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国法
韩国法官不得与律师在电话中谈及案情

资料来源:法制网

韩国首尔中央法院刑事部工作会议宣布,禁止法官接听律师打来的与案件相关的电话。法院方面称,一直以来律师只要提交访问申请,就可以直接到法官办公室拜访,但对于在电话中商讨案件相关事宜,却没有明确的规定。为了根绝韩国法律界的“前官礼遇”痼疾,决定禁止法官接听律师打来的与案件有关联的电话。

“前官礼遇”意指辞职后的人仍享受在职时的待遇。在韩国法律界,很多律师出身于法官和检察官,其中一部分常常利用其在职期间的经历来影响代理案件的判决。因此韩国于1998年修订律师法,规定担任过法官或检察官的律师,两年内不得代理其辞职前所在的法院或检察厅的诉讼案件。

上述措施一经宣布,立即遭到了律师们的强烈反对。律师金斗植指责说,“这只会对那些和法官有关系的律师有利,结果将导致部分法官和律师的关系变得更加隐蔽。”还有律师质疑,若在法庭上和法官没能充分沟通,需要进一步交换意见时该如何是好?更有律师认为法院煞费苦心出台的这一措施只是“做秀”而已。

一部分法官也对此措施如何操作感到十分棘手。首尔西部法院曹法官认为,“如果遇到宣判延期等紧急情况,法官可以电话通知律师,但反过来,律师却连业务通话权都没有,可能让人觉得法院的规定过于偏向法官.”

事实上,上述措施没有包含惩治规定,能否得以贯彻只能依靠法官自律。但首尔中央法院为韩国规模最大的法院,很多重大案件均由此院审理,预计这一措施将不可避免地影响到韩国其他地方的法院。

整理者:JACKI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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