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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高峰:检察机关电子证据司法鉴定工作初探 |
| 随着计算机及网络技术的广泛应用,大量的可以证明案件事实的信息由计算机处理并被存储于硬盘、磁盘、光盘及各种存储卡之中,如何收集、检验、鉴定此类信息是检察机关在新形势新情况下所面临的新问题。 一、电子证据司法鉴定概论 电子证据司法鉴定是司法鉴定中较为特殊的一类鉴定,电子证据司法鉴定工作需要提取相应的计算机信息,甚至需要从已被删除或加密的文件、电子邮件中报取数据,经分析确认作为法庭上的诉讼凭据 |
| Time:2009-05-0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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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鲁杰 曹福来:论证明对象的范围是诉辩双方的诉讼主张 |
| 一、证明对象的概念及功能 在诉讼过程中,证明对象是首先必须解决的问题,它是诉讼证明活动的前提和基础。只有解决了证明对象问题,后续一系列的证明活动才能开展,诉讼活动也才能够顺利地进行下去。学术界各学者对于证明对象概念的具体表述不完全一致,如有学者指出,所谓诉讼中的证明对象是指诉讼参加人和法院运用证据加以证明的对案件的解决具有法律意义的事实。[1]还有学者认为,诉讼过程中需要证明的案件事实,即 |
| Time:2009-05-0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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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易延友:英美证据法上的证人作证规则 |
| 英美证据法对于证人资格、证人的作证能力和容许作证的范围、证言可信度的加强、证人可信度的检验以及交叉询问等事项,均作了比较详细的规范。《美国联邦证据规则》第601—615条,基本上就是关于这些事项的规定。它山之石,可以攻玉。了解英美在这方面的制度,既有助于了解我们自身,也有助于我国相关制度的完善。因此,本文以英美普通法为背景,以《美国联邦证据规则》第601—615条为线索,集中对证人作证的一般规则 |
| Time:2009-05-0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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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何艳芳:论心证公开在刑事诉讼中的功能 |
| 一、心证公开的基本要求 (一)心证公开的基本内涵 依据证据资料或全辩论意旨,认定要件事实时,应说明基于何种理由采取何种证据资料,亦即基于何种理由排斥某种证据资料而认定某事实(或不认定某事实),或者基于何种情形之全辩论意旨而认定某种事实,亦即,为确保法院依据自由心证主义所为之判断。[1]心证公开“系指法官将其在诉讼审理中(自其研阅起诉状之时起)所形成上述意义的心证,于法庭上或程序进行中,向 |
| Time:2009-05-1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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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汤维建 卢正敏:证据“关联性”的涵义及其判断 |
| 证据的关联性,又称证据的相关性,是证据的基本属性(或称基本特征)之一。证据的关联性在证据规则中占据着基础性的重要地位。它是证据适格的基础性条件。特定证据与案件待证事实之间是否具有关联性,直接决定着该特定证据是否适格,是否能够进入到诉讼中来。在这个意义上,可以说,关联性是证据进人诉讼的第一道“门槛”。然而,究竟何谓关联性,如何判断证据材料是否具有关联性,在人们的认识上存在混淆。本文试图就此作一分 |
| Time:2009-05-1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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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朱立恒:英国传闻证据规则例外的变迁及其启示 |
| 根据传闻证据规则的一般原理,传闻证据原则上不具备可采性,控辩双方不能以传闻证据作为证明己方诉讼主张的根据向法庭提交。但是,如果不允许传闻证据规则有任何例外,也未必合理。例如,将所有证人都传唤到法庭上亲自出庭作证,不仅不大可能得到实现,在许多情况下也没有那个必要。而且,在某些案件中,传闻证据是十分关键的证据,一旦将其排除,对查明案件事实很可能会产生重大障碍。因而,法治发达国家传闻证据规则都存在大量 |
| Time:2009-05-1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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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张卫平:认识经验法则 |
| 导言 近年来,随着证据制度探讨的不断扩展和深入,经验法则这一生僻的学术概念逐渐引起了理论界和实务界的关注。尤其是2007年南京市某区法院审理和判决的徐某诉彭宇的案件(以下简称“彭宇案”)[1]则将经验法则这一概念进一步推到了民众的视野之中,并成为社会关注的焦点问题。此案引人关注的是,在这一案件的一审判决书中,主审法官使用了“常理”、“日常生活经验”、“社会情理”这样的概念,并明确地指出本案 |
| Time:2009-05-1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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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王敏远:死刑案件的证明“标准”及《刑事诉讼法》的修改 |
| 对死刑复核权全部收归最高人民法院统一行使后的情景,人们普遍寄予厚望,认为这必将有利于贯彻、落实我国传统的慎用死刑、严格控制死刑的政策。然而,应当看到,死刑复核权全部收归最高人民法院统一行使,不仅有着普遍认同的积极意义,而且存在着必须认识到的风险:这将使我国的司法面临着前所未有的考验。因为,与省一级的高级人民法院在死刑复核工作中若出现失误的情况不同,最高人民法院统一行使死刑复核权之后,若再出现诸如 |
| Time:2009-05-2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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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艾超:我国行政问责法制化思考 |
| 作者:艾超(武汉大学法学院) 来源:《政治与法律》2009年第10期 【摘要】:依法追究行政人员责任的行政问责制度,是国家法律制度和国家监督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其法理基础是人民主权原则和权力制约原则。目前行政问责制在全国各地积极推行,但存在缺乏统一的制度架构、问责程序设置简陋、责任方式配置不合理等问题。以宪法和法律为依据构建统一的行政问责法律制度,在行政问责事由、责任形式、问责程序、监督实施和 |
| Time:2010-03-3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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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任运通:浅析死刑案件的证明标准 |
| 引 言 传统证明理论认为,证明标准就是证明任务,也称证明要求,是指诉讼中对案件事实的证明所要达到的程度或标准。 英美学者多采用证明标准这一概念。根据墨菲的论述,证明标准是对证据对于事实裁判者所能产生的对法庭事实的主观印象所必须达到的确定性或可能性程度,是承担证明责任之当事人为赢得案件,或者为获得某一特定事项之有利裁决,而必须对事实裁判者说明的程度。 较新的观点认为,证明标准就是指承担证明责任的当 |
| Time:2009-01-3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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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于书峰,姚晓滨:刑事推定在司法办案中的适用 |
| 在刑事诉讼中,证明犯罪事实的方法一般有两种:一是用证据直接证明犯罪,这是证明犯罪事实的最主要方法。二是通过推定间接证明犯罪。推定的机理表现为基础事实和推定事实之间普遍的共存关系,当推定事实无法直接证明或者直接证明的社会成本过高时,可以通过证明基础事实的存在而间接证明推定事实的存在。推定在证明犯罪事实上只能是辅助的方法,是在一般证明方法无效的情况下,最后才可以采用的一种证明方法。 一、刑事推定的适 |
| Time:2009-01-3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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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叶自强:举证责任的确定性 |
| 内容提要:在民事诉讼中,举证责任是由案件的性质所决定的。当案件的性质确定之后,举证责任即被确定。它在诉讼过程中是不可能转换的。具体地说就是,在一般民事案件中,举证责任由原告承担;在特殊民事案件中,举证责任由被告承担。不可能出现原本是原告的举证责任转换到被告的情形;也不可能出现原本是被告的举证责任转移到原告的情形。 关键词:民事诉讼 举证责任 确定性 一、引 言 在我国举证责任理论体系中 |
| Time:2009-01-3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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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李浩:民事证据法的目的 |
| 内容提要:目的论对于制定和解释民事证据法具有重要的指导意义。民事证据法的目的可以分为根本目的与其他目的两个层次。发现真实是根本目的,其他目的包括诉讼效率、程序公正、解决纠纷、保护其他权益。不同目的之间 既有兼容关系,也存在着紧张和冲突。当诸目的出现冲突时,一般应当本着既有利促进实现根本目的又能兼顾其他目的的原则来制定证据规则。在处理当事人收集证据与法院调查取证、举证期限、非法证据排除、释明义务 |
| Time:2009-01-3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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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汪建成 孙远:刑事证据立法方向的转变 |
| 刑事证据立法方向的转变(上)【汪建成 孙远】 2008-11-27 内容提要:中国刑事证据立法应当实现以下几个方面的转变:从对证据证明力的关注转向对证据能力的关注;从客观真实观转向法律真实观;从一元价值观转向多元价值观;从侦查中心主义转向审判中心主义;从形式上的对抗制转向实质上的对抗制;从中国走向世界。 关键词:证据能力 法律真实 多元价值观 审判中心主义 对抗制 时下,国人尤其是刑事诉讼法 |
| Time:2009-01-3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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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郭振强:瑕疵证据的法律效力 |
| 关键词:刑事诉讼/非法取证/瑕疵证据内容提要:瑕疵证据,是指司法机关及其工作人员违反法定程序,使用非法手段获取的证据。我国立法对此规定不明确不全面,理论上观点也不统一。瑕疵证据的法律效力应当建立在一定理论基础之上,具体构建时应当区分证据种类,对通过非法手段获取的言词证据应当绝对排除,对通过非法手段获取的实物证据应当由法官自由裁量。 瑕疵证据,是指司法机关及其工作人员违反法定程序,使用非法手段获取 |
| Time:2009-01-3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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