因為你必須把你的語言調成跟客戶一樣。

比如說,我所面對的大部分是高科技的廠商,因為我本身的背景,我能夠了解他們在講什麼,而我也會知道這個產業再咦魃蠒心男┦聦嵉膯栴}需用法律去解決。科技日新月異,我也不是每個都懂,但至少我比較能夠快點進入狀況。所以我也很建議在座的同學,這邊都是一年級的同學,其實你們的可塑性是非常非常高的,你們也可以多多去涉獵。那這樣子一來,你們可以知道,我可以給客戶什麼樣的一個服務。這是我建議各位同學有一個好好思考的方向。

也就是說,我建議各位同學去多擴展你的vision,不管是訊息或知識,那你在學校你可以多多去旁聽。例如說,我在台大健言社,我可以認識很多不同系的同學,這之中比較多是法律系的,可以讓我知道法律人事怎麼處裡事情的,她們的思考模式如何,跟我從理工出來的,有什麼不同。這對你以後有非常大的幫助。

那第三個就是,我蠻喜歡去書店裡站在那邊,每個月去站一次,去翻翻我看得懂的雜誌,這樣至少可以增加我的知識來源,可以多樣化。那我在想事情的時候,也許就會有不一樣的想法出現。所以呢,在整個學習得過程中,我並沒有花很多的時間focus在某個點上,所以我也才能去嘗試各種不同的領域。我就會想,在高科技產業裡面,有沒有可能有一個人他也懂得高科技的咦鳎捕锰峁┓傻姆眨梢宰尶蛻舻玫礁嗟姆铡?

那我剛跟劉教授說,我們大概講一個小時這樣子。第一個重點就是,我個人走來過的經驗,可以去試試各種不同的領域,認識各種不同的人。好的壞的都試看看,其實,我有很多朋友,在小學時就有脫下衣服都是傷疤的。好壞的朋友都可以認識,但是你自己要去作判斷就好。多參加不同的活動,校內或校外的,多攝取不同領域的知識,對你以後工作來講,我想都是非常非常好。

第二部分我想,從台灣和美國帚個法學教育來看,或是說整個律師事務,考試的咦鳌N铱赡鼙容^無法評斷正統的法學教育如何,因為我的法學教育都適用旁聽的。在我去旁聽王澤鑑教授的課的時候,讓我印象比較深的是,第一排座位擺滿了錄音機,好像比較不會發問、互動。在美國的學生可能也是會用notebook作筆記,但他們會和老師互動,不管有沒有得到結論,都是把自己的意見表達出來。這是差異蠻多的。比如說,劉教授說他上英美法導論課就是把在美國的那一套搬過來,以我來講,我一個禮拜最期待禮拜五晚上,因為只有那一天不必讀一百頁的東西,還不包括我要寫的作業。你是先準備了之後,老師會在課堂上點人起來報告,所以每天每個人都會提心吊膽的。這是我覺得美國和台灣比較差別的地方,就是美國學生課前的準備是非常的多。我想劉教授也可以每次上課給他們一百頁的作業看…我想這是有好處的,因為你以後在訴訟案件,對方一下子丟六大箱資料給我,我必須在很短的時間內找到有用的東西,是我要的,而排除掉不必要的資訊。訓練怎麼樣在很短的時間挑出有用的地方,這是一種對我來講幫助非常大的訓練。

那美國大部分的教科書,多是case book,那英美法國家的法律是以判例或字號為主的國家。所以他們很多法律是以判例或字號這樣一點一滴累積出來的。所以學生在讀的時候,是以看了許多的案例才來推出整個法律架構。反觀台灣,我覺得老師真是太盡責了,比如說王澤鑑老師出的,他會把很多資料整理給你看。好處是省掉你自己去整理的時間,相對的你也失去了自己做歸納跟整理的機會。

第四個比較不一樣的地方,就是我在台灣比較沒有聽過法學倫理這門課,或是所謂的法律的職業道德,而美國則有這樣的一門課在上。所以每個從事法律服務的人,不論是否實際上會遵守,但在他提供法律服務判斷的時候,至少會有這樣一個規則閃過他腦海。因為在學校裡面,是曾經學過的。在我執業的時候,我的老闆也有告訴我這些事,因為今天我們從事法律服務的人,告訴別人要怎麼作之前,自己應該坐得正、坐得直。另外一點比較不一樣的是,在美國其實他實務的課比較多,像合約撰寫的課,老師會跟你講每一個條文他用意在哪裡,之後就開始分小組,去協商看這個條約怎麼定出來,這是一個蠻有趣的過程。我想在台灣也有相對應的實習課,種類就不像美國那麼多。

另外一個比較不一樣的地方,比如說大家,在台灣學期中間的寒暑假,可能大家參加救國團,遊學或幹嘛。他們law school則很重視一個實習的機會,不管你到法院或律師事務所找工作的機會也好,或其他法律服務也好,整個人脈關係的培養是非常重要的,這是我在台灣所沒有經歷過的。所以這是蠻不一樣的地方。

那當然最大最大不一樣的地方,是在於說,美國本身比較像是學事後法學的制度。一般他們去唸法學院(JD),都是他可能已經有一個學士學位,畢業了在去唸法學院,所以他們才有辦法說,大部分都有辦法在執業的時候,分工分的非常細,因為他有從前過去的背景跟專業,他知道可能我去處裡什麼領域裡面的法律服務會較有利。那這是目前在台灣慢慢有在作這樣的一個變革,像東吳、清大、交大,我知道台大之後也要作,那我不知道台北大學有沒有…這可能會是以後的一個趨勢。那也就是說,傳統唸法律的人,你會發現腹背都受敵,或是前後有追兵。你後面會有很多不同科系的人跳進來和你搶legal market,但是呢你本身legal market又會慢慢的萎縮。所以你就必須想清楚,我的法律服務的客戶在哪裡,我要能提供什麼東西才能滿足客戶。這樣一來,就在你現在的當時,大一或大二,就要開始培養不同領域的技能。

接下來這部分可會是,同學比較關心的地方,也就是我會用兩三頁去介紹一下說,就是美國的律師考試和台灣的考試差在哪裡。我想,我不知道你們現在的錄取率如何,但六到八%可能是合理的估計。那可是在美國,他們錄取率大概是50~80%左右,有些洲甚至到90%,也就是說你幾乎唸法律的人就是可得到律師執照。那這樣可能就是像我們台灣的醫生,很少聽說沒有上的,所以他們比較少花心力在考試這一點上面,就是說你有這個基本的能力就好了,以後出去是看你的能力,你能不能找到你的客戶、有沒有在這個社會生存下來。他不像台灣是弄的非常非常少,然後好像你通過就是跨龍門。在台灣我覺得,準備一個律師考試我覺得是非常沒有人性啦,比如說你要背的東西時在是太多太多了,不管說從法條、判例或釋學說解釋等等,還有一大堆不同老師出的書,看到真的是覺得煩。在美國也是有很多書啦,但他要考你只是考你法律的思考邏輯,答的對不對那不重要。不管是誰來改題,你寫別人的學說你也不至於零分,可是我在台灣好像聽到的是,非我族類其心必異的感覺。

可是呢,在美國另外一個對我門來說挑戰比較大的地方就是,語文的壓力。我們並不能真的跟老美一樣,就算說我從大一到大四都在看原文書,我也沒有辦法跟老美一樣,因為那本來就不是我們先天的語言,是先天的障礙。所以,你就必須去克服語言的障礙。所以我們可以想想看,假設你真的很想考到律師執照,那你去美國考比較合適呢,還是你在台灣考比較合適。你要比較錄取率,以及出國留學你就要經費,包括你吃、住跟玩,玩很重要的,那還有學費,這些東西花的錢算是為數不少的數目。所以我才必須是在我工作幾年之後......

尤其是在我工作的現在,我很少用到國內法,比如說跟各種高科技廠商,我們再討論合約的時候,我們是去用到美國加州的法律,所以我必須知道美國加州法律在幹什麼。台灣的法律只是再當我要再台灣法院出庭的時候用到。所以,假設你真的很想很想要律師執照,你先想想我的客戶在哪裡,不見得只有國內的律師考試是唯一的出路。

那下一頁是我大概跟大家分享一下說,你在國內準備考試需要注意到什麼事情,那就是二字箴言「用功」阿。那只是說,你用功的程度多少。我是蠻強調歸納跟整理,比如說在處理國內律師考試的時候,不外乎申論題跟問答題,再申論題的時候你就是先找出issue,你看一篇文章他有哪些法律議題,你要注意的。第二個,跟這個issue有關的rule在哪裡?有哪些法條判例規則, rule在哪裡?接著,我怎摩把這些rule apply到這些issue上面。最後是結論。其實我在美國,我覺得我收益最大的,就是這四句話。我繳了這些學費,主要學的就是這四句話。issue、rule、apply、conclusion!那這個是你不管去面對所有的考試,或是你以後在日常生活中處理事情,我覺得都是這樣子,你覺得issue是什麼?我能不能找出處理這issue的rule?接著是你怎麼去apply這個issue到rule裡面?最後是結論。不管我這個結論是對還錯,這整個邏輯過程都是永遠不變的,他的思考邏輯是不變的,在美國或台灣考試,我都是這樣寫。只是在美國的課有分的比較細,美國的第一堂課老師就是明白和你說,就是學這些而已。不過這樣講還太含糊。我舉個例子,你必須在每個行業裡頭,找到一個公式。以我個人來講,我是從事光電領域的,所有的公式我都能依此邏輯推出結論來。所以我就問大家說,你有沒有辦法找出你那個領域的公式。假設我們在講契約,要考慮到有沒有要約、有沒有承諾、意思表示一致,接著你考慮到有沒有行為能力,有沒有不法情事發生。這些都是契約有沒有成立你需要考慮的過程。再考慮到,透過這樣的條約,有什麼權利義務,那接者再看我到底有沒有什麼額外的條件,或是說我合約若不履行的時後有沒有什麼damage、救濟方式。

那這個體系架構整理出來時,你在解決所有問題的時候,都是套這個公式。因為我很討厭去背東西,所以剛開始學法律的時候,我會覺得很奇怪說,現在科技這麼發達,為什麼還要我去記判例,記條號?我覺得是沒有人性的作法。但至少你們就是把這個大架構捉出來,其他就是看你們能記多少算多少。這使我在準備國內或國外的律師考試的時候所採用的方式,你要自己去歸納整理,這沒有人可以幫你,不要去倚賴別人的整理,你要自己整理消化以後,才能得到你要的東西出來。

接著呢,我想跟大家大概介紹一下如果你們想要考美國律師,要注意些什麼事情。我們算是alien,並不是說是外星人,對於身為一個外國人來講呢,我們只有紐約洲跟加州比較適合。那一般他們考試,他們給的時間非常多的。每一州的州法不一樣,他的內容也不同,其實你要讀的東西是非常多的。但是沒有關係,下一頁,第一個他考試的科目都是選擇題,大家會覺得說,猜一猜就好了,既沒複選也沒倒扣。可是呢,他三個小時內大概有兩百題,每一題的事實需看A4 SIZE的,平均一題1.8分鐘。所以我會建議劉老師加重你們的作業,這是為你們好,你怎麼樣在1.8分鐘裡面找到你能用的事實,到下一頁。

第二個也是和台灣一樣是申論題,一樣是一頁的題目一小時把他寫完。第三個是比較特殊的,他叫做所謂的performance test,我只能說以加州來看,四十頁的資料,包括事實證據法條案例,跟你說我是一個律師,要怎麼樣寫一個賠償的東西,那這種訓練我覺得非常重要,因為你以後執業,就是客戶給你一大疊東西,我怎麼樣在很短的時間裡面去消化,整理出來我要的東西,然後提出來客觀的可以提供給客戶的法律見解。這對我以後的思考邏輯真的是有幫助,那國內我比較沒有看到這樣的訓練。不管你結論是什麼,既是要你依issue、rule、apply、conclusion去思考事情。我會覺得他們的考試是比較有人性的。

再來我也提到,他們對所謂律師的職業道德或倫理非常非常的重視,他們會有一個單獨的考試,他就是考你一個以後從事法律服務的時候,你要去注意什麼樣的事情,反而不會很去注重你的結論是什麼,因為都可能對,也可能都不對。

那大概用一兩頁的投影片和大家介紹說兩邊的律師考試有什麼不一樣的。那接著這邊和大家分享一下就是,在台灣執業與在美國執業差別在哪裡。第一個我剛有跟大家大概介紹一下,就是在台灣好像每個律師都是全能的,不管什麼類型案子我都可以去接,可是在美國他們會分功分的比細,甚至有一個就是專門把整個案件講給法官聽講給陪審團聽,想辦法講得很滐@,另外也有其他支援的律師,在背後將比如說被告公司的產品和原告的有什麼不同,我會把他整理出來。最主要的原因是,他們很在意就是不當執業,例如故意過失,例如本來就不是你的專長的你還去打。律師也很怕別人告的。

那在理律的事件我們可以看出來,假如理律有保險,這些損失就不會由律師來賠。在美國他們就有針對律師法律服務的保險,算是非常的普遍。另外一個不同的,在美國是把律師行業看成是一個trouble,不然就是一個笑話,那這個在台灣來講,一般人對不管是律師,法官來講,基本上都蠻尊重的,因為都是讀書人嘛。那另外比較不同的差別,就是我一直強調的,職業倫理道德。在台灣好像不是那麼重視,比如說內線交易,上市上櫃的過程裡面,常常律師都涉及利害衝突,在台灣的律師就會覺得無所謂,我就是要趁機撈一票,是心態上的不同。我覺得這個就沒有嚴守一個法律服務上應該要有的本分。

下一頁,這張圖呢,其實是有一雜誌畫的更生動,第一個是第一年的律師,工作量多,第二個可能就是三到五年的,他東西也不少,接著上去就是所謂的partner 就是桌上東西更少,最後就是manager partner躺在後面。不是說他不用做事,他就是要去想我整個發展方向是什麼。雖然說是分成這樣子可是我在處理一個案件的話,都會有不同層級的人和我一起做,我覺得我成長的非常快。在台灣呢,也是有分,可是常常比如說案子太多太忙,而案件沒辦法一個層級一個層級處理。就是說可能,整個控管比較不好。

那第二個比較不一樣的地方,就是規模比較小點,國內大的事務所,比如說理律好了,三四百人,這個規模在美國可能是中級的,美國大型事務所律師就在五六百人以上,還有不同的國家來的,彼此就會去開會。第三個就是training的部分,其實學校學的以及進入職場所學的是不一樣的。學校學的是一個基本知識,而事務所或是一般的公司,都會有一個訓練計畫,像我待的公司,每個禮拜都會請一個外面的人來演講。主題就和業務比較有關的,甚至美國律師常常都要每一年滿足幾十個小時的在職訓練。如我不充實,會沒辦法繼續執業。另外兩個,我覺得不是那麼重要,有些人會比較薪資,但我想每個地方的消費物價不一樣,所以不太能比較。最後一個有關walkout,在美國事務所他會要求你每年至少要花多少的小時數在跟客戶charge,你可能會覺得還好,但是這是只和客戶deal with的時候,你很多做的事情不能扣掉。所以走法律這個行業,很多人是說,用生命去換金錢,那這個就要考慮說,你想不想過這種生活,在決定說你要過這種生活以後,想想看你要怎麼克服跟怎麼處理。

所以,這一頁呢我有希望用一個簡單的,在管理學常用到的,四個字SWOT來跟各位做個總結。不管你以後在從事什麼職業,你都要想清楚SWOT,你的在哪裡。例如你要去想,我是大一學生,我念法律,我可能會有什麼優勢,比如說你很年輕你會跳舞,第二個你的缺點是什麼,你的弱點又在哪裡。比如說你的語文能力夠不夠強,文字寫作能力呢。接者,你的機會又在哪裡,第一個我想就是我還年輕,什麼事情都還不定,最後就是我的威脅又在哪裡?考試,或者是法律市場慢慢萎縮,我還要投入嗎?那這個希望每個同學,都能回去好好想想看,這樣對你以後的生涯發展,應該會有極大的助益。因為一個公司在作他的策略分析時,也是在做這四個。那回到你個人來講,你可以依照這四個東西,作你個人的生涯規劃。優點必須保持,缺點趕快改進,盡量尋找你的機會,踢掉你的威脅。那這是我覺得你們以後可以思考的方向。那因為時間的關係,我想我大概簡單的分享到這邊,那剩下的時間就是,劉教授也可以一起join進來,就是說假如同學,你有什麼問題,或是我剛沒有講到的,我們可以做個互動式的討論。那待會兒剩下的時間,就讓大家自由的發言好了。

劉教授:

希望今天的演講能帶給大家很大的收穫,剩下來的時間,我想還是盡量讓陳律師主講,重點是希望大家盡量得到想知道的information。其實我常常聽到法律人跟我說一句話,說那麼多做什麼考上再說吧。我想,這是很有趣的一個講法,以陳律師,陳博士來講,我們大二的時候,一個電機系,一個心理系,那如果問我們你是個什麼命?我想會有很多可能。天大地大,到處都可以走阿。所以應該沒有所謂「我的宿命」吧。我們從來不覺得我們什麼命,路是自己走出來的。當然有很多先天的因素,例如演講人說錢的因素很重要。我當時去留學是申請獎學金,你要去爭取看看嘛。

很多法律人都說,法律考試都是我永遠的命,還不只是自己的命,學長姐還告訴學弟妹,這就是我們的命。我覺得,你要想清楚你要的是什麼,然後去追求他。律師司法官考試只是一個證照,你要先清楚你想要做什麼,然後再去看如何取得你需要的資格。你會說你將來想要作個律師,但就像陳律師講的,律師有分很多種,你大學時代沒有針對你想要的領域下功夫,那你考上律師又有什麼用呢?你還是做不了你想做得事情。我們其實常被人家問你為什麼要雙主修呢?你大二直接轉系就好了嘛,幹嘛浪費一年呢?但是我們總覺得,人生是以一輩子來做規劃的,不是看這一年兩年,大家看我們延畢,總覺得當律師之前,還修電機系博士,心理系學位,幹什麼呢?可是人生是以長遠來看嘛!十年後你想要做什麼會看你現在的準備,不會在這斤斤計較一年兩年吧。我還是那句話,頭頂著天,腳踏著地,想辦法去走自己的路。真的不行,換條路走。沒有什麼我們的命。那現在請大家盡量發言。請保握機會喔。因為陳律師學成歸國,這是處女演講嘛。

陳律師:

其實我想補充一點,就是我在準備律師考試,我幾乎不是full time準備的,因為這樣的壓力太大太大。也許會造成說,好想我考上就什麼都是,考不上就什麼都不是。事實上,我也壓力很大,不管是在台灣或在美國都是,但我覺得你們還是可以去找一個法律相關的工作,或是學校的工作,這樣讓你的心態至少會比較舒服一點,不會說背負著這麼重。像宏海的法務主管,他進宏海的時候,就是一邊工作,一邊唸書。假如真的準備考試,你可能找一個比較不忙的工作就好了。

還有,我即使現在從事律師的工作,我也不覺得我以前學的電機之事是不必要的。我沒有經過研究所訓練我怎麼去找資料,怎麼整理文獻,我覺得那些訓練過程都對我現在執業來講有非常非常大的幫助。就是剛剛劉教授所講的,你不要把時間規劃以幾個月,幾年來看,當你將時間拉長來看,你壓力就不會那麼大了。這是我剛剛聽到劉教授所談的之後,做一些補充的。那你們想問什麼都可以。

同學A:

請問一下,就是應該說你們都是後來才選擇走法律這條路,那是因為興趣還是什麼契機呢?

陳律師:

有些東西就像這位同學講的,是因緣或什麼,要是我沒有參加健言社,我就不會認識法律人,就不會去知道法律人得思考模式。第二個是我還在萬國法律事務所工作的時候,我就常常會碰到律師,那我就會想一個律師會面對什麼樣的問題。例如之前宏碁有發生一個科技案子,那有律師就跟我說,我們沒有人懂這個技術耶,你可不可以跟我去?我就會想說,假如國內的法學教育,讓很多學生都是花心思在傳統法學,而忘了要處理問題會需要相關適時的背景,那是不夠的。至少對我來講,我都是透過認識各種朋友,去看看我有什麼可能的路。那看看劉教授有什麼看法。

劉教授:

我想我簡單的回答一下,因為時間主要是給陳律師的。你們要聽我的之後還有機會嘛。其實我大學填的志願都是心理系喔,那念一念之後發現,其實人的問題很多都是跟制度有關,不管是輔導,幫助,治療人,我還是一樣對人的問題有興趣,但是我覺得人的問題有牽涉到心理面,也有牽涉到制度面。我想我今天還是一樣這樣去看法律。其實法律人不管你做什麼工作,你的工作一定包含認事用法,認定事實適用法律。有所謂的法學三段論法。可是我們在學校教的並沒有三段都有教。其他學科的背景是非常重要的,法律人的工作本來就是在幫助你認定事實,認定事實的部分沒有掌握,怎麼去解決問題。所以不能覺得法學傳統領域是不能去侵奪的。剛剛有一位同學舉手嘛。

同學B:

想請教陳律師就是說,美國求學來講要怎麼樣去選擇一些學校?那學校選擇我們又有什麼樣的條件?

陳律師:

我只能夠就我的經驗,我想第一個就是錢的因素。所以當初申請我都是申請公立的,沒填東岸的學校。第二個考量就是舒適,我希望這個環境非常幽雅。那當然有些人會考量我就是要名校,有有名的教授。每個人重點都不同。因為我求學的過程都是自己看,所以我不在乎老師。再來,以國內來講,很多的雜誌都會介紹一些國家的學校,排名,設備,學費,我想你就上網,可以搜尋到的資訊是非常多的。就像說,你到底可以達到什麼樣的程度。我認識一個,我不知道什麼學校的,但是有念了不同的美國學校LM。我想就是每個人著重的重點都不一樣。看你想要什麼?或是你以後想做什麼事情。

同學C:

我想問的就是,是不是申請外國學校他們通常都會先用自己人?

陳律師:

在美國我想你一定要記著一個RULE,就是什麼都要你自己主動去申請。不要期待說,別人幫你弄。位子,獎學金,你都要自己爭取。那我想,美國這個社會裡面,我想你只要能表達出來,你有這個資格,他們通常都會給你機會。

其實他們一開始,一二三年級,都很鼓勵學生去外面工作機會。像現在你找工作可以用EMAIL,我覺得成本幾乎是零。那不錄取又怎麼樣,我寄了一百家,有一家就夠了。我在美國的時候,大部分是學與處理跟專利有關的。我也聽到有些人去法院見習,或對稅法很有興趣,去會計師事務所去打工等等。最主要就是說你在學校裡面所學的,跟他們需要的相不相近。所以,我會覺得是你自己要去prepare好,你就是有機會。否則即使你考上執照,我現在聽說啦,國內目前的實習律師,有些時候你要去找指導都還要付錢,為什麼你不去想說我去做一些事情,是人家來找我的。我要做到那個程度。

同學D:

是想請教你一個問題,分兩個層次。就是你之前提過的法律人倫理的部分,我想,那課堂上教的和實際上的操作有沒有不一致的地方?那第二個就是,你提到智慧財產權,像有時候在電腦裡面,我們會發現有一個yes or no的問題,我們就傻傻的按下去,可能就會失去某些重要的東西而不知情。那面對這種情況,你會有什麼建議?

陳律師:

第一個問題,我想就法律倫理來講,你要看你做這件事到底值不值得,比如說理律那件案子,可能劉偉杰認為值得吧,因為那個誘惑大到,可能覺得逾越那個界限無所謂。可是至少,在美國他會提醒你,你有這個界限在那邊,你要小心、你要注意。你做一個動作,你要去檢查,我有沒有跨過界限到我不該逾越的範圍。那國內的話,很多律師也都知道啦,比如說我不能有利害衝突或是怎麼樣,比如說,我和當事人收錢我應該另立一個帳戶,不應該馬上變成我的應收帳款。那在美國這是完全要分開的,我國則我管他的,反正錢收進來就是我的錢。那所以,我覺得都是有差別的。

第二點提到有關我想大家在網路上,比如說去申請一個email,就是有一個定型化契約,告訴你說你要遵守哪些條件,接著會給你一個按鈕選擇。那這種在網路上的定型化契約他的效果怎麼樣?其實是有蠻多學者和碩士論文他們都在討論的。我會覺得就是,法律本身就是要去解決不管是人類之間的關係也好,或者是不平等狀態也好,一些新興的問題因為科技的發展而產生出來,法律就要透過原本固有的價值體系去處理它。那這個過程以目前生活來講,更明顯。整個這個發展過程裡面,我會覺得就是說,從事法律的人他最好就是在這個事實的地方有所了解,他才能去想說到底有哪些爭議問題會跑出來,我需要透過法律去調和、去解決的。因為新興的法律領域問題,會一直跑出來,這是無法避免的,那這個都會對社會造成一些衝擊跟問題。有些能用法律解決,有些沒辦法,那我會覺得當你有一些個人背景知識的時候,你去解決法律問題我會覺得更為恰當吧。不知道我這樣回答能不能回答到你第二個問題所要問的內容。

同學D:

我的問題是,美國課堂上可能會教他們法律服務必須要保護窮人、弱勢,或必須要為真理公義而戰,那實際上在操作的時候應該都會碰到許多問題。比如說網路上智慧財產權的保護,是不是可能對知識的傳播造成一些阻礙。就像之前微軟在打官司的事情,我想請問一下你對這類事件的感覺。

陳律師:

我想不平等待遇可能可以從兩個角度來看。我想以剛剛這種美國和台灣之間的訴訟,可能會有一些壓力影響判決或甚至立法,另外因為有現在透過科技的發展,會有不自知發生哪些法律問題的情況,所以可能會有兩種不平等的地方。那我覺得第一個不平等的過程,法律人會比較難處理,即使你理由講的再怎麼充沛,有些時候就是利害分配的問題嘛,那這個我不知道說我們法律人可以做到什麼樣的程度。對第二個來講,可能就是知識上或經濟上的弱者,他在使用這些科技設備可能會受到一些不平等待遇,那我想從事法律的人他就必須考慮到就是說,我能不能利用原本所學的法律原理原則,比如說定型化契約,他訂約過程中必須要注意哪些事項,要注意到哪些程度。那我們只能就這些既有的地方來保護他。那這些就是至少我們唸法律的人要注意到的一點。或是說我們能從立法的過程者,或是說去影響這個判決,讓這個社會比較弱勢的一些團體能夠得到一些保障。

劉教授:

喔!各位同學,因為時間的緣故……那位同學,是簡短的問題還是很大的問題?(還好?)我們是希望因為時間的緣故,下一堂課還有同學要用這個教室。不然你簡短的講一下好了。

陳律師:

我想說整個智慧財產權法的定義,應該說有兩個目的必須透過調和與衡平的。第一個當然就是保護發明人本身,第二個就是保護整個社會大眾的利益,這兩個利益放在天枰上的兩邊,永遠處於對立的狀態。當某法律對於一方保護較優時,同時也會犧牲掉另一方的利益。所以整個在立法政策來講,這是要取得平衡的。那第二個,以法律來講在公司的部門裡面,比如說目前很多高科技公司的咦鳎B牭揭痪湓捑褪恰冈V訟在日常生活領域中式都會發生的問題」,幾乎國內很多大公司都把智慧財產權當成是公司作商業決策裡面很重要的一環。那這個過程,我會覺得是沒辦法再去避免的。所以等於說我們國內的執業人員來講,我們怎麼樣可以去提醒公司說你怎麼樣去避防人家會用什麼樣的手段來對付你,第二個你有沒有什麼回應或反擊的手段,可能互相你敢告我,我也敢告你。你唯有透過這樣的方式,才有可能互相去抗衡,比如說剛剛同學說英特爾告威勝就是。那公司法務和律師最重要的一點就是,要告訴公司你什麼可以作,但不要告訴公司你就是不能作。因為對公司來講,我就是要作阿,你要告訴我一條我可以作的方式,或者作下去的風險是我公司可以承接的。

劉教授:

那今天因為時間的緣故,我們非常感謝陳律師。英美法導論的同學下禮拜只有五頁,不是一百頁。不要忘掉了。

转载自法律思想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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