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澳台法
《新书推介》法治国之警察理念与权限 (预计6月上旬出版)

作者: 陈英淙 、 黄惠婷

出版社:元照出版公司

出版年月:2007年06月

自序

在公权力部门中,警察横跨行政与司法两种权力,是一个绝无仅有的单位,此种特殊属性,理应造成在组织编制上、指挥系统上、法律适用上、执法效果上均应有双轨思维的考量,惟学理上对此着墨不多,实务上更是习焉不察。本论文集即是以此为脉络,将个人与内人黄惠婷教授近年来有关警察法制的文章,依其属性胪列编辑成册,俾供警察实务与学术参考。

促成本论文集之出版,缘自个人与内人自中央警官学校毕业,共同负笈德国求学。个人以宪法为题,先取得硕士学位,博士论文则探讨警察法,并以此取得博士学位。返国后曾尝试继续深研警察法,同时也发表相关论文,却因缘际会无法进入相关学术单位,期间曾于中研院欧美所先后取得二年的博士后研究,最后辗转到长庚大学任教至今,在教学难以相长之下,研究方向不再一本初衷,而是需要另起炉灶,但个人仍关心警察学术的发展,尤其警察职权行使法刚通过不久,制定该法固然让警察行使职权不再被批评游走于法律边缘,惜尚有待改进之处。论文集中有篇「论警察之行政与司法性质」是个人与内人近日共同完稿,基于上述因素,难以对警察职权行使法做详细论述,拟透过抛砖引玉的作用唤起有兴趣者探究本法,由于此篇论文尚未刊登于期刊杂志上,遂兴起不如将个人其它有关警察行政法的文章与内人有关刑事程序法的文章,共同集结出版,同时也表示对警察法议题之研究划上休止符。

本书分上、下二篇,上篇搜录有关警察危害防止之论文,分为两部分,因为警察行政须以普通行政程序法为依归,而行政程序法中的当事人权利又以陈述意见(听证)为重点,故将陈述意见(听证)列为第一部分,惟需特别提出的是:听证(Anhoerung)一词在德国行政程序中,不仅用于非要式程序,亦使用于要式程序及计划程序,故文中仍直接译为「听证」(等同于我国行政程序法第一0二条的「陈述意见」);第二部分则分别从不同角度深入探讨警察行政的危害防止。

下篇的论文则是关于警察之犯罪调查,共搜录五篇,除了「无罪推定原则之探讨」外,其余则属强制处分。

陈英淙、黄惠婷

2007年4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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